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項便石破天驚。
在原先的十大公司的基礎上,宣布成立“大唐皇家對外貿易總公司”。
將徹底整合原有分散在市舶、邊關、官營作坊等諸多資源,成立一個直屬于內閣、由皇帝親自掌控的超級機構,專門負責對外貿易,凡事對外的貿易,哪怕是十大公司都要對接這個機構。
此公司非與民爭利,實為定標準、拓渠道、平物價、抗風險,乃是經濟命脈之定海神針。
其主要職責為統管陸外、海外貿易,開拓並維護主要商路;
制定對外貿易重要商品之質量標準與公平交易規則;
在豐年平糴、荒年平糶,穩定市場;
投資興建港口、道路、倉儲等商業基礎設施。
其注冊資本達到了驚人的一千萬元,由國庫全資撥付。
其未來發展將受到各方面支持,包含政策、錢行支持等。
此議項一出,台下議論聲爆起,所有商賈們眼中放光。
這前所未有,身為商人,他們很清楚這個公司會給商業帶來什麼。
他們看到了一個由國家力量背書的超級大商業平台的誕生,這意味著更穩定、更廣闊的市場和更規範的秩序的誕生。
隨後,李長河公布第二項重大商業政策。
《貞觀三年至十年大唐優先發展行業指導名錄》。
李長河示意助手,而後有人抬進來漆板,早已寫好的文字板出現在眾人眼前,上面清晰羅列了朝廷未來將重點扶持的行業
第一行遠洋海運與造船業將在登州(煙台)、萊州(青島)、明州(寧波)、泉州、廣州五大港口設立“市舶商業管理司”,專司對外海洋貿易,給予稅收優惠,鼓勵建造可遠航的“寶船”,開展對外貿易。
第二行工業制造開發重點支持改進織機、水車等;鼓勵玻璃、精瓷、高品質的研發與生產等。
第三行農業發展及副產品深加工鼓勵發現普及優秀種子,鼓勵興辦規模化榨油、制糖、釀酒、腌制、紡織作坊等,對于其中切實民生相關行業,給予稅收減免和政策傾斜。
第四行文化與知識產業鼓勵書籍印刷出版、教育授業、技藝培訓等,完成知識產權建設。
第五行基礎建設道路、水利、航運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未來至貞觀十年,投資不低于十個億。
第六行礦產開發煤、鐵、銅、錫、鉛等礦產開發支持商業資本進入。
第七行金融服務業試點推行“飛錢”(匯票)業務,將會在長安、洛陽、太原、揚州、益州、廣州、甦州、杭州、荊州、汴州、涼州、幽州、洪州、越州、登州十五地開設大唐中央錢行中心分行,符合條件的商人,可以申請飛錢,以此長途攜帶巨款之不便,和金錢安全。
同時,宣布將由“內閣”牽頭,以大唐錢行為主體,探索建立更為規範的商業借貸與保險機制。
當然,每一項之後,還有更多的扶持政策,如稅收減免、技術支持(由科學院)、土地優惠等。
這一項促進政策,清晰明了,為接下來的商業發展了方向。
但還沒有完。
第三項保障。
會在五月一日頒布新的法律《大唐商業法律總則》,如今已經到了草案審定階段。
並同步推出《外商保護條例》。
李長河請出戴冑,由這位法院院長詳細闡釋即將提請內閣審議的兩部律法核心。
《商法總則》強調契約精神、產權保護、糾紛仲裁機制,明確“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市場主體原則。
《外商保護條例》則明確保護合法境外商人的生命財產權,規定其納稅義務和享有的法律權利,承諾其在唐經商將受到公平對待,其合法利潤可自由匯出。
兩部法律,對于在場的所有商人代表而言,無疑是吃了一顆最大的定心丸,無數人忍不住交頭接耳,面露喜色。
有了律法保護,他們行商也會安全許多。
不止如此,李長河還說,今後的主要商路,大唐將會保證商路安全,對內打擊匪患獸災,對外,會對商路沿路各國進行友好交流,達成利益協定,使得商路安全通暢。
甚至,必要商點,大唐將沿途增設驛站、派駐護商軍。
並且大唐朝廷將組織官方商隊,每年春秋兩季,自長安、登州出發,西出陽關,南下南洋。
好嘛,商業難度再減一分。
李長河說到這,李世民再次起身道“朕在此歡迎諸位賢達,攜華夏之物產,揚大唐之威名,與朝廷共襄此盛舉!”
話音落下,全場沸騰。
尤其是那些胡商外商,幾乎激動得要站起來。
有了李世民的肯定,這意味著,不只是那條傳說中的黃金之路(絲綢之路),在大唐的律法和武力的雙重保障下,再次變得安全而繁榮。
如今似乎還會誕生新的黃金商道。
而後,李世民從多角度多方面闡釋大唐對商業商路的支持,與會者反響熱烈。
到了中午,會議尾聲,開放問答開始。
商賈們爭相提問,問題具體而實際稅收細則如何?專利如何申請?與官營公司如何合作?
李長河與在場的各部官員一一解答,有些提問雖然沒有解釋的很完美,但其展示的開放、透明、務實的姿態,極大地增強了商人們的信心。
午後,兩大展覽館開放,商人們蜂擁而出,而後驚嘆之聲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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