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圖虎

第1001章 白虎議牧

類別︰網游小說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 本章︰第1001章 白虎議牧

    1001 章白虎議牧(至元四十六年春中都議蒙古故地草場事)(至元四十六年春正月廿三?中都白虎殿)

    至元四十六年春正月,蒙古故地的 “草場兼並” 已從 “局部沖突” 演變為 “系統性危機”—— 阿里不哥部(拖雷系諸王)、也速蒙哥部(察合台系諸王)借 “氣候轉暖、牧草豐茂” 之機,大肆擴張牧地,牧群數量遠超元廷 “諸王牧馬不得過萬” 的舊規,導致周邊 “中小部落無草場可牧,部民逃荒至中都者已達三千人”。中都白虎殿內,紫檀木案上攤著蒙古故地的羊皮地圖,蕭虎指尖劃過地圖上 “標注紅圈的超限區域”,神色凝重 —— 這場危機若不解決,不僅會 “激化草原部落矛盾”,更可能 “助漲諸王割據野心”,威脅元廷大一統根基。

    至元四十六年春的蒙古故地,較往年 “回暖早十日”,呼倫貝爾、杭愛山等地牧草 “返青面積較去年增兩成”,這讓諸王認為 “牧群擴張時機成熟”。阿里不哥部率先 “北擴牧地三百里”,牧群從 “去年的一萬五千匹增至三萬二千匹”;也速蒙哥部緊隨其後,牧群從 “一萬匹增至兩萬八千匹”,均遠超元廷 “諸王牧馬不得過萬” 的限額(至元四十五年蕭虎平定江南後所定)。中都流民安置司奏報“逃荒部民多稱‘草場被佔,牛羊餓死’,有的甚至‘賣兒蠰女換糧’。” 這種 “氣候利好引發的擴張”,讓草場矛盾驟然升級。

    受草場兼並沖擊最甚的,是蒙古故地的 “中小部落”(如弘吉剌部分支、兀良哈部余眾)—— 弘吉剌部分支領主帖木兒(忠順元廷的草原領主)派使者赴中都哭訴“阿里不哥的馬群佔了咱們的冬牧場,部民只能‘在雪地啃枯草’,已有百余人凍餓而死。” 逃荒至中都的部民更 “圍堵流民安置點”,請求元廷 “為其奪回草場”。蕭虎曾在正月初十召見逃荒部民代表,老牧民巴圖哽咽道“咱們世代在杭愛山放牧,現在連搭帳篷的地方都沒有,求將軍為草原做主!” 這些控訴,讓蕭虎意識到 “草場危機已觸及民生底線,必須盡快處置”。

    面對中小部落的控訴與元廷的 “問詢文書”,阿里不哥、也速蒙哥不僅 “拒不縮減牧群”,反而 “派使者赴中都‘抗議’”—— 阿里不哥的使者對蕭虎道“草原的規矩,是誰的馬多誰佔草場,元廷管不著!” 也速蒙哥更 “扣留元廷派往故地的巡檢吏員”,理由是 “吏員‘干涉部落事務’”。這種 “政令失效”,源于諸王 “認為元廷重心在江南,無力管控草原”,且 “彼此勾結,形成‘超限聯盟’”,試圖 “逼元廷承認既成事實”。耶律楚材當時便警示“諸王若得逞,其他部落必效仿,草原將重回‘部落混戰’,元廷大一統根基會動搖。”

    為摸清草場危機的 “真實情況”,蕭虎早在正月初便命 “白虎堂(情報機構)統領劉七”,通過 “草原細作、逃荒部民、忠順領主” 三線收集情報細作傳回 “阿里不哥部馬群數量、草場擴張路線”;逃荒部民 “被佔草場的具體位置、部民傷亡數據”;帖木兒則送來 “諸王私下聯絡的密信副本”。劉七將這些情報 “匯總成《蒙古故地草場超限冊》”,標注 “阿里不哥超限二萬二千匹、也速蒙哥超限一萬八千匹,涉及草場五千余里”,並附 “逃荒部民的手印證詞”。這份情報,成為 “白虎殿議事的核心依據”。

    正月廿三的議事,並非 “常規朝會”,而是蕭虎 “臨時召集”—— 他深知,若拖至 “春末夏初(牧群繁殖旺季)”,諸王牧群將 “再增萬匹”,草場矛盾會 “更難化解”;且 “逃荒部民在中都聚集,若安置不當,恐引發中都治安問題”。更重要的是,蕭虎想借 “解決草場危機”,“強化中央對草原的管控權”,推行 “限牧編戶” 政策,為後續 “削藩” 鋪路。他對耶律楚材道“此次議事,不僅要‘解草場之困’,更要‘立中央之威’,讓諸王知‘元廷雖重草原,卻不容割據’。”

    正月廿三辰時,白虎殿內已齊聚 “元廷核心決策層、草原部落代表、漢官政務官”,共二十余人 —— 他們身份各異,立場不同,卻因 “蒙古故地草場危機” 坐到一起。蕭虎坐在殿中紫檀木御座上,左手邊是 “治世謀臣與漢官”,右手邊是 “軍方將領與草原代表”,案上擺著《蒙古故地草場超限冊》與羊皮地圖,一場 “圍繞草場管控的立場博弈”,即將拉開序幕。

