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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章 楚材獻策

類別︰網游小說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 本章︰第1002章 楚材獻策

    1002 章楚材獻策(至元四十六年春耶律楚材議‘量牧限地’與漢官入草原可行性)(至元四十六年春正月廿四?中都白虎殿偏閣  耶律楚材書房  中都流民安置點)

    耶律楚材的書房仍映著燭火,案上除《蒙古故地草場超限冊》《漢書?食貨志》外,還擺著三樣關鍵物件 —— 西域傳入的銅制算籌(耶律楚材精天文算學,用于核算牧草產量)、半塊草原黑羊皮(標注著弘吉剌部冬牧場的牧草密度)、一卷《大元通制?部落條》(元代草原治理律法匯編)。他身著洗得發白的青色儒衫,鬢角墨點是方才演算時不慎沾染,指尖因長期握筆而泛出薄繭,正俯身用算籌排列 “呼倫貝爾草場養馬公式”“每三里草場產草五十斤,每匹馬日均食草三斤,故三里可養馬一匹。”

    下屬劉樸(耶律楚材門生,中原儒學世家出身,曾隨其治理中原賦稅)捧著流民訴求冊,眉頭緊鎖“先生,草原部落認‘馬多者得草場’的舊俗,漢地‘限田’之法恐難行 —— 昨日訪逃荒部民,老牧民巴圖還說‘領主的馬群就該比咱們多’。” 耶律楚材抬手取過黑羊皮,指尖劃過上面的刻痕“舊俗可導不可逆。你看,弘吉剌部去年因草場不足,馬群餓死三成,部落內部已生怨言;咱們定‘一萬匹’限額,既保諸王基本利益,又給中小部落活路,再用補貼牽住他們,不怕不從。”

    為確保 “每三里養一匹馬” 的數據無誤,耶律楚材已讓弟子分赴北境三處長官倉一是呼倫貝爾 “廣牧倉”,調取近三年牧草產量記錄(春季每里產草十五斤,夏季二十斤,取年均值核算);二是克魯倫河 “豐草倉”,統計馬群日均食草量(成年馬三斤,馬駒一斤,按馬群結構加權平均);三是杭愛山 “儲草倉”,記錄草場載畜量飽和後的退化情況(超載兩成,草場次年減產三成)。這些數據均用桑皮紙謄抄,蓋著官倉朱印,確保測算有據可依。

    劉樸仍擔憂 “部落抵觸漢官”,耶律楚材卻從袖中取出一頁麻紙,上面是老軍卒博爾術的手書“草原部落敬‘能算、能斷’者。昔年成吉思汗用札撒定牧地,也是先算草場、再分牧群,部落皆服。今若以算學定限額,比強奪更易接受。” 他指著 “札撒” 二字道“咱們借成吉思汗舊例為引子,再摻漢地‘限田’之智,名正言順。” 燭火映在麻紙上,博爾術的字跡遒勁,顯是多年軍旅生涯練就。

    耶律楚材將《量牧限地策》初稿鋪展,用紅筆修改兩處一是將 “超限馬群全收” 改為 “主動交者給補貼”,旁注 “留生路則少抵抗”;二是在 “漢官入草原” 後加 “草原吏員同往”,批注 “防獨斷則順民心”。修改完畢,他將策文折好,放入青布囊,對劉樸道“明日見蕭將軍,需讓他知此策非‘紙上談兵’,而是‘算得清、行得通、控得住’。” 窗外,中都的更鼓敲了三下,夜色正濃,治世之策已悄然成型。

    自正月初十蕭虎召見逃荒部民後,耶律楚材便派弟子王克(精通蒙古語)赴中都流民安置點,每日辰時準時記錄。王克的《流民訴求冊》里,詳細記載著不同部落的困境弘吉剌部老牧民巴圖,家有一妻一孫,原養十只羊、兩匹馬,草場被佔後僅剩三只羊,孫兒因缺糧患風寒,“只求半里草場,能讓羊活下來”;兀良哈部青年鐵木真(非成吉思汗),原是部落牧馬人,草場被佔後只能靠幫人挑水換糧,“願隨元軍丈量隊干活,只求管飯”。這些鮮活案例,讓耶律楚材深知 “限牧” 需兼顧民生。

