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講其他的方法弊端。
目標法︰定個目標,先戒24天,或者說先戒一個月。
弊端︰執著天數,天數不重要,應該追求戒煙成功,而不是戒煙多少天。
戒煙成功了,一萬天也唾手可得。如果戒煙成功了,1天和1000天又有什麼區別呢?
舉個例子︰您現在種一個隻果樹,想吃隻果。您的目的是隻果。後來長出來的樹葉只是附帶的。
如果您的目的是戒煙成功,天數也只是附帶的。不能本末倒置了。
減量法︰本來一天抽煙30根,使用減量法後,第一天29根,第二天28根,第三天27根……這樣一個月後就能戒掉。
弊端︰您現在處在最糟糕的狀態,您的身體和頭腦都沒有脫離煙癮的掌控。
您現在無時無刻都在渴望下一只煙。
使用減量法之前,您想抽煙的時候就會點上一支,這樣可以緩解毒癮的折磨。現在除了正常的生活壓力之外,您還主動讓自己經歷煙癮的折磨。
您的生活質量會大幅降低,脾氣也會越來越壞。
過去您意識不到自己正在抽煙,抽煙只是下意識的過程,您並不認為自己很享受這個過程。使用減量法後,您每抽一支煙,會變成有意識的行為負責間隔時間越長,您就越覺得自己在享受每一支煙。
因為煙癮的折磨比之前更重,尼古丁帶來的緩解作用就更加明顯。
在痛苦中忍受的越久,您就越享受暫時緩解痛苦的機會。
一旦使用減量法經,您就陷入矛盾的境地。您的想法是︰抽煙越少,您就越不想抽煙。
事實正好相反,抽的煙越少,癮的折磨就越重,您對尼古丁的渴望就越迫切。
減量法不僅沒有任何效果,而且過程十分痛苦。沒有效果是因為你原本希望逐漸消除煙癮,卻不能如願。
只有習慣才能用這樣的方法改掉,而煙癮不是習慣。只是尼古丁上癮而已。毒癮的特點是︰隨著每一次抽煙而增強,絕不會因抽煙而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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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誤以為抽煙是一種享受,減量法唯一的作用就是加深這種誤解,導致您接下來都對抽煙念念不忘,無時無刻不盼望下一支煙。
減量法對意志力的要求比徹底戒掉還要高,如果您不能徹底戒煙,就更不能使用減量法。徹底戒煙不僅更加容易,造成的痛苦也更小。
不過減量法暴露了一個事實︰任何一次抽煙都不是偶然的,香煙上癮會產生連鎖反應,每抽煙一次,都會引發第二次,第三次,第五次……直到您生命結束,或者您戒煙成功。
減量法還暴露了一個事實︰每一次誤以為的享受,只是緩解毒癮的折磨,那麼抽煙就毫無意義。
替代法︰吃零食、吃口香糖或者找什麼來替代香煙。
弊端︰替代品會讓戒煙變得痛苦,還會延長毒癮的折磨,用替代法戒煙的其實是在自我暗示︰“我還需要香煙。”
替代品不能緩解毒癮的折磨,因為您渴望的是尼古丁。所有替代品的作用原理都一樣。您會產生這樣的想法︰我現在不能吸煙了,只能找一些替代品。來緩解煙癮的折磨。
不能使用替代法掩蓋根本問題,轉移注意的方法也是。你只會越來越加深︰“香煙是一個好東西,戒煙就是放棄了這個好東西”的錯覺。
重點是︰你根本就不需要香煙,用替代法引來了這個事實。
沒有任何替代品可以取代尼古丁毒癮,只有當你知道,你不需要承認,也不需要用任何東西來替代,您才能重獲自由。
如果您想通過轉移注意力的方法來戒煙,那麼您就是在找一種根本不存在的東西,除非這種東西帶給您的愉悅遠遠超過抽煙能帶給你的“愉悅”本身。
戒煙的本質是,我們需要明白,抽煙並不能真正帶給我們愉悅,那不過是自我欺騙的假象!
什麼東西都無法代替一個健康的心理,您也根本不需要為它找一個替代品!在毒癮折磨時,使用替代法,以便逐漸減輕對抽煙的依賴,這看似非常合乎邏輯,但事實並非如此,其根本觀點是錯誤的。
抽煙的本質是上癮和自我營造的思想誤區,肉體的毒癮折磨幾乎不可覺察。如果轉移注意力,反而會延長毒癮折磨。
記住︰1、沒有任何替代品能取代尼古丁毒癮。
2、你並不需要抽煙。香煙是毒品。只有抽煙者才會遭受毒癮的折磨,非抽煙者不會。
毒癮折磨只是尼古丁毒的又一條罪狀。記住︰毒癮折磨是抽煙導致的,無法通過其他東西來填補。
只有意識到你並不需要抽煙,也不需要轉移注意力和替代品,您才能戒色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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