    蕭虎(元廷實際掌權者)為議事 “主導者”,身著 “玄色織金虎紋朝服”,腰間佩 “白玉虎首帶鉤”,神色沉穩,目光掃過眾人時,自帶 “統御威嚴”;耶律楚材(治世規劃總領)坐在蕭虎左側首位,身著 “青色儒衫”,手持 “象牙朝笏”,鏡片後的目光透著 “謀慮深遠”,他是 “漢法治草原” 的主要推動者;那拉珠爾(蕭虎長子,虎衛統領)坐在右側首位,身著 “銀色鎧甲”,腰懸 “鐵制虎紋彎刀”,面容剛毅,代表 “軍方立場”,負責 “後續平叛與管控的軍事部署”;張謙(中都物資局主事)坐在耶律楚材身側,身著 “灰色吏袍”,手持 “糧儲賬簿”,負責 “草場管控涉及的物資調配(如超限馬群的飼料、逃荒部民的糧餉)”。這四人,構成 “議事的核心決策圈”,決定著最終政策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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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官代表以 “李衡(前南宋戶部主事,現流民安置司副使)” 為首,共五人,均身著 “藍色吏袍”,攜帶 “漢地戶籍、量器圖紙” 等文書。李衡熟悉 “漢地的土地丈量、戶籍管理”,主張 “將漢地‘限田制’改良後用于草原,以‘量器定牧地,戶籍管部民’”;他的下屬 “王吏”(工部量器匠人)則帶來 “初步設計的‘虎形量天尺’圖紙”,準備 “講解量器如何適配草原牧地丈量”。漢官們的立場一致“以漢地成熟的管控手段,輔助草原治理,避免‘部落自治’的混亂。”

    草原代表共三人,分別是 “忠順領主帖木兒(弘吉剌部分支領主)、中立領主別里古台(成吉思汗弟後裔)、諸王使者脫脫(阿里不哥部使者)”,均身著 “草原傳統皮袍”,卻因 “立場不同” 神態各異帖木兒(忠順派)年約五十,皮袍上 “繡著元廷賜予的半朵梅花標識”,神色拘謹,不時 “偷瞄蕭虎”,擔心 “草場危機牽連自身”;別里古台(中立派)年約四十,皮袍上 “無任何標識”,表情淡漠,只關注 “元廷是否會‘一刀切’損害所有領主利益”;脫脫(反叛傾向派)年約三十,皮袍上 “綴著銀質狼首扣”(阿里不哥部標識),態度傲慢,落座時 “故意將腳搭在案邊”,毫不掩飾對元廷的輕視。

    除那拉珠爾外,軍方代表還有 “巴圖額爾敦(蕭虎長孫,虎衛先鋒)、博爾術(蒙古軍老卒,熟悉草原戰事)”,均身著 “鎧甲”,攜帶 “草原地形圖”。巴圖額爾敦年方二十,血氣方剛,主張 “若諸王抗命,便‘以武力震懾’,斬草除根”;博爾術年逾六十,須發皆白,經歷過 “北境平叛”,主張 “先禮後兵,避免‘草原內戰’,畢竟‘諸王部民也是元廷子民’”。軍方內部的 “鷹派與鴿派” 分歧,為議事增添了 “軍事考量的維度”。

    白虎堂統領劉七(情報官)與 “蒙古故地巡檢司同知哈剌(監察官)” 也參會,劉七身著 “黑色便服”,攜帶 “細作傳回的密信與超限照片(元代早期影像技術,此處為歷史合理推演)”;哈剌(草原出身,效忠元廷)身著 “褐色巡檢袍”,攜帶 “被阿里不哥扣留的巡檢吏員證詞”。他們的職責是 “客觀事實,佐證草場危機的嚴重性”,避免 “諸王使者隱瞞或篡改信息”。劉七在會前對蕭虎道“脫脫定會‘否認超限’,臣已備好‘馬群計數的細作記錄’,可當場對質。”

    辰時三刻,議事正式開始,蕭虎抬手示意劉七“先將蒙古故地的實情,說與眾人听。” 劉七起身,從懷中取出《蒙古故地草場超限冊》與一疊文書,走到殿中,將羊皮地圖鋪開在案上,一場 “基于數據與證詞的情報呈現”,讓參會者清晰看到 “草場危機的真實圖景”,也讓脫脫(阿里不哥使者)的傲慢態度 “首次出現裂痕”。

    劉七手持《蒙古故地草場超限冊》,高聲宣讀“至元四十六年正月核查,蒙古故地諸王牧群超限情況如下阿里不哥部,登記牧群一萬匹,實際核查三萬二千匹,超限二萬二千匹,佔用草場兩千里,涉及弘吉剌部、兀良哈部等五個中小部落的冬牧場;也速蒙哥部,登記牧群一萬匹,實際核查兩萬八千匹,超限一萬八千匹,佔用草場一千五百里,阻斷杭愛山至中都的驛站糧道;另有窩闊台系殘余領主合丹,超限八千匹,佔用草場五百里。” 他邊讀邊用 “木桿” 指著羊皮地圖上的 “紅圈區域”“這些紅圈,便是諸王超限佔用的草場,周邊標注的‘黑點’,是逃荒部民的聚集點。” 數據之具體,讓別里古台(中立領主)也不禁皺眉“竟超限如此之多,難怪部民逃荒。”

    為反駁 “脫脫可能的否認”,劉七取出 “草原細作的‘馬群計數記錄’”—— 記錄用 “蒙古文與漢文雙語書寫”,詳細記載 “正月初五至初十,細作在阿里不哥部‘每日清晨馬群出圈時的計數’”,如 “正月初五,馬群分三批出圈,第一批八千匹,第二批一萬二千匹,第三批一萬二千匹,合計三萬二千匹”,記錄後還附 “細作的畫押與指印”。劉七將記錄遞至脫脫面前“脫脫使者,這是你部馬群的實際計數,你可查驗筆跡與指印,若有疑問,可傳細作當面對質。” 脫脫接過記錄,翻看時手指微顫,卻仍嘴硬“細作是元廷的人,記錄定是偽造!”