    在中都藏書閣,耶律楚材翻閱了從至元元年到至元四十五年的草原治理卷宗,發現至元三年(1266 年)曾有 “諸王牧群不得過五千匹” 的舊令,由其父耶律履(時任燕京行省左丞)參與制定,後因元廷全力攻宋,無暇北顧,舊令漸廢。卷宗里還附著耶律履的批注“草原牧地有限,諸王無限擴張,必致部落相殘。” 耶律楚材撫著父親的字跡,低聲感慨“今日續父之志,也算不負先父教誨。”

    耶律楚材在中都驛館會見弘吉剌部領主帖木兒,帖木兒帶來部落的 “草場分布圖”(羊皮繪制,標注著被阿里不哥侵佔的冬牧場範圍)。帖木兒道“我部願先試點丈量,只要元廷能還我冬牧場,部民願為丈量隊引路。” 耶律楚材當即承諾“若試點成功,你部可獲‘元廷忠順領主’封號,歲賜增加兩成。” 兩人還約定,由帖木兒選派三名部落長老,赴中都培訓漢官草原習俗,確保溝通無虞。

    耶律楚材讓白虎堂統領劉七,調取 “諸王私下聯絡” 的情報,發現阿里不哥已派使者赴也速蒙哥部,約定 “若元廷限牧,便聯合抗命”,還許也速蒙哥 “弘吉剌部半里草場”。劉七的情報里,還附著使者傳遞的密信副本(用草原狼毫書寫,字跡潦草),上面寫著 “漢官若來,便說‘草原之事,諸王自定’”。耶律楚材將密信折好,歸入策文附件,“這便是‘分步處置’的依據,諸王早有反心,需早做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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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律楚材將流民訴求、卷宗考據、領主溝通、諸王情報匯總,形成《蒙古故地治世調研報告》,核心結論有三一是 “草場危機已觸民生底線,再不處置恐生流民叛亂”;二是 “忠順部落願配合,可作試點突破口”;三是 “諸王雖有聯合跡象,但內部利益不一(阿里不哥想獨吞弘吉剌草場,也速蒙哥想分一杯羹),可逐個瓦解”。這份報告,成為次日獻策的 “事實支撐”,讓策文更具說服力。

    白虎殿偏閣,耶律楚材向蕭虎展示 “虎形量天尺” 的設計圖“尺長一丈,用榆木打造(榆木耐草原干燥,不易開裂),正面刻蒙古文刻度,背面刻漢文,一端雕虎首(元廷官方標識),虎首口中餃‘量’字玉墜(象征公平),尺身每三丈處刻牧草紋,便于快速計數。” 他還補充“工部已選三十名漢匠(擅長木作)與十名草原銅工(擅長雕刻),正月廿五開工,二月初五可造五十把,每把均需‘工部監造官’簽字,防偷工減料。” 蕭虎接過設計圖,見上面標注著 “尺身厚一寸、寬三寸”,符合元代量器的標準比例,不由點頭。

    耶律楚材提出 “每支丈量隊由五人組成”,分工明確漢官一名(掌量天尺與記錄,需懂《九章算術》,從江南編戶官中選拔,如李衡的下屬王吏,曾在平江府丈量土地,誤差不超一寸);草原吏員一名(掌溝通與草場傳承確認,需是領主的 “那可兒”,即親信,如帖木兒推薦的弘吉剌部長老之子巴圖,熟悉部落草場邊界);忠順騎士三名(掌安全與馬群驅趕,從弘吉剌部選拔,因該部與元廷聯姻,忠誠度高,騎士需配備彎刀與皮甲,不持長兵器,防刺激諸王);伙夫一名(實則白虎堂細作,掌監督與情報傳遞,偽裝成燒水做飯的雜役,方便接觸各成員)。

    第一步 “插界碑”—— 抵達草場後,先由草原吏員指認部落傳統邊界,插木質界碑(刻部落標識與元廷虎首);第二步 “量算草場”—— 漢官用量天尺逐片丈量,每量完三里,便在界碑上刻 “可養馬一匹”,草原吏員需在丈量冊上簽字確認;第三步 “核對馬群”—— 騎士驅趕馬群過 “計數欄”(用木桿搭建,僅容一馬通過),漢官與草原吏員共同計數,記錄 “實際馬數與可養馬數” 的差額;第四步 “標注超限”—— 對超限部分,用紅漆在界碑上畫 “虎首”,象征 “元廷待收編”;第五步 “公示結果”—— 在部落營地外張貼 “丈量結果榜”(蒙漢雙語),公示三日,無異議便生效。

