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步是優化產業結構。洪州的經濟長期依賴鐵礦開采與畜牧業,輕工業與制造業相對薄弱。朱祁銓制定《洪州產業升級規劃》,明確“以鋼鐵為基礎,發展機械制造;以畜牧業為基礎,發展食品加工”的路徑。
他借鑒虞國的“產業集群”理念,在十二個省各建立一個“產業園區”,園區內配套鋼鐵廠、機械廠、食品廠,形成上下游產業鏈,政府為入園企業提供稅收減免與低息貸款。
為吸引技術人才,他推出“人才引進計劃”︰凡從其他國家引進的工程師、科學家,可獲得洪州國籍,聯邦政府提供安家費與科研啟動資金,其子女入學享受優先權。
僅兩年時間,便有兩百余名外國技術人才定居洪州,參與了機械制造、食品加工等領域的技術革新。
這些改革措施的落地,使洪州共和國在朱祁銓任期內實現了質的飛躍。人口從三千萬增至三千五百萬,鋼鐵產量年均增長三成,超越揚國躍居聯邦第四;義務教育的普及率達到七成,識字率提升至四成,為工業發展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
議會與行政部門的制衡機制日趨成熟,五脈後裔的影響力逐漸從“家族主導”轉向“政策競爭”,五個政治團體開始以“產業政策”“民生方案”為核心展開競選,而非單純依賴血緣號召力。
這個誕生于危難中的共和國,憑借制度的韌性與資源的稟賦,在聯邦的競爭中佔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這些改革沒有顛覆朱祁鈞確立的框架,卻通過精細化的調整,讓共和政體的優勢得到充分釋放,既保留了五脈後裔的競爭活力,又借助議會與教育體系,將這種活力引導向國家發展的正軌。
玄中城的思想討論已持續五月有余,議事大廳內的辯論聲從最初的激烈交鋒,逐漸沉澱為務實的共識。隨著六大強國改革方案的陸續出台,那些聚集于此的思想家、政治家們終于從制度紛爭的迷霧中窺見本質。
無論是君主立憲制下的越國,還是內閣過渡模式的寧國,亦或是在封建框架內注入工業基因的明國,其改革的核心訴求驚人地一致︰解決工業體系的短板,填補教育普及的缺口。
最初的討論中,多數人將制度標簽視為國家強弱的關鍵。保守派堅持“皇權集中方能強國”,以明國早年的戰亂為例證;改革派力推“君主立憲是唯一出路”。
援引越國議會制衡的成效;激進派則高呼“共和制才能釋放活力”,拿洪州的資源整合效率說事。但當各國改革細節逐漸清晰,這些論調開始失去市場。
越國的《資本經營範圍法》雖明確劃分國營與私營邊界,但其配套措施中,“三年內培養五萬技術工人”的條款佔比遠超制度設計的篇幅;寧國的內閣改革方案里,“每省建立兩所工業技術學校”的細則。
比“總理權限劃分”更受地方官關注;即便是最強調“文化正統”的揚國,朱祁鑄的改革詔書也將“蒙學算術課程佔比提升至三成”列為首要任務。
對比數據更具說服力。《聯邦工業簡報》最新一期顯示︰虞國推行義務教育十五年後,工人中掌握基礎機械原理者佔比達68,而未普及教育的慶國,這一比例僅為9。
虞國鋼鐵廠的設備故障率為3,明國同類工廠因技工不足,故障率高達27。這些數字讓玄中城的討論者們不得不承認︰政治結構的優劣,終究要以工業實力與國民素質為基礎。
教育問題的共識形成最為迅速。多年前朱昭熙在虞國推行義務教育時,曾遭遇聯邦各國的集體質疑。寧國皇帝朱奠培更是在朝堂上嘲諷︰“虞國每年投入百萬兩白銀教平民百姓識字,不如多造十艘戰船。”
但工業化浪潮的沖擊,讓這種質疑不攻自破。越國國營紡織廠因缺乏懂蒸汽機械的技工,不得不以三倍薪資從虞國聘請技師;洪州共和國雖然鐵礦豐富,卻因冶金人才不足,優質鐵礦只能以原材料價格賣給虞國,加工成鋼材後再高價購回。
現實的教訓讓各國態度徹底轉變。明國朱祁鈞在改革中規定“各縣技藝學堂的經費不得低于縣衙開支的三成”;揚國朱祁鑄將蒙學入學率納入官員考核硬指標;就連最保守的慶國,也在都城開設了四所“工匠夜校”,教授算術與圖紙解讀。
這種轉變在玄中城的討論中體現得尤為明顯。曾堅決反對“平民教育”的代國貴族代表朱朗垣,在參觀虞國同澤城的工廠後,在《代國改革芻議》中寫道︰“一爐鋼的淬煉,需鐵匠識火候、技工調參數、賬房算成本,缺一不可。若僅貴族識字,工廠終成廢鐵。”
當聯邦事務總理朱瞻务提出“制定聯邦統一教育標準”時,竟獲得了各國代表的一致響應。經過七輪磋商,《大明聯邦教育基本法》最終定稿,核心條款包括︰
聯邦財政每年撥付財政收入的5作為教育專項基金,重點支持中小藩國的學校建設與師資培訓;
各國教育投入不得低于本國財政收入的5,其中義務教育經費佔比不得少于70;
全聯邦實行六年制義務教育,凡6至12歲兒童必須入學,父母或監護人拒不送學者,處以相當于三年收入的罰款;
義務教育課程設置需包含“語文、算術、科學基礎”三大必修模塊,聯邦教育部負責編寫統一教材大綱,各國可根據國情補充地方內容;
建立“聯邦教育督導委員會”,由六大強國各選派兩名代表組成,每兩年對各國義務教育落實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與聯邦資源分配掛鉤。
法案通過當天,玄中城議事大廳響起了久違的掌聲。連最激進的共和派學者黃田禧都承認︰“就算將來制度不同,至少孩子們會讀同一本算術書,這便是聯邦的根基。”
與教育法同步推進的,是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建立。此前聯邦各國的技術流通混亂不堪︰虞國的高爐煉鋼技術被明國工匠私自仿制,卻因缺乏標準導致產品合格率不足三成。
越國的紡織機改良專利在寧國被肆意盜用,廠家因跨國維權成本過高只能放棄;洪州共和國培育的耐旱小麥種子,在代國被農民私自留種,導致品種退化卻無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