    呈現之三“逃荒部民的手印證詞”。劉七隨後取出 “逃荒部民的證詞冊”,共三百余頁,每頁都 “貼著部民的手印”,記錄著 “草場被佔後的遭遇”老牧民巴圖的證詞寫道“阿里不哥的馬群佔了咱們的冬牧場,去年冬天,我的十只羊餓死了七只,孫子因缺糧發燒,差點死掉,只能逃來中都;” 年輕牧民鐵木真的證詞寫道“也速蒙哥的騎士,用鞭子趕咱們離開草場,還搶走了我的兩匹馬,說‘再回來就殺了我’。” 劉七還請 “兩名逃荒部民代表” 進入殿中,老巴圖拄著拐杖,含淚訴說“求將軍為咱們做主,讓諸王還咱們草場,咱們不想再逃荒了!” 現場的悲情氛圍,讓帖木兒(忠順領主)紅了眼眶,別里古台也沉默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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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剌(巡檢司同知)接著補充 “被扣留吏員的情況”“元廷派往阿里不哥部的巡檢吏員王順,因‘核查馬群數量’被扣留,阿里不哥的人‘用鞭子抽打他’,逼他‘承認馬群未超限’,王順不從,被關了十日才逃出,身上的鞭傷現在還未好。” 哈剌取出 “王順的血衣” 與 “證詞”,血衣上的鞭痕清晰可見,證詞中寫道“阿里不哥的將領說‘元廷管天管地,管不著咱們的馬群’,還說‘要讓中都知道,草原還是咱們的’。” 這些物證,讓脫脫的傲慢徹底收斂,他低頭不語,不敢再與哈剌對視。

    蕭虎見脫脫無言以對,轉向帖木兒“帖木兒領主,你是弘吉剌部的人,阿里不哥佔你部草場的情況,你再說說。” 帖木兒起身,躬身道“回將軍,阿里不哥的馬群從去年冬天就佔了咱們的冬牧場,咱們部民只能‘往南遷移,在雪地找枯草’,現在部里的牛羊‘餓死了三成’,若再這樣下去,怕是要‘全族覆滅’。咱們曾派使者去阿里不哥部交涉,他卻說‘弘吉剌部是元廷的狗,沒資格要草場’。” 他還帶來 “部民繪制的‘馬群佔草場圖’”,圖上用 “黑色線條” 標注馬群的移動路線,用 “紅色圓點” 標注部民的死亡地點。帖木兒的證言,讓參會者徹底確認 “草場危機的真實性與嚴重性”,也讓蕭虎下定 “解決危機” 的決心。

    情報呈現結束後,白虎殿內的 “矛盾焦點” 逐漸清晰 —— 本質是 “諸王世襲特權” 與 “元廷中央管控權” 的沖突脫脫(阿里不哥使者)堅持 “草原傳統,諸王牧地自定”,反對元廷 “限牧”;漢官與耶律楚材主張 “中央統一管控,以量器定牧地,以戶籍管部民”;草原中立領主則 “擔心管控過嚴損害自身利益,又怕諸王割據引發戰亂”。這場沖突,不僅是 “政策之爭”,更是 “元廷大一統與草原部落舊制” 的較量。

    脫脫見 “證據確鑿”,不再否認超限,轉而搬出 “草原傳統”“將軍,草原的規矩從成吉思汗時就定了 —— 諸王的牧地,是誰的勢力大誰佔得多,馬多說明咱們部落強,這是‘蒼狼之法’!元廷憑什麼管?” 耶律楚材立刻反駁“成吉思汗雖許諸王牧地,卻也定了‘諸王不得擅佔他人草場’的規矩;如今阿里不哥佔中小部落的草場,殺部民,已違成吉思汗之法,何談‘蒼狼之法’?再說,元廷是草原與中原的共主,不僅要護諸王,更要護所有部民,若任由諸王超限,中小部落亡了,諸王的馬群也無草場可牧,最終受損的還是草原!” 耶律楚材的反駁,引來了別里古台的點頭認同。

    李衡(漢官代表)接著提出 “解決方案”“臣建議,參照漢地‘限田制’,由工部打造‘標準化量天尺’,派漢官與草原吏員協同,丈量蒙古故地所有牧地,給諸王‘定限額(一萬匹)’,超限部分由元廷‘收編為軍牧’,給諸王‘歲賜補貼’;同時,將中小部落的部民‘編入元廷戶籍’,由中央保護其草場使用權。” 帖木兒(忠順領主)雖贊同,卻有疑慮“量天尺是漢地的東西,咱們草原人不會用,萬一漢官‘故意量少咱們的牧地’怎麼辦?” 李衡回應“量天尺會‘刻草原紋飾與蒙古文刻度’,丈量時‘漢官與草原吏員各持一半,共同計數’,確保公平;且限額內的牧地,仍由諸王自主管理,元廷不干涉日常放牧。”

    巴圖額爾敦(鷹派)見脫脫仍不服軟,起身道“若諸王拒不接受‘限牧’,便派虎衛北上,用虎蹲炮轟他們的馬群,看他們還敢不敢抗命!” 博爾術(鴿派)立刻反對“不可!草原部落本就‘重武力,輕文治’,若一上來就用武力,會讓其他諸王‘誤以為元廷要滅草原部落’,反而會‘聯合反叛’,到時候戰亂一開,流民更多,更難收拾。臣建議,先派使者赴諸王營地‘宣詔勸諭’,給他們‘十日考慮期’,若仍抗命,再用武力不遲。” 那拉珠爾(軍方統領)沉吟道“博爾術老卒說得對,武力是‘最後手段’,咱們需先‘示恩’,再‘立威’,讓諸王知‘元廷有容人之量,也有鎮叛之力’。”