    針對 “爭議草場”(如阿里不哥與弘吉剌部爭奪的冬牧場),耶律楚材設計 “追溯傳承” 原則若草原吏員能 “三代以內的草場使用憑證”(如部落長老的證言、舊界碑),便按憑證確權;若無法,則歸 “實際耕種的中小部落”。針對 “退化草場”(如因超載導致牧草稀疏的區域),則 “減半計算可養馬數”,並要求諸王 “休牧半年”,元廷 “牧草種子” 助其恢復。蕭虎問“若諸王不認追溯結果怎麼辦?” 耶律楚材答“由杭愛山仲裁點復核,仲裁點由我的弟子與帖木兒共同主持,兩人均懂草原習俗與漢地律法,可公正裁決。”

    為確保量天尺精準,耶律楚材規定 “每支丈量隊需帶‘校準木桿’(長三丈,由工部統一打造,誤差不超一分),每日丈量前校準一次”;若量天尺損壞,需 “由草原銅工現場修復,修復後需用校準木桿核驗,誤差超一寸則停用”;丈量結束後,所有量天尺需 “交還工部核驗,合格者下次再用,不合格者銷毀”。他還特意叮囑“量天尺是‘治世信物’,不可遺失,若遺失,漢官與草原吏員均需受罰(漢官降職,草原吏員罰羊十只)。” 這些細節,盡顯對 “規矩” 的重視。

    耶律楚材向蕭虎解釋 “一萬匹” 限額的由來“蒙古故地現有草場約五萬余里,按‘每三里養一匹’計算,可養馬約一萬七千匹,諸王共十二家,平均每家一千四百匹,定‘一萬匹’是‘留足余量’,確保諸王能‘放牧 + 貿易’。” 為鼓勵遵守,他還設計優惠限額內的馬群,元廷免 “草原歲貢”(此前歲貢為 “每萬匹馬貢百匹”),且諸王可憑 “元廷牧地憑證”,赴江南互市(每匹馬可換江南絲綢兩匹,比私下交易多賺三成,絲綢來自臨安織坊,元廷已與織坊約定 “優先供應草原”)。蕭虎算道“按一萬匹計算,諸王每年可省百匹貢馬,還能多賺兩千匹絲綢,確是劃算。”

    對主動交予元廷收編的超限馬群,耶律楚材規定 “每匹每年給五斗青稞補貼”,青稞從北境 “廣積倉” 調撥(該倉儲糧五十萬石,足夠支付三年補貼),按月發放,由諸王派部民到驛站領取,領取時需 “簽字畫押”,防冒領;對拒不交的,分三步處置第一步 “暫奪半數歲賜”(歲賜含羊、布、銀,半數約合百只羊、五十匹布),由驛站吏員收回;第二步 “削百里草場”(百里草場可養馬三十余匹,削弱其經濟基礎),由丈量隊重新插界碑;第三步 “強制收編”,由虎衛驅趕馬群至軍牧營地,且無補貼,收編的馬群用于 “北境邊防”(如抵御乃蠻部殘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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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防止諸王 “為保馬群而壓榨部民”,耶律楚材特意加入 “部民優先” 條款收編的超限馬群,需雇佣諸王部民飼養,部民每月可得 “三斗青稞 + 半匹布”,收入是傳統放牧的兩倍;若部民因 “限額” 失業,可赴元廷 “草原織坊”(由江南織工指導,生產羊毛布)做工,每月工錢與飼養馬群相當。他舉例道“阿里不哥部有八千部民,若交兩萬二千匹超限馬,可雇佣兩千部民養馬,每月發六千斗青稞,部民吃飽了,便不會隨諸王叛亂。” 蕭虎贊道“此條最妙,釜底抽薪,斷諸王的民根基。”

