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配星辰日月明,人間豈可強相爭
——論“順天、止爭、向善”之大道。
一、引言︰天道昭昭,人道渺渺
《易》曰︰“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星辰之布列,日月之運行,自古被視為天憲之顯現;其節律森然,差若毫厘而失之千里。人處其中,如滄海一粟,若欲以私智私力改天換地,終必自貽伊戚。故而“天配星辰日月明”一句,不僅狀摹自然之壯觀,更昭示秩序之不可僭越;“人間豈可強相爭”,則直指人心之妄動,提醒世人︰凡以強權、詭謀、貪欲而爭者,皆悖逆天道,自陷險途。
二、順天︰星辰日月之昭示
一)天行有常︰不以堯存,不以桀亡
日月遞照,四時代序,此亙古不變之常道。古人以二十八宿制歷,以黃道十二宮分野,非獨為農事漁獵之便,更為昭示“天命靡常,惟德是輔”。若人主貪殘,雖以暴力一統寰宇,終難逃“天譴”;若匹夫懷德,縱處幽谷,亦有星光照其襟懷。
二)天文示警︰彗孛飛流,非關祥瑞
史載“蚩尤之旗,類彗而後曲,象旗”,乃兵戈之兆;“長庚星晝見”,則主臣弒其君。天象之變異,非虛設之恐嚇,而是天道以無言垂象,警誡人君︰若罔顧生民,必自取其咎。今人雖科技昌明,仍需懷“星隕如雨”之惕厲,知人力終有限,而天憲不可欺。
三、止爭︰強爭之禍與止爭之方
一)強爭之禍︰三端
1. 兵爭︰干戈一起,千里無煙。戰國之世,列國以兼並為大欲,卒至“百姓饑寒凍餒,父子不相保”。
2. 利爭︰市井之間,錙銖必較,終至巧取豪奪、貧富懸殊。
3. 名爭︰黨同伐異,口誅筆伐,使士林分裂,道術為天下裂。
二)止爭之方︰三策
1. 法天︰以“天地之大德曰生”為圭臬,立法度、設制度,必先問“是否與四時同節,是否與日月同明”。
2. 崇讓︰古有“虞芮質厥成”,兩國爭田,見周人讓畔而俱退;可見在上位者若能示以謙抑,則在下者自息紛爭。
3. 教化︰立太學以明人倫,設鄉校以厚風俗,使人人知“強梁者不得其死,好勝者必遇其敵”,則爭心自消。
四、向善︰迷途險關,惟善為燈
一)迷途之險︰欲壑、詭道、暴戾
1. 欲壑︰饕餮無厭,終以自噬。
2. 詭道︰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性命。
3. 暴戾︰拔劍而起,挺身而斗,血濺五步,為天下笑。
二)善之為燈︰四維並舉
1. 正心︰如陽明子所言“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一念之善,眾惡自消。
2. 修身︰以“仁義禮智信”為綱,日用倫常即是道場。
3. 齊家︰孝悌為齊家之本,家齊而後國治。
4. 濟世︰範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張載“為萬世開太平”,皆以善為舟楫,渡天下之溺。
三)善之證驗︰歷史之鏡
1. 文景之治︰輕徭薄賦,與民休息,于是“太倉之粟陳陳相因”。
2. 貞觀之治︰納諫任賢,四海晏然,夜不閉戶,道不拾遺。
3. 當代之鑒︰凡以“人民至上”為念者,雖遇風浪,終能眾志成城;凡以私利為壑者,雖一時顯赫,終被歷史洪流淘盡。
五、結語︰惟善人定太平
“天配星辰日月明”,是天之經;“人間豈可強相爭”,是人之道;“迷途惡路多凶險”,是警世之鐘;“惟有善人定太平”,是終極之歸宿。今日之世,科技突飛猛進,物質豐饒空前,然若失敬畏、縱爭奪、遠仁義,則高樓林立亦可一夕成灰,核武盈庫亦可彈指俱焚。反之,若能以“順天”為則,以“止爭”為術,以“向善”為本,則星辰自耀其明,日月自彰其照,人間亦自臻太平。願與天下共勉︰不騖強爭之虛聲,但行善德之實事,使後世子孫回首今日,得一言以蔽之——
“那是一個人人向善、天下太平的黃金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