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孫家決定照常舉辦宴會,獵詭局也打算到時候甕中捉鱉,但在生日宴到來之前,他們還是要盡可能的尋找葉回的蹤跡。
能夠提前抓到他當然是最好不過,免得到時候局面混亂,後續還有一大堆的麻煩。
他們找到了在本市的幾名疑似下一位的受害者,在暗中保護,試圖守株待兔。
可壞消息是,直到生日宴的當天,葉回都沒再出過手。
這真的是個很不好的消息,說明他要麼已經意識到自己的身份被發現了,要麼是從某個途徑得知了孫家生日宴的事,所以沒再急著動手,打算到時候直接來一個一網打盡,也有可能是兩者都有。
宴會當天,海市最為豪華的酒店外豪車雲集,賓客們遇見了熟人,三三兩兩聚集在一起,一邊寒暄一邊往宴會廳里走。
孫家安排了人在酒店外迎接,到了大廳門口則是包括家主在內的嫡系一脈親自迎客,
他們家老爺子看到這麼多平時見都見不到的人物來送禮物,還說些祝福語,笑得見牙不見眼。
唯一的遺憾,大概就是傅家、宋家還有幾個強大的家族沒來,不過這差距實在太大,來了是意外之喜,不來是情理之中,他們也不至于一直耿耿于懷。
獵詭者裝扮成保安的樣子散布在會場各處,外圍也安排了人手,力求在葉回現身的第一時間就將他抓捕。
為了能夠確保葉回跑不掉,獵詭局這次特地派來了一名ss級的獵詭者,畢竟葉回天靈中階的修為,也相當于是ss級。
除此之外隊伍中還有三名s級獵詭者。
忘了說,傅修遠如今也已經是s級獵詭者了,地靈高階的修為,並且離天靈境界只差一步之遙,算上他的話,應該是四名。
他從ss級副本出來之後進步可謂很大,要是再有個合適的契機,那就能創造一個不到兩年從地靈中階到天靈初階的美談了。
兩年從地靈到天靈,速度絕對算是非常快的,有人從玄靈到地靈都得花個七八年甚至是幾十年呢。
可以說傅修遠的天賦已經超過了大部分玄術師,只是這個世界從不缺天才,他在天才的行列里算是排得上號,但並不算名列前茅。
他頭上還有個宋塵和葉回壓著呢,一個不到三十就達到天靈境界,一個也就三十出頭,就算超越了這倆,更前面還有個連具體修為都沒被摸清楚的黎央。
真是一山更比一山高,輕舟已過萬重山,過了一山又一山。
黎央今天也有事要忙。
她本來以為自己都可以過上安逸閑適的提前退休生活了,誰知道段裴苓突然給她安排了任務。
會殺人的詭異副本不是已經沒有了嘛,現在死亡的人類大多死因都來自于意外、他殺、自殺、自然死亡、病故等等,和以前一樣。
魂魄不會像從前那樣被詭異連同肉體一起啃噬,變成鬼魂的概率自然就大了起來。
是的,鬼魂又重新出現在這個世界了。
段裴苓說獵詭局接到了鬧鬼的報警電話,但今天很多人手都被分去孫家的生日宴了,其余的也都有重要的事要辦,所以他讓黎央過去看看是什麼情況,再按照她原來世界的處理方式解決——
在黎央原來的世界,鬼魂倒也並不是一出現就會被殺的毒瘤。
畢竟那邊玄術比這邊更加發達,更早為眾人所知,這就導致有些普通人一見到鬼魂就報警,不管對方到底有沒有害人。
所以有些時候接到了報警電話,不代表就發生了什麼厲鬼害人的事件,可能人家只是路過而已。
鬼魂和詭異不同的是,它們不需要靠人類的恐懼生存,只要有怨氣和陰氣就夠了,沒了怨氣也不會死,只是執念消散,踏上輪回而已。
說白了,拋開外力因素,鬼魂的存在完全是靠自己。
因而許多鬼魂和人類之間並不是那種你死我活的關系,甚至可以說大部分鬼魂都是怕人的,因為人身上的陽氣克制它們,尤其是憤怒時,人類身上的陽氣會增強。
這也是許多脾氣火爆的人不容易遇上‘髒東西’的原因之一。
每次抓到鬼魂之後,玄術師要做的首先是確認對方身上是否有罪孽,如果是沒有罪孽的普通鬼,那就盡可能的超度了,反之則是關押或者斬殺。
墨青听到這事兒還挺興奮的,非要黎央帶著他一起去。
“我還沒見過鬼魂呢,老婆帶上我帶上我。”
“你居然沒見過?”黎央有些詫異,“不是都活好幾百年了嗎?”
“咳,你也知道詭異吃人的時候是連魂都不放過的,一般等不到魂魄變成鬼就被啃干淨了,就算沒有,被詭異殺死的人也沒有足夠的怨氣可以化為厲鬼。”
墨青兩手一攤,“所以我頂多見過游魂。”
游魂也算是鬼吧,但是最弱最弱的鬼,它們別說是在普通人面前顯形了,稍微靠近一點陽氣重的人,直接就能被陽氣沖得魂飛魄散。
而且,它們連話都不會說,生前記憶保留得也很少,這一類鬼通常都在世界各處漫無目的的游蕩,故而被稱作游魂。
“行吧,那你跟我一起去吧。”黎央也是沒想到,居然還有墨青沒見過的東西。
兩人出門仍然是靠打車。
墨青的確報了駕校打算考個證,但,他在科目二已經卡了三個月了,五次機會用了四次,再不過就又得重新開始了。
而他沒過的原因很統一,倒車入庫和側方停車的時候都直接一腳油門創牆上或者綠化帶上了。
黎央為此嘲笑了他很久,搞得墨青喪喪的,怎麼都不願意去考最後一次了,說要撫平受傷的心靈再從頭開始。
雖然他每天依然該吃吃該喝喝,完全看不出心靈受傷的樣子。
至于為什麼不干脆雇一名司機?
他們也考慮過,但每次討論都沒有討論出個結果,只是拖著下次再說,所以到現在都還沒有一個能夠輕松便捷的出門方法。
這件事告訴我們,拖延癥要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