    耶律楚材強調 “每步處置都需公開”勸諭時,使者需 “在部落營地宣讀詔文”,詔文用蒙漢雙語書寫,說明 “限額理由與優惠”;暫奪歲賜時,需 “張貼奪賜榜”,注明 “奪賜原因與期限”(若後續交馬,可返還);削草場時,需 “邀請部落長老見證”,新界碑需長老簽字;強制收編時,虎衛需 “舉‘勸降旗’(白色,繪虎首)”,先喊話勸降,無效再行動。他對蕭虎道“公開則無流言,透明則少抵觸,諸王想煽動部民,也無借口。”

    針對 “馬群繁殖期”(春季三至五月),耶律楚材規定 “此期間暫不收編小馬駒”,待夏季六月再核計,避免 “傷及幼畜,引發部落不滿”;針對 “受災部落”(如遇雪災、旱災的部落),可 “暫緩限額一年”,元廷 “救災青稞”,待災情緩解再執行。這些靈活條款,體現 “治世需通人情” 的思路,蕭虎感慨“你既懂算學,又懂人心,此策能成。”

    耶律楚材向蕭虎列舉 “草原吏員計數不準” 的案例至元四十五年秋,元廷派草原吏員核查窩闊台系合丹部馬群,吏員 “數馬時漏計馬駒,將八千匹算成一萬八千匹”,導致元廷多撥歲賜千石青稞,後續核查才發現,浪費了糧儲。他還拿出吏員的計數冊,上面用蒙古文畫著 “馬群簡圖”,無具體數字,“草原吏員習用‘多、少、夠’等模糊表述,缺精準計數能力,丈量需‘寸土必核’,非漢官不可”。蕭虎翻看計數冊,見上面畫著三群馬,旁注 “很多”,不由皺眉“如此模糊,怎生管控?”

    耶律楚材以李衡為例,詳述漢官的專業能力李衡在江南平江府編戶時,采用 “方田均稅法” 的改良版,“每塊田畝均用步弓丈量(一步五尺,一尺三寸),誤差不超十步”,編戶冊上 “每戶田畝數、可收糧數均清晰標注”,還附 “地契副本”,無一筆糊涂賬。他讓下屬取來平江府的編戶冊,翻開其中一頁“你看,河邊半畝荒田,李衡也標注‘可種桑三棵’,這般細致,草原丈量更需如此 —— 諸王若說‘丈量不準’,漢官可拿出冊頁對質,有據可依。”

    耶律楚材提及正月廿三的情報阿里不哥已私下聯絡草原吏員,許 “每隱瞞一千匹馬,賞羊十只”,若只靠草原吏員,超限問題永難解決。而漢官 “多來自中原,與草原諸王無利益糾葛”,且 “元廷對漢官考核嚴格(如三年一考,不合格者罷官)”,不易被收買。他舉例道“李衡在江南時,曾拒受地主賄賂百兩銀,堅持按實丈量,可見其品行。” 蕭虎問“漢官若被收買怎麼辦?” 耶律楚材答“有草原吏員與忠順騎士監督,若漢官舞弊,可直接向白虎堂舉報,查實後‘抄沒家產,流放北境’,懲罰甚重。”

    耶律楚材認為,漢官入草原,不僅是 “為丈量”,更是 “為傳遞元廷的治世理念”—— 漢官可向部落傳授 “儲草技術”(如夏季割草曬干,冬季儲備),減少因草場不足導致的馬群餓死;還可教部民 “簡單的算術”(如計數馬群、計算糧票),提升部落的生產效率。他舉例道“弘吉剌部若學會儲草,冬季可多養馬千匹,無需再爭草場。” 這種 “技術輸出”,能讓部落 “從依賴草場擴張,轉向提升草場利用率”,從根本上解決危機。

    耶律楚材引用 “元廷治江南的先例”至元四十年,元廷派漢官赴江南治理,僅五年便 “編戶百萬,糧儲倍增”,證明 “漢官的專業能力可適配不同地域”。他還提及 “成吉思汗時期,曾用漢官耶律阿海掌文書”,說明 “元廷早有漢官參與邊疆事務的傳統”,非今日首創,可減少 “漢官入草原” 的阻力。蕭虎聞言,不再疑慮“既有先例,又有能力,漢官入草原,可行。”