    別里古台(中立領主)見各方爭執,終于開口“將軍,諸王超限不對,元廷管控也需‘顧及諸王利益’。咱們草原領主,靠馬群生存,若元廷收編超限馬群,卻不給‘足夠補貼’,咱們的部民也會餓肚子。臣懇請將軍,‘限額’可以,但‘補貼’要足,且‘收編的馬群’若用于軍牧,可讓諸王‘派部民參與飼養’,賺些糧餉,這樣諸王與部民都能接受。” 蕭虎點頭“別里古台領主說得有理,管控不是‘掠奪’,是‘有序分配’,元廷會‘按收編馬群的數量,給諸王‘每匹馬每年五斗青稞’的補貼’,收編的軍牧,也會‘優先雇佣諸王的部民’,確保大家都有活路。” 這番承諾,讓別里古台松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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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虎見矛盾逐漸清晰,總結道“今日議事的焦點,不是‘管不管’,而是‘怎麼管’—— 元廷既要‘維護中央權威,防止割據’,也要‘尊重草原傳統,保障諸王與部民利益’。我的定調是一、用‘虎形量天尺’丈量牧地,給諸王定‘一萬匹’限額,超限部分收編為軍牧,給補貼;二、中小部落的草場由中央保護,部民編入戶籍,免三年賦稅;三、先派使者勸諭,再派漢官與草原吏員協同丈量,若抗命,虎衛待命;四、收編的軍牧,優先雇佣諸王部民,實現‘管控與利益共享’。” 這番定調,既 “堅持了中央管控的底線”,又 “兼顧了草原各方利益”,化解了當前的矛盾焦點,參會者均無異議。

    蕭虎在議事中的 “統御智慧”,遠不止 “定調政策”—— 他通過 “情報呈現時的沉默觀察、矛盾焦點時的適時定調、對不同勢力的恩威並施”,既 “測試了核心團隊的能力”,又 “平衡了漢官與草原勢力的關系”,更 “為後續‘削藩’埋下伏筆”。這場看似 “公開議事”,實則是蕭虎 “權謀布局” 的關鍵一步。

    劉七、哈剌呈現情報時,蕭虎始終 “沉默”,僅用 “眼神示意” 讓各方發言 —— 他想觀察 “耶律楚材是否能精準反駁脫脫的‘草原傳統’說辭”(結果耶律楚材引成吉思汗舊制,有理有據);想看看 “那拉珠爾是否能平衡軍方的鷹鴿兩派”(結果那拉珠爾采納博爾術的 “先禮後兵”,顯露出 “沉穩的統帥素質”);想知曉 “李衡是否能化解草原代表對漢官的疑慮”(結果李衡提出 “漢官與草原吏員協同丈量”,顯露出 “實務能力”)。這些觀察,讓蕭虎對 “核心團隊的能力” 有了更清晰的判斷,也為後續 “分工部署” 了依據。

    面對脫脫的傲慢,蕭虎並未 “當場發怒”,而是 “先讓證據說話,再給出‘活路’”—— 證據讓脫脫 “無言以對”,徹底失去 “反駁的底氣”;隨後蕭虎承諾 “收編馬群給補貼、雇佣部民”,是 “示恩”;同時暗示 “虎衛待命”,是 “立威”。這種 “恩威並施”,讓脫脫 “既恐懼又感激”,也讓他 “不敢再替阿里不哥囂張”。蕭虎在脫脫離殿時,特意叮囑“你回去告訴阿里不哥,元廷念及‘草原同族’,給了他‘改過的機會’,若他不識好歹,後果自負。” 脫脫躬身應諾,離去時的傲慢已蕩然無存。

    漢官主張 “漢法治草原”,草原代表擔心 “漢官奪權”,蕭虎通過 “三點平衡” 化解一是 “量天尺融合漢地與草原元素”(刻蒙古文刻度與紋飾),讓草原勢力 “有認同感”;二是 “丈量時漢官與草原吏員協同”,避免 “漢官獨斷”;三是 “收編軍牧優先雇佣草原部民”,讓草原勢力 “獲實際利益”。這種平衡,既 “推行了漢地的管控手段”,又 “未傷害草原勢力的利益”,讓漢官與草原代表 “都能接受”。耶律楚材私下對蕭虎道“將軍這步‘平衡棋’,既推進了治世,又避免了‘漢與草原的對立’,高明。”

    蕭虎深知,自己百年後(歷史合理推演),需 “那拉珠爾繼承權位”,此次議事,他多次 “讓那拉珠爾主導軍方討論”,如 “讓那拉珠爾定‘先禮後兵’的軍事策略”,讓那拉珠爾 “宣布虎衛的待命部署”;還讓那拉珠爾 “回應草原代表的疑慮”,如 “別里古台擔心補貼不足時,蕭虎讓那拉珠爾‘承諾從北境糧儲中優先調撥補貼’”。這些安排,讓那拉珠爾 “在漢官與草原代表面前樹立了‘沉穩、有擔當’的形象”,也讓 “軍方更認同那拉珠爾的領導”,為後續 “權力傳承” 奠定基礎。

    蕭虎推動 “草場管控”,深層目的是 “借‘限牧編戶’,將中央權力‘滲透到草原部落’”—— 通過 “量天尺丈量”,元廷可 “摸清草原所有牧地的具體情況”;通過 “部民編入戶籍”,元廷可 “直接管控草原人口”;通過 “收編軍牧”,元廷可 “掌控草原的核心資源(馬群)”。這些措施,看似 “解決草場危機”,實則是 “削弱諸王的‘財權、地權、人權’”,為後續 “徹底削藩” 鋪路。耶律楚材看穿了蕭虎的意圖,卻未點破,只是在會後道“草場管控若能落地,元代的中央集權,將再無‘草原割據’之患。”

