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 章刑律分治(至元四十四年春的律法博弈)(至元四十四年春?大都刑部衙署)
大都南城的綢緞鋪前,蒙古士兵巴圖的馬靴踩著漢人商販王二的胸口,血從王二的嘴角滲進青石板的縫隙。三日前,巴圖買綢緞時與王二爭執,怒而拔刀,刀刃劃破王二的頸動脈 —— 這是大都建城以來,首起蒙古士兵當眾殺死漢人商販的命案。
刑部郎中趙謙帶人驗尸時,王二的妻子抱著三歲的兒子跪在一旁,手里攥著染血的綢緞“官爺,他就多問了句‘為何不付錢’,就被……” 話未說完便泣不成聲。圍觀的漢人百姓堵住街口,有人喊 “殺蒙古兵償命”,蒙古騎兵則在街尾拔刀示威,雙方劍拔弩張。
帖木兒接到消息,策馬趕來時,正見趙謙讓人將巴圖收監。“他是我麾下的兵,” 帖木兒勒住馬韁,“按草原規矩,賠九牛即可,憑什麼關起來?” 趙謙舉著勘驗記錄“大都已非草原,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兩人的爭執引來了更多百姓,人群中不知是誰扔了塊石頭,砸在帖木兒的馬前 —— 矛盾一觸即發。
白虎殿的議事會上,帖木兒將九頭牛趕至殿外,牛蹄在青磚上踏出濕痕。“巴圖是我的伴當,” 他解下腰間的彎刀拍在案上,“當年隨我破襄陽,殺過七個宋兵,如今殺個商販,賠九牛夠多了!” 旁邊的蒙古那顏們紛紛附和,合丹王甚至說“若按漢法殺巴圖,以後誰還敢為大汗打仗?”
他們搬出《大札撒》(蒙古成文法),指著其中 “殺人者,以財贖死” 的條款“這是成吉思汗定下的規矩,難道蕭將軍要改?” 帖木兒特意提到巴圖的戰功“他的傷疤比你們的筆桿子還多,殺個漢人,憑什麼抵命?” 話語里的輕蔑,讓列席的漢臣臉色鐵青。
散會後,蒙古那顏們在北館聚飲,酒壺摔得滿地都是。“漢人的律法是捆龍繩,” 合丹王灌著馬奶酒,“咱們若認了,遲早被捆死!” 帖木兒盯著窗外的欽天監,忽然道“蕭將軍要的是大都安穩,不是真要殺巴圖 —— 咱們得讓他知道,蒙古人的血沒那麼賤。”
周顯帶著趙謙等人在崇文館草擬奏疏,案上擺著《唐律疏議》和《宋刑統》,“殺人者斬” 四字被紅筆圈了無數遍。“巴圖當眾殺人,若不嚴懲,” 周顯的手指重重敲在案上,“江南士子會說咱們‘用蠻夷之法治漢地’,百姓人心離散,大都的根基就動搖了。”
趙謙呈上王二家的戶籍冊“他是三代定居大都的商戶,納稅記錄清清楚楚,不是流民。若按‘九牛贖罪’,以後蒙古兵豈不是能隨意殺人?” 盧景裕從旁補充“燕雲士族已在觀望,此事若處理不公,他們怕是要把土地藏起來了。” 漢臣們的擔憂,藏在法理背後的,是對統治合法性的焦慮。
他們故意將王二的幼子抱到蕭虎的行轅外,孩子一聲聲喊 “爹爹”,听得值守的親兵都紅了眼。周顯對蕭虎道“民心如秤,秤砣就是這孩子的哭聲。” 他知道,蕭虎再重權謀,也不能無視民心的重量。
蕭虎在白虎殿單獨召見帖木兒與周顯,殿內只燃一盞油燈,兩人的影子在牆上忽明忽暗。“巴圖必須死,” 蕭虎先對帖木兒說,“但可以按蒙古儀式死 —— 賜他自盡,保留全尸。” 又轉向周顯“漢人要的是‘殺人償命’的規矩,不是非要看著巴圖被砍頭。”