    正月廿五至二月初五,中都驛站設 “漢官草原培訓班”,由帖木兒派來的三名部落長老授課,重點教授 “草原三禮”見領主行 “撫胸禮”(右手放在左胸,彎腰三成,因草原以左為尊,左胸靠近心髒,表尊重);進帳篷脫靴(帳篷內鋪羊毛毯,穿鞋進入是對領主的不敬,需將靴放在帳篷門口左側);見 “神馬” 繞行(神馬多為白馬,部落會在馬鬃掛藍色哈達,漢官需從右側繞行,不可直視馬眼)。長老們還現場演示,漢官若做錯,需重復練習直至規範 —— 李衡的下屬王吏,因行撫胸禮時手放錯位置(放了右胸),被長老糾正,反復練習了十次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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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訓班配備 “蒙漢對照的《直解》”(元代啟蒙書籍,用漢文標注蒙古語發音),漢官需掌握 “常用詞匯”如 “您好”(賽白努)、“謝謝”(塔勒哈達)、“馬群多少”(阿都溫額何)、“草場三里”(努圖克古爾班)、“請簽字”(畢利格圖)。每日辰時,長老們會 “逐人考核”,漢官需能 “听懂並回應簡單對話”,否則不得畢業。王吏因 “馬群多少” 的發音不準(將 “阿都溫” 說成 “阿都”),被要求每日晨讀半個時辰,直至發音標準。

    培訓班還教授漢官 “草原生活技巧”如 “喝奶茶的禮儀”(用右手持碗,先敬領主,再自飲,不可用左手);“騎馬的姿勢”(草原騎馬需 “雙腿夾緊馬腹,身體微前傾”,與中原騎馬姿勢不同);“辨別方向的方法”(白天看太陽,晚上看北極星,草原無樹木標識,需學會觀天象)。長老們還帶漢官 “實地體驗”正月廿八,漢官隨長老們赴中都郊外的草原,學習 “搭建蒙古包”(先搭木架,再鋪羊毛氈,最後用繩子固定),李衡雖 “汗流浹背”,卻仍堅持學會,長老們贊其 “肯吃苦,能融入”。

    耶律楚材親自制定《漢官草原禁忌清單》,列明 “不可為” 的行為不可說 “馬瘦”(草原以馬為貴,說馬瘦是對領主的侮辱);不可觸摸部落長老的胡須(胡須是長老地位的象征);不可在帳篷內談論 “死亡”(草原認為帳篷內談死亡不吉利);不可拒絕部落贈送的 “奶酒”(拒絕會被視為 “不接受部落的善意”,可少飲,不可不飲);不可隨意拍攝馬群(草原認為 “畫馬會帶走馬的靈魂”,漢官需用文字記錄,不可畫圖)。清單用紅筆書寫,漢官需 “人手一份,熟記于心”。

    培訓期間,耶律楚材安排 “漢官與部落代表見面”—— 正月卅,弘吉剌部派十名部民代表赴中都,與漢官 “同吃同住”,漢官可向代表請教 “部落的特殊習俗”,代表也可了解漢官的丈量流程。王吏從代表口中得知,弘吉剌部 “視鷹為神鳥”,若丈量時遇到鷹飛過,需 “暫停丈量,待鷹飛走再繼續”,便將此細節加入丈量流程,避免沖突。這種 “預溝通”,讓漢官 “未入草原先懂部落”,減少了後續的適應成本。

    每支丈量隊中,漢官與草原吏員的職責 “既分工又互補”漢官掌 “量”(用量天尺丈量草場、計算可養馬數),草原吏員掌 “認”(認草場邊界、認部落傳承);漢官掌 “記”(用蒙漢雙語記錄丈量結果),草原吏員掌 “證”(在記錄冊上簽字確認、向部落解釋結果)。例如,丈量阿里不哥部的冬牧場時,漢官量出 “可養馬八千匹”,草原吏員需確認 “此草場原屬弘吉剌部,阿里不哥是三年前強佔”,雙方共同在記錄冊上簽字,才算有效 —— 缺漢官則 “量不準”,缺草原吏員則 “認不清”,缺一不可。