    議事過半,蕭虎結合 “情報、各方立場、權謀考量”,逐步勾勒出 “蒙古故地草場管控的政策雛形”—— 核心是 “限牧定額、量器丈量、部民編戶、利益補貼” 四步,既 “吸收漢地的管控經驗”,又 “保留草原的傳統習俗”,形成 “元廷特色的草原治世框架”。這一框架,不僅 “針對性解決當前草場危機”,更 “為後續草原治理了長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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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明確 “蒙古故地所有諸王,牧群上限為‘一萬匹’”,這一限額的設定,既 “參考了至元四十五年江南統一後的‘軍牧需求’(元廷需大量戰馬用于邊防)”,又 “兼顧了諸王的‘基本利益’(一萬匹馬可滿足諸王部民的日常需求與少量貿易)”。蕭虎解釋“定‘一萬匹’,不是‘刻意壓制諸王’,而是‘按草原的牧草承載力計算’—— 蒙古故地的草場,若諸王均按此限額放牧,中小部落的草場可保,部民不會逃荒,草原也能‘永續發展’。” 同時規定,“限額內的牧群,諸王可自主管理,元廷不干涉;超限部分,若主動交予元廷收編,可獲‘每匹馬每年五斗青稞’的補貼;若拒不交予,虎衛將‘強制收編,且無補貼’。”

    政策指定 “由工部牽頭,漢匠與草原銅工協同,打造‘虎形量天尺’”,作為 “牧地與馬群丈量的唯一標準”量天尺 “長一丈,寬三寸,厚一寸”,主體為 “草原硬木”,刻度為 “蒙古文與漢文雙語標注”,一端雕刻 “虎首”(元廷治世標識),另一端雕刻 “牧草紋”(草原象征);功能上,“一尺可量三丈草場面積,一尺內的牧草密度可估算‘可養馬數量’(每三丈草場可養一匹馬)”;使用時,“漢官與草原吏員各持一半,共同丈量,丈量結果需雙方簽字畫押,方可生效”。工部匠人王吏補充“量天尺還會‘涂草原特有的油脂’,防水防裂,適合草原氣候。” 這種 “標準化 + 草原元素” 的設計,讓量天尺既 “權威” 又 “易被草原接受”。

    針對 “中小部落無草場、部民逃荒” 的問題,政策規定 “將蒙古故地所有中小部落的部民‘編入元廷戶籍’”戶籍牌為 “銅制,刻‘虎首’與‘部民姓名’”,部民憑戶籍 “可在‘指定草場’放牧,免三年賦稅”;若草場被諸王侵佔,部民可 “持戶籍向元廷巡檢司投訴,巡檢司需‘三日內受理,十日內核處’”;逃荒至中都的部民,可 “憑戶籍返回故地,元廷‘返鄉糧票’與‘種子’,助其恢復生產”。李衡(漢官)道“編戶不是‘束縛部民’,而是‘給部民‘中央保護’的憑證’,讓他們‘不再受諸王欺壓’。”

    為 “減少政策推行的阻力”,政策包含 “多重利益補貼”對諸王,“收編的超限馬群,每匹每年給‘五斗青稞’補貼,補貼從北境糧儲中調撥,按月發放”;對參與軍牧飼養的諸王部民,“每月給‘三斗青稞 + 一匹布’的工錢,工錢高于草原傳統放牧收入”;對忠順領主(如帖木兒),“額外賞賜‘草場五十里’,並授予‘元廷草原治世官’稱號,協助元廷管理周邊部落”。張謙(物資局)補充“北境糧儲現有‘青稞五十萬石’,足夠支付補貼,不會影響中都與江南的糧餉。” 這種 “共贏” 設計,讓諸王與部民 “從‘被動接受管控’變為‘主動配合’”。

    政策還明確 “分四階段執行”第一階段(正月廿五至二月初五),“派使者赴阿里不哥、也速蒙哥等諸王營地,宣詔勸諭,告知政策內容與期限”;

    第二階段(二月初六至二月廿五),“派漢官與草原吏員組成‘丈量隊’,赴蒙古故地,按‘先忠順部落、後中立部落、最後超限諸王’的順序,開展牧地與馬群丈量”;

    第三階段(二月廿六至三月十五),“收編超限馬群,發放補貼,為部民編戶”;

    第四階段(三月十六至四月十五),“設立‘蒙古故地牧群管控司’,由漢官與草原吏員共掌,監督政策落地,處理後續糾紛”。

    蕭虎強調“執行時需‘柔性推進’,若遇輕微抵觸,可‘暫緩丈量,再行勸諭’;若遇嚴重抗命,再派虎衛介入。”政策雛形提出後,參會者仍有 “細節爭議”—— 如 “丈量隊的安全保障”“補貼的發放方式”“抗命諸王的處置尺度” 等。蕭虎主持 “細節打磨”,引導各方 “相互讓步”,最終達成 “共識”,讓政策從 “雛形” 變為 “可執行的方案”。這些爭議與妥協,既 “體現了議事的民主性”,又 “讓政策更貼合草原實際”,避免了 “一刀切” 的弊端。

    漢官李衡提出“蒙古故地‘部落散居,部分區域有盜匪’,且‘阿里不哥等諸王可能‘騷擾丈量隊’,需‘派虎衛保護丈量隊’。” 脫脫(阿里不哥使者)立刻反對“派虎衛入草原,是‘元廷不信任諸王’,會引發‘部落恐慌’。” 別里古台(中立領主)提議“可‘由忠順部落的騎士(如帖木兒的部眾)保護丈量隊’,虎衛‘駐扎在‘草原邊境驛站’,若丈量隊遇襲,再馳援’,這樣既‘保障安全’,又‘不刺激諸王’。” 蕭虎采納此提議,補充道“丈量隊成員需‘穿草原皮袍,說草原話’,避免‘漢官形象引發抵觸’;忠順騎士的工錢,由元廷承擔,每人每日‘一斗青稞’。” 漢官與脫脫均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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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謙(物資局)提出“補貼按‘年度發放’,一次性給諸王‘五千石青稞’(一萬匹馬的年度補貼)。” 帖木兒(忠順領主)反對“年度發放‘容易被諸王‘一次性揮霍’,部民還是會餓肚子,不如‘按月發放’,每月‘四百二十斗’,確保部民‘每月有糧’。” 也速蒙哥的使者(未參會,由脫脫代傳)則要求“補貼‘一半給青稞,一半給布匹’,草原部民‘需要布匹做冬衣’。” 蕭虎折中“補貼‘按月發放’,每月‘三百斗青稞 + 五十匹布’,青稞從北境糧儲調撥,布匹從江南織坊調撥;發放時,需‘諸王與部民代表共同簽字’,確保補貼‘用于部民’,而非諸王‘私吞’。” 各方均無異議。