帖木兒剛要反駁,蕭虎便扔出巴圖的軍籍冊“他去年在涿州搶過民女,今年又殺人,若不嚴辦,你的兵遲早會毀了大都。” 周顯也想爭辯,蕭虎卻道“若真按漢法公開處斬,蒙古那顏會聯合阿里不哥鬧事,你扛得住?” 油燈的火苗跳了跳,映出兩人緊繃的臉 —— 他們都明白,這是各讓一步的妥協。
深夜,蕭虎翻看《大札撒》和《元律》,在 “軍民分治” 四字下畫了道橫線。他讓人叫來耶律楚材“蒙古兵犯事,由蒙古千戶審,依《大札撒》量刑,但需報刑部備案;漢人犯事,由刑部審,依漢法處置。” 耶律楚材點頭“既保了蒙古人的體面,又守了漢地的規矩,可行。”
刑部衙署的牆上,新掛的《大都刑律》分左右兩欄左欄用蒙古文寫著 “軍戶法”(適用于蒙古、色目士兵),右欄用漢文寫著 “民戶法”(適用于漢、南人)。趙謙帶人用朱砂畫出邊界“蒙古士兵殺漢人,若在軍營外,需按民戶法定罪,但行刑權歸其千戶;漢人殺蒙古士兵,無論何地,皆由刑部審理,報大汗批準。”
最棘手的 “賠償條款”,蕭虎定為 “雙軌制”蒙古人殺漢人,除抵命外,需賠 “燒埋銀”(五十兩,比南宋的標準高十兩);漢人殺蒙古人,除抵命外,需賠 “戰馬三匹”(符合蒙古的財產觀)。帖木兒看到 “戰馬三匹” 時,嘴角終于有了笑意;周顯則盯著 “燒埋銀”,對趙謙道“比南宋多十兩,是告訴漢人,新朝更重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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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蒙古千戶徇私,蕭虎讓李默的欽天監派人旁听軍戶案件。“你們不用說話,” 他對觀星使們道,“只記著誰輕判了,我自會知道。” 這是用監控之術,給分治律法加了道保險。
巴圖被賜自盡的那日,蒙古士兵在北館外設了祭壇,薩滿跳著 “送魂舞”。巴圖飲下毒酒前,帖木兒給他系上祖傳的狼牙符“到了騰格里那里,別說你是被漢人害死的,說你是為大都死的。” 巴圖咳著血笑了“將軍,我懂…… 這杯酒,是為了咱們蒙古人能在城里住下去。”
王二的葬禮在南城舉行,周顯親自送了塊 “義商” 匾額。王二的妻子捧著五十兩燒埋銀,對趙謙道“官爺,這錢能讓娃活下去了。” 圍觀的百姓看著匾額,又看著北館方向的炊煙(蒙古人為巴圖送行的煙火),有人嘆道“雖說死的不一樣,但終究是償了命。”
消息傳到江南,史繩祖在日記里寫“北人殺北人用北法,殺南人用南法,看似公平,實則仍分彼此 —— 但比起金代的‘猛安謀克’(女真特權階層),已是進步。” 他不知道,這句評語,後來被李默的密探抄進了輿情冊。
合丹王在和林的密信里罵蕭虎 “忘了祖宗”,帖木兒卻帶著巴圖的狼牙符去見他“巴圖死得值,蕭將軍答應,以後蒙古士兵的軍餉加一成,戰死撫恤金翻倍。” 合丹王掂著狼牙符,忽然問“漢人真能忍?” 帖木兒道“他們忍的不是咱們,是蕭將軍 —— 他給了他們‘法’,他們就認了。”
蕭虎特意在北館設宴,給蒙古那顏們每人送了柄瓖嵌寶石的彎刀(從南宋宮廷繳獲)。“軍戶法是為了讓你們在大都站得住腳,” 他舉起酒杯,“若個個都像巴圖那樣橫,遲早被漢人趕出去。” 那顏們听著,手里的刀鞘摩挲著桌面 —— 他們恨妥協,卻更怕失去在大都的特權。