    遇到 “爭議問題”(如草場邊界模糊),漢官與草原吏員需 “協商解決”,不可獨斷若漢官認為 “丈量結果準確”,草原吏員認為 “邊界不對”,需 “暫停丈量,共同走訪部落長老”,獲取證言後再定;若協商無果,可 “上報杭愛山仲裁點”,由仲裁點復核。耶律楚材舉例道“若丈量隊遇‘兩部落爭同一草場’,漢官可量出‘可養馬五千匹’,草原吏員可查‘傳承憑證’,若憑證顯示屬甲部落,便確權給甲,乙部落由元廷另劃草場補償,如此公平。”

    為防止一方舞弊,漢官與草原吏員之間有 “相互監督” 的義務漢官若發現草原吏員 “隱瞞草場傳承”,可向白虎堂舉報;草原吏員若發現漢官 “故意少量或多量”,也可舉報。舉報需 “證據”(如記錄冊、界碑照片),白虎堂會 “三日內核實”,查實後對舞弊者嚴懲。耶律楚材規定“若一方舞弊,另一方未舉報,視為‘同謀’,一並懲罰”,確保雙方 “相互盯防,不敢舞弊”。

    在中都培訓班,漢官與草原吏員需 “協同演練丈量流程”正月廿九,培訓班模擬 “丈量弘吉剌部的夏牧場”,王吏(漢官)持量天尺丈量,巴圖(草原吏員)指認邊界,兩人配合 “量出三里草場,標注可養馬一匹”,再共同向 “模擬部落長老” 解釋結果。演練中,王吏曾 “漏記草場的坡度”(坡度會影響牧草產量),巴圖及時提醒,兩人修正記錄 —— 這種演練,讓雙方 “熟悉彼此的工作習慣”,減少實戰中的失誤。

    耶律楚材設計 “協同獎勵”若丈量隊 “無舞弊、無糾紛、按時完成任務”,漢官與草原吏員均可 “獲元廷賞賜”(漢官升一級,草原吏員賞羊五只);若團隊被評為 “優秀丈量隊”,還可 “赴中都受獎”,由蕭虎親自頒獎。這種 “共同獎勵”,讓漢官與草原吏員 “從‘合作者’變為‘伙伴’”,主動配合而非被動應付。帖木兒的下屬巴圖,在演練後道“與王吏合作很順暢,盼著早日赴草原實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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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訓班的考核分 “理論” 與 “實操” 兩部分理論考核考 “草原習俗、丈量流程、禁忌清單”,需 “滿分百分得八十分才算合格”;實操考核考 “量天尺使用、蒙古語對話、協同丈量”,漢官需 “量準三丈草場,誤差不超一寸”,草原吏員需 “準確翻譯‘可養馬數’的蒙古語”,協同丈量需 “無矛盾、無遺漏”。考核不合格者,需 “留班再訓”,直至合格;若兩次考核不合格,漢官 “退回原職”,草原吏員 “罰羊三只”。正月初五,首批五十名漢官與五十名草原吏員考核,僅三人不合格,留班再訓,合格率達九成四。

    白虎堂派 “百余名細作”,偽裝成 “丈量隊的伙夫、馬夫、獸醫”,混入各丈量隊,每日 “秘密記錄漢官與草原吏員的言行”如 “漢官是否按實丈量”“草原吏員是否隱瞞邊界”“是否接受諸王饋贈” 等。細作的記錄用 “暗號書寫”(如 “○” 表正常,“△” 表可疑,“x” 表舞弊),每三日通過 “驛站快馬” 傳回中都白虎堂。劉七會 “每日匯總記錄”,若發現 “△” 或 “x”,立刻派 “核查員” 赴草原復核,確保問題早發現、早處理。

    在杭愛山設 “草原議事點”,作為 “丈量糾紛的仲裁機構”,由耶律楚材的弟子趙良弼(精通蒙漢雙語,懂草原習俗)與帖木兒共同主持,配備 “兩名漢官、兩名草原吏員、一名老軍卒”,確保 “各方代表均衡”。仲裁時,需 “听取丈量隊、部落雙方的陳述”,查看 “丈量冊、界碑、傳承憑證”,三日內需 “作出裁決”,裁決結果 “雙方均需遵守”,若不遵守,元廷將 “按處置流程追責”。例如,若阿里不哥不服丈量結果,可向仲裁點申請復核,仲裁點會 “重新丈量,公開結果”,避免諸王無理糾纏。