    巴圖額爾敦(鷹派)主張“若諸王‘拒不接受丈量、不交超限馬群’,便‘派虎衛‘包圍其營地,強制收編,並處‘削其領主之位’的懲罰’。” 博爾術(鴿派)反對“懲罰過重,會‘逼其他諸王聯合反叛’,不如‘先‘暫奪其半數歲賜’,若仍抗命,再‘削其部分草場’,最後才‘強制收編’,分三步處置。” 耶律楚材補充“處置時需‘公開罪名’,如‘侵佔他人草場、扣留吏員’,讓其他諸王‘知其抗命是‘罪有應得’,而非元廷‘刻意打壓’。” 蕭虎定調“按‘暫奪歲賜→削草場→強制收編’三步處置,每步間隔‘十日’,給諸王‘悔改機會’;且‘強制收編時,不得傷害部民,不得燒毀營地’。” 軍方與草原代表均認可。

    工部匠人王吏提出“量天尺需‘在中都校準後,再運往草原’,確保‘所有量天尺的刻度一致’。” 帖木兒(忠順領主)擔心“草原氣候與中都不同,量天尺‘可能因冷熱收縮,刻度不準’。” 王吏回應“量天尺的‘硬木’已‘在草原氣候中晾曬三個月’,收縮率已穩定;且‘每個丈量隊會帶‘校準木桿’(刻有‘標準三丈’刻度),每日丈量前‘校準一次’,確保精準。” 別里古台提議“可‘讓草原銅工‘參與校準’,增強草原對量天尺的信任’。” 王吏采納,承諾 “每個校準木桿都‘由漢匠與草原銅工共同打造’”。

    李衡提出“部民編戶‘自願參與’,不願編戶的部民‘可繼續隨部落游牧,但‘不享受中央保護與免稅政策’。” 老牧民巴圖(逃荒代表)擔憂“有的部民‘不懂編戶的好處’,可能‘不願參與’,最後還是會‘被諸王欺壓’。” 蕭虎補充“派‘草原宣傳員’(由忠順部民擔任)赴各部落,‘講解編戶的好處’(如免稅、草場保護),並‘‘編戶體驗期’—— 體驗三個月,若不滿意,可‘退出編戶’。” 同時規定,“退出編戶的部民,若‘後續再遇草場被佔’,元廷‘不再受理投訴’。” 這一妥協,既 “尊重自願”,又 “引導部民編戶”,老牧民巴圖表示贊同。

    巳時三刻,議事進入 “分工部署” 階段 —— 蕭虎根據 “參會者的職責與能力”,將 “草場管控政策” 的執行任務 “分解到具體部門與個人”,形成 “中央統籌、地方執行、軍方保障、情報監督” 的完整執行體系。這種 “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的部署,確保政策 “從白虎殿的‘紙上方案’,變為草原上的‘實際行動’”。

    耶律楚材(治世總領)負責 “政策的整體統籌”一是 “協調漢官與草原吏員的協作”,確保 “丈量隊、編戶部、補貼發放隊” 的人員配齊;二是 “制定‘政策執行手冊’”,詳細規定 “丈量、編戶、補貼的操作流程”,發放至各執行團隊;三是 “定期向蕭虎匯報執行進度”,遇 “重大問題(如諸王抗命)”,及時召開 “緊急議事”。張謙(物資局)負責 “物資保障”一是 “在正月廿五前,將‘虎形量天尺’(五十把)、‘校準木桿’(五十根)、‘戶籍牌’(五千塊)從工部調至中都驛站”;二是 “在二月初五前,將‘北境糧儲的十萬石青稞、江南織坊的五千匹布’調至草原邊境驛站,作為‘補貼與丈量隊的糧餉’”;三是 “派‘物資押運隊’(五十人),隨丈量隊赴草原,確保‘物資及時供應’”。耶律楚材與張謙需 “每日溝通”,確保 “治世與物資無縫餃接”。

    李衡(流民安置司副使)負責 “漢官團隊的領導”一是 “在正月廿四前,選拔‘五十名漢官’(熟悉戶籍、丈量的吏員),進行‘草原習俗與政策培訓’(如學草原話、了解放牧常識)”;二是 “二月初六,率漢官團隊赴草原,與草原吏員匯合,組成‘五十支丈量隊’(每隊漢官一名、草原吏員一名、忠順騎士五名)”;三是 “親自帶隊赴‘阿里不哥部周邊的中小部落’,開展‘首批丈量與編戶’,作為‘示範案例’,供其他丈量隊參考”。王吏(工部匠人)負責 “量天尺的校準與維護”一是 “正月廿四前,完成‘五十把量天尺’的最終校準,培訓‘丈量隊如何使用與維護量天尺’”;二是 “隨丈量隊赴草原,‘每十日’為各丈量隊‘校準一次量天尺’,處理‘量天尺損壞’的問題”;三是 “記錄‘草原氣候對量天尺的影響’,為後續‘改良量天尺’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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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木兒(忠順領主)負責 “草原吏員與騎士的組織”一是 “正月廿五前,選拔‘五十名草原吏員’(熟悉草原牧地、部落關系的領主助手),與漢官‘結對培訓’”;二是 “組織‘兩百五十名忠順騎士’,按‘每隊五名’分配給丈量隊,負責‘安全保護與草原向導’”;三是 “在自己的弘吉剌部‘設立‘草原議事點’,接待各丈量隊,協調‘部落間的丈量糾紛’”。哈剌(巡檢司同知)負責 “草原的監督與糾紛處理”一是 “派‘巡檢吏員’(一百人)赴蒙古故地各部落,‘監督丈量隊的公平性’,防止‘漢官或草原吏員‘徇私舞弊’”;二是 “受理‘部民投訴’,如‘諸王騷擾丈量隊、丈量結果不公’,需‘三日內核實,五日內處理’”;三是 “向蕭虎‘每日匯報草原的治安情況’,若‘遇諸王抗命,立刻通報虎衛’”。

