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廟

第164章 大明聯邦五)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比格多動 本章︰第164章 大明聯邦五)

    稅收的制度定下來,又出現了一個比“收什麼”更難的問題——“怎麼收”。各國都同意了統一征稅的制度,也認可了聯邦框架下稅種歸類、稅率統一、比例劃分的制度安排。但問題是,錢從各國百姓的手里,到達聯邦中樞的賬上,這個過程要怎麼完成?

    在舊的大明,每年從各地征收的田賦、丁銀、商稅,需要數萬差役,耗費幾個月甚至大半年時間,押送至南京國庫。其間貪污、丟失、侵吞、換質的情況層出不窮。

    那時大明尚且國土一體,而如今的大明聯邦,廣袤得幾乎無法想象,再照原來那一套——光路上的消耗,就夠聯邦破產。

    再者,實物稅如今已完全不合時宜。各國資源類型不同,產業結構各異,原材料互通有無,收上來的物資若無法就地消耗,只會在國庫中爛掉。更不用說運輸的成本和風險。于是,所有人都意識到︰貨幣稅收,是聯邦財政唯一可行的方向。

    到了這里,朱昭熙知道,又該自己出手了,想要簡化收稅的流程,減少收稅過程中的損耗,那麼最簡單的辦法就是直接廢除運輸的過程,而是在賬面上流動。

    這就引出了財政方面除了稅收之外的另外一個方面,那就是銀行,銀行需要包括中央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

    在這個方面所有藩王都不怎麼清楚,只能是由朱昭熙親自來設計銀行制度,首先,必須建立一個聯邦層級的中央銀行,統一管理聯邦的金融事務。這家中央銀行定名為“大明聯邦中央銀行”

    這個中央銀行的職責包括︰統一貨幣發行、設定利率政策、管理各國稅款賬戶、執行財政撥款、協調全聯邦範圍內的財政結算、充當最後貸款人。

    這個中央銀行當然不可能歸于任何一國直接管轄,而是由聯邦議事閣和咨議院下面設立的“財政與貨幣事務委員會”負責監督,同時由聯邦戶部提名總行行長,由議事閣和咨議院聯席會議投票通過。

    最重要的一項制度,是中央銀行的“儲備金制度”。朱元璋的貨幣政策實在是太糙了,他搞出來的那個紙幣簡直就是個笑話,沒有任何儲備金,缺錢了就直接印錢,這完全就是在剝削整個大明,所以大明聯邦可不能這樣做。

    朱昭熙不想要搞什麼銀本位制度,或許之前的大明很缺少銀子,但是這些藩王們可一點都不缺銀子,所以按照朱昭熙的想法,直接實行金本位制度,每個藩國都出一百萬兩黃金作為銀行準備金,這個錢他們雖然有些心疼,但是他們還是願意的。

    按照朱昭熙的規劃,以後直接一刀切,對于民間借貸,定下一個利率,最高不能超過這個利率,而商業銀行是官方的借貸機構,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是銀行的借貸機構,這樣一個賺錢的生意,雖然投入大了一點,但是這收益也是相當可觀的。

    根據朱昭熙提出的方案,二千四百萬兩黃金,鑄成聯邦信用之基。這二千四百萬兩黃金,按統一標準鑄造黃金錠,編號封印,由聯邦中央銀行總部統一保管,不得私動。

    這黃金不是用來流通的,而是用來“背書”大明幣的發行。聯邦銀行必須規定,每發行一千兩面值的金幣、銀幣或紙幣,必須有八百兩實金儲備托底,剩下二百兩作為貨幣乘數浮動空間。

    為了集中這些儲備,朱昭熙提議,各國每年向中央銀行上繳一定比例的財政盈余,作為聯邦儲備基金,同時允許中央銀行向國內外募集儲備物資,以存券、質押、貸款等多種形式進行操作。

    其次,各藩國必須設立自己的“國家銀行”,接受中央銀行監管,並統一使用中央銀行制定的賬本系統,所有稅收通過“稅收賬戶”在國家銀行入賬,再定期按照比例劃撥給中央銀行。

    朱昭熙明確提出︰稅收的“流轉”必須賬目可查,銀錢本地收取、本地存儲,但使用和調配則需要報備聯邦財政系統,每一筆劃撥都要有編號、有憑證,禁止任何王府、國庫私自挪用或隱瞞。

    在這種制度下,聯邦中央只需通過賬面結算,就能完成對全國的財政調配,而不需要大規模調動運輸隊伍,極大減少了行政成本。

    貨幣方面,也必須統一。

    各國此前使用的貨幣更是亂糟糟的,雖然大家現在使用的都是黃金白銀,但是各國黃金的成色和各國黃金制造的技術相關,劣幣驅除良幣,那些質量不好的金銀流通次數要比質量好的要多得多,這也就嚴重影響商貿。

    為此,朱昭熙主張聯邦統一幣制,推行“大明幣”,以金為本位,輔以銀幣和銅幣作為小額流通貨幣,同時發行紙幣,用于大額交易和賬目結算。

    大明幣由中央銀行統一鑄造,各國設立分行進行兌換,廢舊幣種按比例回收兌換,不得繼續流通。各國不得私自鑄造,為確保幣值穩定,紙幣總發行量不得超過本位儲備比例之上限,所有紙幣必須由中央銀行蓋印編號,記錄入冊。

    此舉雖大費周章,但眾王都知必須如此。

    為了推廣銀行制度,朱昭熙還提出“分級信用制度”︰

    第一,中央銀行不直接對民間放貸,只對國家銀行和重要國企提供基礎信貸;

    第二,國家銀行可以設立商業銀行,由各藩國和中央銀行共同出資設立,必須向中央銀行登記,接受年審;

    第三,所有放貸機構必須設立風險準備金,不得以全部存款放貸,準備比例初定為20。

    同時,聯邦還將設立“聯邦信用登記局”,統一管理全國範圍的借貸信用。凡欠稅、賴賬、偽造銀票者,皆入黑名單,不得再享受銀行服務。

    這些制度一經提出,頓時讓一眾藩王明白過來,大明聯邦最重要的機構不是所謂的總理,而是這個大明聯邦銀行。

    喜歡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廟請大家收藏︰()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廟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

加入書簽 上一章 目 錄 下一章 加入書架 推薦本書

如果您喜歡,請把《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廟》,方便以後閱讀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廟第164章 大明聯邦五)後的更新連載!
如果你對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廟第164章 大明聯邦五)並對穿越大明︰本公主配享太廟章節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後台發信息給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