    張謙的物資局負責 “丈量隊的物資供應”為每支丈量隊配備 “青稞餅(每人每日兩塊)、淡水囊(每隊十只)、帳篷(每隊兩頂,防草原降雨)、藥品(如治風寒的麻黃湯、治外傷的金瘡藥)”,每月初一、十五通過 “驛站運輸” 補充。物資局還在 “呼倫貝爾、克魯倫河、杭愛山” 設 “物資中轉站”,若丈量隊需緊急物資(如損壞的量天尺、額外的藥品),可 “派人赴中轉站領取”,確保 “物資不缺,丈量不停”。

    耶律楚材為丈量隊制定 “緊急預案”若遇 “諸王派兵阻撓”,丈量隊需 “暫停丈量,退至安全區域”,由忠順騎士 “舉勸降旗喊話”,同時派快馬向虎衛營地求援;若遇 “草原暴風雪”,需 “搭建臨時避風棚(用帳篷與木桿),點燃炭火取暖”,待風雪停後再繼續;若遇 “部民沖突”,漢官與草原吏員需 “居中調解”,不可偏袒任何一方,調解無效則 “上報仲裁點”。這些預案,讓丈量隊 “遇突發情況不慌亂”,確保任務順利推進。

    耶律楚材主張 “先試點,後推廣”,選擇弘吉剌部作為首個試點部落 —— 該部 “與元廷聯姻,忠誠度高”(帖木兒的女兒嫁入元廷宗室),且 “草場被佔最嚴重,有解決危機的迫切需求”,試點成功的可能性大。試點前,元廷派 “十支丈量隊” 赴弘吉剌部,先丈量 “爭議小的夏牧場”,積累經驗後再丈量 “爭議大的冬牧場”。試點期間,耶律楚材派趙良弼赴弘吉剌部 “全程監督”,每日傳回 “試點進展”,若發現問題(如丈量流程繁瑣),可 “及時調整”。這種 “先易後難” 的策略,能 “減少初期阻力,為後續推廣樹立樣板”。

    那拉珠爾的虎衛需 “分駐草原三大超限重災區”呼倫貝爾營地(駐一千五百人,配虎蹲炮十門),應對阿里不哥部;克魯倫河營地(駐一千五百人,配虎蹲炮十門),應對也速蒙哥部;杭愛山營地(駐一千人,配虎蹲炮五門),作為機動支援。虎衛營地 “用木柵欄圍建,配備取暖的火牆(草原寒冷,火牆用泥土砌成,中間燒炭)”,且 “離丈量隊不超過百里”,若丈量隊遇襲,虎衛可 “一日內馳援”。耶律楚材強調“虎衛的作用是‘威懾’而非‘開戰’,若諸王僅‘口頭阻撓’,虎衛不可輕舉妄動;若‘動手傷人或扣留丈量隊’,再圍其營地施壓。”

    丈量隊需 “隨身攜帶‘糧票’(麻布制作,印虎首標識,可在驛站兌換青稞)”,給貧困部民 “每日一升青稞”,同時宣講 “限牧後的好處”如 “中小部落可回原草場”“部民可去軍牧或織坊干活賺錢”。王克(耶律楚材弟子)還編寫 “草原治世歌”(用蒙古語押韻),教部民傳唱“元廷量草場,馬群不超限;部民有糧吃,草原永平安。” 這種 “物質 + 精神” 的雙重爭取,讓部民 “從觀望變為支持”—— 弘吉剌部老牧民巴圖,領了糧票後道“元廷肯給咱們糧,定是真心為草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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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律楚材深知 “諸王雖有聯合跡象,但內部利益不一”阿里不哥想獨吞弘吉剌部的冬牧場,也速蒙哥想分一杯羹,合丹則想保住自己的超限馬群,彼此間有矛盾可利用。他設計 “差異化政策”對主動配合的諸王(如合丹),可 “多給五百匹限額”;對抵制的諸王(如阿里不哥),則 “嚴格按流程處置”,讓諸王 “見利而散,不願聯合”。例如,若合丹主動交超限馬群,元廷可 “賜其‘草原治世侯’封號”,讓其 “有面子又有好處”,從而脫離 “抗命聯盟”。