    那拉珠爾(虎衛統領)負責 “軍方的整體部署”一是 “正月廿五前,派‘五千虎衛’駐扎在‘草原邊境的三個驛站’(呼倫貝爾、杭愛山、克魯倫河),‘每站一千五百人,配備虎蹲炮十門’,隨時準備‘馳援丈量隊或強制收編超限馬群’”;二是 “二月初五前,派‘使者’赴阿里不哥、也速蒙哥等諸王營地,‘宣詔勸諭’,告知‘虎衛的部署’,威懾‘潛在抗命者’”;三是 “若‘諸王抗命’,按‘暫奪歲賜→削草場→強制收編’的步驟,‘派虎衛執行’,執行時需‘由那拉珠爾親自指揮’,確保‘不擴大沖突’”。巴圖額爾敦(虎衛先鋒)負責 “虎衛的戰術準備”一是 “培訓虎衛‘草原作戰技巧’(如騎馬射箭、雪地行軍),適應草原環境”;二是 “在邊境驛站‘搭建‘臨時炮位’,測試‘虎蹲炮在草原的射程與精度’”;三是 “若‘強制收編’,率‘一千虎衛’作為‘先鋒’,負責‘轟斃超限馬群的頭馬’,震懾諸王部眾,避免‘大規模殺戮’”。

    劉七(白虎堂統領)負責 “情報監督”一是 “派‘草原細作’(一百人),‘混入各諸王營地與中小部落’,‘實時傳回‘諸王對政策的反應、丈量隊的執行情況、部民的態度’等情報’”;二是 “每日‘匯總情報’,形成‘政策執行日報’,遞交給蕭虎與耶律楚材,‘若發現‘諸王私下聯絡反叛、丈量隊舞弊’,立刻上報’”;三是 “監督‘補貼發放’,確保‘諸王未私吞補貼’,若‘發現補貼被私吞,立刻通報哈剌,追究責任’”。劉七需 “與各執行團隊‘保持秘密聯絡’”,確保 “情報及時、準確”,為蕭虎 “調整政策或部署” 依據。

    議事過程中,參會者的 “心理變化” 十分微妙 —— 脫脫從 “傲慢” 到 “敬畏”,帖木兒從 “拘謹” 到 “安心”,那拉珠爾從 “謹慎” 到 “自信”,李衡從 “擔憂” 到 “堅定”。這些心理變化,不僅 “反映了政策的說服力”,更 “體現了蕭虎的統御魅力”,讓 “原本立場分歧的各方”,最終 “凝聚為‘共同推進政策’的合力”。

    脫脫初入殿時,因 “阿里不哥部勢力大”,對元廷 “充滿輕視”,坐姿傲慢,言語挑釁;當劉七呈現 “馬群超限數據、細作記錄、血衣物證” 時,他 “從傲慢轉為抵觸”,試圖 “用草原傳統辯解”,卻被耶律楚材駁斥得 “無言以對”;當蕭虎 “恩威並施”,承諾 “補貼與雇佣部民”,又暗示 “虎衛待命” 時,他 “從抵觸轉為敬畏”,意識到 “阿里不哥部‘無法對抗元廷’”,離殿時 “躬身應諾,態度恭敬”。脫脫的心理變化,代表了 “反叛傾向諸王的態度轉變”—— 從 “輕視中央” 到 “承認中央權威”。

    帖木兒作為 “忠順領主”,初參會時 “因勢力小、怕牽連”,神色拘謹,不敢多言;當听到 “脫脫的傲慢說辭” 與 “巴圖額爾敦的武力主張” 時,他 “從拘謹轉為擔憂”,擔心 “草場危機引發戰亂,自己的部落會‘被波及’”,多次 “偷瞄蕭虎,想發言卻不敢”;當蕭虎 “定調政策,承諾‘保護中小部落、賞賜忠順領主’”,並 “讓他參與‘草原吏員選拔與騎士組織’” 時,他 “從擔憂轉為安心”,主動 “提出‘用忠順騎士保護丈量隊’的建議”,離殿時 “面帶笑容,對未來充滿信心”。帖木兒的心理變化,代表了 “忠順草原勢力的態度轉變”—— 從 “被動觀望” 到 “主動配合”。

    那拉珠爾作為 “軍方統領”,初議事時 “因‘擔心武力介入引發草原內戰’”,態度謹慎,發言多 “附和博爾術的鴿派主張”;當 “脫脫傲慢、巴圖額爾敦請戰” 時,他 “從謹慎轉為猶豫”,既 “認同博爾術的‘先禮後兵’”,又 “擔心‘勸諭無效,錯失時機’”,一度 “沉默不語,思考對策”;當蕭虎 “定調‘三步處置’,讓他‘主導軍方部署’”,並 “在分工中‘賦予他‘強制收編的指揮權’” 時,他 “從猶豫轉為自信”,主動 “提出‘虎衛駐扎邊境驛站’的具體方案”,會後還 “主動與李衡‘溝通丈量隊的安全細節’”。那拉珠爾的心理變化,代表了 “軍方核心的成長”—— 從 “謹慎保守” 到 “沉穩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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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衡作為 “漢官代表”,初參會時 “擔心‘草原勢力排斥漢官與漢法’”,發言時 “小心翼翼,多次強調‘量天尺的草原元素’”;當 “帖木兒質疑‘漢官丈量不公’” 時,他 “從擔憂轉為爭取”,主動 “提出‘漢官與草原吏員協同、編戶自願’等妥協方案”,努力 “消除草原勢力的疑慮”;當 “政策定調,蕭虎‘讓他率漢官團隊赴草原執行’”,並 “承諾‘虎衛與忠順騎士保護’” 時,他 “從爭取轉為堅定”,會後立刻 “組織漢官培訓,準備丈量文書”,還 “主動向帖木兒‘請教草原習俗’”,決心 “做好‘漢法治草原’的第一步”。李衡的心理變化,代表了 “漢官的務實與擔當”—— 從 “擔心排斥” 到 “堅定執行”。