有個年輕那顏問“若漢人殺了蒙古人,真能判死罪?” 蕭虎看向帖木兒,帖木兒道“上個月有個漢人殺了蒙古牧民,已在菜市口斬了 —— 刑部的人盯著呢。” 這話讓那顏們的臉色緩和了些 —— 他們要的,不過是 “同等報復” 的安全感。
周顯在崇文館對漢臣們道“分治只是權宜,將來總要‘一法統天下’。” 他讓人整理漢法中的 “量刑案例”,編印成《大都刑案集》,分送蒙古千戶“讓他們知道,漢法不是蠻法,是有理有據的。” 盧景裕甚至帶著兒子盧明遠,去北館給蒙古那顏講《唐律》中的 “慎刑” 思想 —— 用文化滲透,慢慢消解對立。
趙謙在審理漢人案件時,特意邀請蒙古千戶旁听。有個漢人偷了蒙古商人的貨物,趙謙按漢法判 “杖二十,賠償”,蒙古商人不服,趙謙便指著《大都刑律》“軍戶法里,偷東西也是賠償加鞭刑,咱這一樣。” 商人無話可說,旁听的千戶卻對趙謙道“你們的‘杖刑’,比草原的鞭子文明。”
有次蒙古士兵與漢人腳夫爭路,各執一詞。按軍戶法,應由蒙古千戶審理,蕭虎卻讓趙謙與千戶同審。趙謙查腳印,千戶問口供,最後查明是腳夫先撞人,卻按 “各打五十大板” 了結 —— 蒙古士兵受鞭刑,腳夫受杖刑,圍觀的百姓和士兵都沒話說。
李默的密報里記“分治兩月,軍民糾紛少了三成,漢人罵聲減了,蒙古人怨言也輕了。” 蕭虎看後,在旁批了句“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 關鍵在‘同審’二字。” 他要的不是絕對公平,是讓雙方都覺得 “有地方說理”。
最妙的是 “婚娶案”蒙古女子嫁漢人,按漢法辦嫁妝;漢人女子嫁蒙古人,按蒙古習俗收聘禮。有對跨族夫妻鬧離婚,刑部與蒙古千戶共審,竟想出 “嫁妝歸女方,聘禮歸男方” 的折中方案 —— 連耶律楚材都笑“這法,是越用越活了。”
蕭虎站在刑部衙署的《大都刑律》前,周顯問“將軍覺得,這牆能掛多久?” 蕭虎道“掛到沒人再問‘該用蒙古法還是漢法’為止。” 他知道,律法之爭從來不是 “法” 的問題,是 “權” 的問題 —— 蒙古人要的是特權,漢人要的是尊重,而他要的,是讓兩種訴求在大都的框架里共存。
忽必烈的御批從和林傳來,只有 “可” 一字,但附帶了耶律楚材的評語“分治如分田,各耕其地,方得豐收。” 蕭虎將御批貼在《大都刑律》上方,像給這道制度加了道封印。
暮色中,趙謙鎖上刑部的門,听見街上傳來蒙古騎兵巡邏的馬蹄聲,還有漢人商販收攤的吆喝聲。兩種聲音交織在一起,竟不覺得刺耳。他忽然明白,蕭將軍要的 “分治”,不是畫地為牢,是讓住在大都的人,慢慢習慣 “你的規矩我懂,我的底線你知”—— 這或許比 “同一部律法” 更難,卻更扎實。
牆磚上,王二的血跡早已被雨水沖淨,但《大都刑律》上的朱砂邊界,卻在月光下泛著微光,像一道小心翼翼的平衡線,維系著這座新城的脆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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