    耶律楚材讓白虎堂 “提前在草原散布‘量牧限地’的利好消息”如 “弘吉剌部試點後,部民可多養馬千匹”“收編的馬群可用于抵御乃蠻部,保護草原安全”。同時,對諸王的 “負面言論”(如 “元廷要奪馬群”),及時 “闢謠”—— 通過部落長老、逃荒部民等渠道,傳遞 “元廷的優惠政策與處置依據”,讓草原部落 “知真相,不信謠言”。這種 “輿情引導”,能 “減少諸王的煽動空間”,為政策落地營造良好氛圍。

    耶律楚材向蕭虎坦言,“量牧限地” 表面是解決草場危機,實則是 “借丈量摸清草原家底”—— 丈量後,元廷將建立 “蒙古故地草場檔案”,記錄 “每塊草場的位置、可養馬數、所屬部落、傳承歷史”,日後諸王想 “隱瞞牧群、擴張草場”,元廷可 “憑檔案對質”,再也無法 “暗箱操作”。他舉例道“若阿里不哥日後想再佔弘吉剌部草場,元廷可拿出檔案,證明‘該草場屬弘吉剌部’,他便無借口。” 這種 “數據掌控”,是 “中央集權在草原的具體體現”。

    漢官入草原,不僅是 “為丈量”,更是 “為讓中央權力滲透到部落”—— 漢官可 “協助部落建立‘戶籍冊’(記錄部民姓名、馬群數量、糧票領用情況)”,讓元廷 “直接掌握部落的人口與資源”;還可 “推薦部落中的賢才赴中都學習”,培養 “親元廷的部落精英”。耶律楚材計劃“三年後,從草原選拔百名部民子弟,赴中都國子監學習,學成後回草原任吏員,逐步替代‘只認諸王不認中央’的舊吏。” 這種 “人才培養”,能讓草原 “從‘諸王私地’變為‘元廷轄地’”。

    “今日定‘量牧’之規,明日便易‘削藩’之策 —— 若諸王遵守限額,元廷可‘逐步減少其兵權’(如將部落騎士編入元軍);若諸王抗命,元廷可‘借處置之機,削其領主之位’,改派‘中央任命的官員’治理。” 他以 “阿里不哥” 為例“若其拒不交超限馬群,元廷可‘削其領主之位,將其部落分為三小部’,派漢官與忠順吏員共同治理,使其‘無力再反’。” 這種 “步步為營”,為後續 “徹底削藩” 奠定基礎。

    耶律楚材認為,“量牧限地” 能讓 “草原與中原形成利益共同體”—— 中原的 “青稞、布匹” 通過補貼輸入草原,改善草原民生;草原的 “馬群” 通過軍牧輸入中原,增強中原邊防;漢官與草原吏員的協同,促進 “文化交流”;逃荒部民的返鄉,減少中原的安置壓力。這種 “雙向奔赴”,能讓 “草原不再是‘中原的威脅’,而是‘中原的伙伴’”,為元代 “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鞏固”  “經濟與社會基礎”。

    蕭虎听完耶律楚材的詳述,指尖輕撫案上的 “虎頭金符”(元廷賜的兵權信物),眼中閃過了然之色“你是想借此事,為元廷治草原立‘規矩’—— 從今往後,草原不再是‘諸王說了算’,而是‘元廷說了算’。” 耶律楚材躬身道“草原不治,元廷大一統終有隱患;今日定‘量牧’之規,明日便有‘治草’之策,再往後,草原與中原便能‘同享太平’。” 兩人相視一笑,無需多言,已達成 “以治世固集權” 的共識。當日午後,蕭虎召李衡、張謙等人,按耶律楚材之策細化 “量天尺打造、漢官選拔、糧儲調撥” 等實務,“量牧限地” 與漢官入草原的方案,正式進入執行籌備階段。

    至元四十六年二月初五,首批五十支丈量隊從中都出發,赴弘吉剌部開展試點,耶律楚材親送至城外,叮囑趙良弼“切記‘算得準、行得穩、得民心’,莫負元廷重托。” 丈量隊的身影消失在草原深處,元代草原治理的新篇章,就此拉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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