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澤城全國代表大會的會期延長了足足一個月,最終就繼承人候選人名單達成共識。經過資格審查與多輪投票,22名入籍虞國的宗室子弟與15名民間候選人脫穎而出,共同進入考察序列。
宗室子弟中,明國皇子朱見澤、越國皇子朱祁鉀、揚國皇子朱祁鑰因母國實力與個人表現,位列候選名單前列。
他們均已按規定加入虞國國籍,簽署了“遵守虞國法律、接受虞國社會主義理念”的承諾書。民間候選人則以李明遠、宋友仁、唐松為代表,涵蓋工業、農業、教育等多個領域,均具備扎實的基層工作經驗與顯著的專業成就。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隨後公布《候選人基層歷練方案》,明確將37名候選人分派至虞國兩州十二省的府縣基層崗位,任期三年。
歷練崗位包括縣工業局技術員、鄉農業站指導員、區民政干事等,要求候選人需完整參與至少一項基層專項工作,如農田水利改造、工廠技術革新或社區治理優化。
歷練期間,候選人需每月提交兩份報告︰一份為崗位工作報告,詳述工作進展與實際成效;另一份為政治學習報告,結合《虞國社會主義綱要》與基層實踐,闡述對“人民主體地位”“共同富裕”等理念的理解。
考核委員會將定期赴各地巡查,通過群眾評議、工作驗收、理論測試三項指標進行綜合評估。
“就算最終不能成為繼承人,這段經歷也會留下印記。”朱昭熙在常委會上強調,“他們回到母國後,或許會反對我們的制度,但親手參與過的農田規劃、工廠管理,總會讓他們重新審視舊有模式。”
蔣謙補充道,“當他們在虞國鄉縣主持村民議事會時,這種‘讓勞動者說話’的模式,本身就是一種沖擊。”
基層歷練啟動後,候選人分散至各地。朱見澤被派往景川省臨江府,擔任府工業局副局長,負責協調轄區內三家紡織廠的技術升級。
他需將明國的紡織經驗與虞國的蒸汽動力技術結合,解決織布機效率不足的問題。李明遠則回到雲隴省,以省工業廳特派員身份指導礦區安全改造,推動礦工參與安全制度制定。
在此期間,虞國啟動新一輪經濟體制改革,核心是探索“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結合”的模式。朱昭熙在經濟工作會議上明確方向︰“基礎建設與戰略產業必須由國家統籌,小商品流通可放開市場調節。”
計劃經濟的推行首先聚焦基建領域。通過代表大會,在行政委員會下設立國家計委計劃委員會)編制《五年基建規劃》,將鐵路干線延伸、跨流域調水、鋼鐵基地擴建等重大項目納入國家預算,統一調配人力、物資與技術資源。
比如在計劃委員會在未來,如果為了打通北熙洲與熙洲的鐵路通道,計委可以直接協調同澤城鋼鐵廠增產鋼軌,調動五省工程隊輪班作業,規定“每月鋪軌不得少于100公里”,所需資金由國庫專項撥款,不依賴地方自籌。
在戰略產業領域,計委對煤炭、機械制造等行業實行“生產指標指令制”。各工廠需按季度上報產能,國家根據需求下達生產計劃,產品由物資總局統一調撥。
如坤澤城重型機械廠接到指令,三年內需完成500台蒸汽機車的生產任務,原料由國家按定額供應,產品直接交付鐵道部,價格由成本核算局核定,不允許自主定價。
市場經濟的保留則體現在輕工業與服務業。計委明確,棉布、陶瓷、食品等日用品生產,允許私營作坊與國營工廠並存,價格由市場供需調節。
虞國各地涌現出大量私營商鋪,坤澤城的“民生市場”聚集了近千家商戶,從針頭線腦到家具器皿,均可自由交易。國家僅通過工商登記、質量抽檢進行監管,不干預具體經營。
為平衡兩種體制,虞國設立“價格雙軌制”︰計劃內物資如基建用鋼、發電用煤)按國家定價調撥,計劃外余量可進入市場流通,價格由供需決定。
這一制度既保障了重大項目的低成本推進,又為企業留出了盈利空間。例如,同澤城鋼鐵廠完成國家下達的鋼軌生產任務後,可將剩余鋼坯按市場價出售給私營機械廠,所得利潤用于工人福利改善。
計劃經濟的推行並非一帆風順。景川省在執行水渠修建計劃時,因忽視地方實際地形,強行按圖紙施工,導致部分河段坍塌。
朱昭熙在收到消息之後立即批示“計劃不是死命令,必須結合基層反饋調整。”隨後,計委建立“計劃修訂機制”,允許地方政府與施工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建議,經專家論證後調整方案。
市場經濟領域則出現了投機現象。部分商販囤積棉布哄抬價格,導致民生市場價格波動。國家隨即出台《反投機倒把條例》,設立物價監督站,對哄抬物價者處以罰款並沒收庫存,同時組織國營商店投放儲備物資平抑價格。
“計劃與市場的邊界,要在實踐中磨合。”朱昭熙在總結改革經驗時指出,“比如農機生產,國家需計劃生產大型拖拉機保障農田需求,但小型農具可由市場調節,讓工匠根據農民偏好改進樣式。”
這種思路逐漸形成共識︰凡涉及國計民生的基礎領域,如能源、交通、糧食,由國家計劃主導;而滿足多樣化需求的輕工業品、服務業,則交給市場靈活調節。
隨著改革深入,虞國經濟呈現出“雙軌並行”的特征︰鐵路里程以每年500公里的速度延伸,鋼鐵產量三年翻番,這些計劃指標的完成支撐了工業化骨架;同時,私營作坊生產的自行車、肥皂等日用品豐富了市場,個體商販的活躍帶動了城市就業。
基層歷練與經濟改革的同步推進,使候選人對虞國體制有了更直觀的認識。朱祁鑰在揚國時習慣了“朝廷發令、地方執行”的模式,在翠南省參與農田規劃時,卻需反復召開村民會議協調地塊分配。
這讓他在報告中寫道︰“虞國的‘計劃’,似乎比揚國的‘命令’更費力氣,卻少了許多反抗。”
李明遠則在礦區改造中發現,當礦工參與安全條例制定後,事故率下降幅度遠超單純的行政規定,這讓他對“群眾路線”有了更深的實踐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