    因 “草場危機嚴重、諸王傲慢”,神色凝重,目光銳利,僅 “通過眼神與簡短指令” 引導議事;當 “情報呈現完畢,矛盾焦點清晰” 時,他 “從凝重轉為從容”,適時 “定調政策,平衡各方利益”,言語間 “充滿統御威嚴,卻又不失溫和”;當 “分工部署完畢,各方均無異議” 時,他 “從從容轉為期許”,對參會者道“蒙古故地是元廷的‘北境屏障’,草場管控是‘草原長治久安的關鍵’,你們都是‘元廷治世的支柱’,我期待‘三個月後,草原無逃荒部民,諸王守規矩,部民安居樂業’。” 蕭虎的心理變化,代表了 “核心決策者的掌控力”—— 從 “正視危機” 到 “掌控全局”,再到 “期許未來”。

    午時三刻,白虎殿議事結束,參會者按 “分工部署” 各自離去 —— 這場持續四個時辰的議事,不僅 “解決了當前的蒙古故地草場危機”,更 “在元代草原治理與中央集權史上,留下了里程碑式的意義”。它標志著 “元廷從‘草原部落聯盟’向‘大一統中央王朝’的徹底轉變”,也為 “後續元代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鞏固”,了 “治世範本”。

    在此之前,蒙古故地的 “牧地分配、部民管理” 多由 “諸王自主決定”,元廷僅 “通過歲賜與聯姻維持松散控制”,導致 “草場兼並、部落沖突頻發”;此次議事確立的 “限牧  丈量  編戶  補貼” 政策,將 “草原的核心資源(牧地、馬群、部民)” 納入 “中央統一管控”,用 “標準化量器、戶籍制度” 替代 “部落舊制”,標志著元代草原治理 “從‘自治’走向‘管控’”,為 “後續草原的長期穩定” 奠定基礎。耶律楚材評價“這場議事,讓草原‘從部落混戰的隱患地,變為元廷大一統的穩固地’。”

    議事推行的政策,既 “吸收漢地的‘量器標準化、戶籍管理’等成熟手段”,又 “保留草原的‘牧群私有、領主特權’等傳統”,如 “量天尺刻草原紋飾、補貼用青稞與布匹(草原急需物資)、諸王仍掌限額內牧地管理權”,避免了 “漢法一刀切的弊端”。這種 “融合性” 實踐,證明 “漢法與草原傳統可‘互補共贏’”,為後續 “元代多民族治理” 了 “範本”—— 如 “江南的‘雙法’(草原法與中原法)、閩地的‘海外貿易與農耕結合’”,均借鑒了 “草場管控的融合思路”。

    通過 “量天尺丈量”,元廷首次 “摸清了蒙古故地所有牧地的具體數據”;通過 “部民編戶”,元廷首次 “直接管控草原人口”;通過 “收編軍牧”,元廷首次 “掌控草原的核心戰略資源(馬群)”;通過 “設立牧群管控司”,元廷首次 “在草原建立‘中央派出機構’”。這些措施,讓 “中央權力‘從中都延伸至草原部落’”,削弱了 “諸王的‘財權、地權、人權’”,避免了 “草原割據” 的可能,強化了 “元代中央集權”,為 “後續削藩” 鋪平了道路。

    政策的 “共贏設計”(諸王獲補貼、部民獲保護、漢官獲執行權、元廷獲管控權),讓 “草原與中原的‘利益綁定’”—— 中原的 “青稞、布匹” 通過 “補貼” 輸入草原,改善草原民生;草原的 “馬群” 通過 “軍牧” 輸入中原,增強中原邊防;漢官與草原吏員 “協同執行”,促進 “文化交流”;逃荒部民 “返鄉生產”,減少中原的安置壓力。這種 “利益共同體” 的形成,讓 “草原不再是‘中原的威脅’,而是‘中原的伙伴’”,為 “元代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鞏固” 了 “經濟與社會基礎”。

    議事過程中,耶律楚材的 “謀慮”、那拉珠爾的 “沉穩”、李衡的 “務實”、張謙的 “細致”、劉七的 “嚴謹”,均得到 “充分展現”,蕭虎對 “核心團隊的能力” 有了更清晰的認知,為後續 “更大規模的治世行動”(如江南織坊擴張、閩地海外貿易)“儲備了人才”;同時,各方 “從立場分歧到協同分工” 的過程,也 “提升了團隊的凝聚力”,讓 “漢官、草原代表、軍方、情報官” 形成 “‘為元代治世’的共同目標”,這種 “凝聚力”,成為 “元代後續應對危機(如察合台系叛亂)的‘核心力量’”。

    這場議事,最終以 “政策落地、分工明確、各方協同” 收尾。它不僅 “化解了蒙古故地的草場危機”,更 “重塑了元代草原治理的格局”—— 從 “部落舊制” 到 “中央管控”,從 “利益沖突” 到 “共贏共生”,從 “松散聯盟” 到 “集權統一”。多年後,當蒙古故地的部民 “在劃定的草場放牧,用虎形量天尺丈量土地,憑元廷戶籍領取補貼” 時,仍會想起這場 “改變草原命運的議事”,想起蕭虎那句 “元廷既護諸王,更護部民” 的承諾 —— 這便是這場議事留下的最寶貴遺產真正的大一統,不僅是 “疆域的統一”,更是 “治理的統一、利益的統一、民心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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