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史書或是後人怎樣評價這位了翁先生。不過可以負責任的說,了翁的《尊堯集》卻是引發了元豐、元佑兩黨于徽宗朝再次爭斗的一根導火索。
于是乎,留在“政和初春”的“崇寧殘雪”再心入。
于是乎,便又是一個“自此浮沉不由人”。朝中兩黨又將那“知性相殺,薪火不斷”之事重來。
然,如此勢均力敵的爭斗,卻是給了呂維這幫人一個天大的時機。卻又讓呂維一個扼腕嘆息。
自家這一手“德洪冒籍訕謗”陰損還未使出,那天覺相,就已經在兩黨第一波次的爭斗中倒下了。
天覺相雖為人中剛,但是,讓他處理通貨膨脹這等,到現在都還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著實有些難為他了。
倒不是這張商英無能,北宋的整個政府本身,對于處理這種復雜的經濟情況的經驗,卻不能說是不足。那叫壓根就沒有啊!
咱們改革的初期,還有美國這塊石頭可以摸著過河。
北宋那會?美國?整個歐洲還不知道在哪里轉筋呢。
那就摸著石頭過河唄!
別鬧了,那會我們就是那塊河里的石頭!整個世界都在等著摸著我們過河呢!
然,更要命的是,但凡有點經驗的都被干掉了,比如說蔡京。
咦?怎麼說蔡京精于此道?
倒不是他精于此道。而是這位三朝元老一直在從事這件事。拆東牆補西牆經驗比較多罷了。基本還能讓政府不至于喪失經濟的把控能力。
北宋的那場經濟危機,源于“準備金”不足而導致貨幣超發。並且到哲宗朝後期,也就不要什麼準備金了,直接發行算了,反正準備金老是不夠用。
到了徽宗朝,崇寧年的貨幣改革,將“交子”改為“錢引”的同時,有用《募役法》讓富戶出錢,全國性的搞大基建來盤活經濟,然卻只是一個稍微暫解了經濟危機的爆發。
然,蔡京杭州居住後,交子又是一個“不蓄本錢”的大規模的超發。至大觀四年便是一個“至引一緡,當錢十數”。
可笑嗎?不可笑。沒經驗罷了。
但是,如果沒有他們這樣,我們現代人看來既可笑的又愚蠢的作死的行為,那麼這些行為,也可能是我們現代人的必由之路。
畢竟,我們是在前人的基礎上前行。
雷,總得有人去踩的。
這經濟危機麼,說起來倒是簡單。
比如說一個封閉性的社會,有一百人來說。
假設,這個一百人社會所創造出來物資也是完全夠一百人用的。而且,資源分配也是平均的。
每個人都有百分之十。這樣就能達到一定的社會基本平衡和穩定。
但是,現在這一百人中的一個人就佔有了全部資源的百分之九十,那麼剩下的就九十九個人,也只能分到社會財富的百分之十。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現象,整個社會的資源、貨幣只有那麼多。佔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消費能力再強,也不可能替代其他人的消費力,因為消費能力和實際消費力是不能劃等號的。
消費能力是我有這樣的能力,消不消費看我自己的意願。消費力就不一樣了,那是一個被迫的,關乎生存的剛需。
但是,一個社會的消費趨勢,往往是向高附加的值商品趨近。也就是向消費能力趨近。
而對于生活必需品的低附加值的剛需,他們的消費力也就是和原來的差不多。
這就造成了低附加值剛需商品的消費力不足,高附加值的商品生產過剩。
而那些手頭只有百分之幾財富的九十九個人,由于消費力不足,又買不起那些低附加值的剛需產品的話,那就會造成整個社會產能過剩而整體的消費力下降。
社會消費力整體下降又會造成新一輪的生產力過剩。
這樣的話,也就造成了這個小社會整體的冗余財富成幾何倍數的增加。
這樣就造成了一個看似富足,內里卻是整體社會的積貧積弱。
也就是錢確實很多,但是,有錢的因為消費力,錢多的沒地方花。
沒錢的又幾經努力卻依舊掙不到錢,從而產生絕望性的躺平,進入以維持生存為目的的低消費。這樣的話自然也沒錢去消費。
如此,便是進入了一個“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貧富差距,而且,一旦形成,這種差距會逐漸拉大,進入一個惡性循環。
當然,這只是一個樂觀的、簡單的理想狀態下的假設。實際情況,要比這一百來人的封閉社會要復雜得多。
這種復雜情況對于改革派的元風黨而言,也是有經驗應對的。比如說,王安石的《募役法》。
《募役法》說白了,就跟現在的個人所得稅差不多。朝廷派下徭役,窮人出力富人出錢。出錢的可通過雇佣窮人來免除徭役。
蔡京也有他的經驗擴大政府性投資行為,利用王安石留下的《募役法》繼續從富戶身上摳錢!
摳出來的錢拿來進行大基建。雇佣貧民,去興修水利、挖運河、辦官學、修驛道、資助居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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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惜對西夏、河湟之地發動戰爭,來轉嫁國內的經濟危機。
崇寧年間,全國各地玩命的修建漏澤園、居養院、安濟坊等等,這些個“官辦貧困救助制度和組織機構”。你以為那蔡京良心發現啊?那只不過是對付日益膨脹的經濟危機的手段而已。
然而,對付通貨膨脹性的經濟危機,基礎建設以及慈善機構、社會慈善事業大量的投資,對拉動經濟那效果是立竿見影的,起碼能讓富戶手中過剩的消費能力釋放出來,讓貧民中過剩的社會勞動力都能掙到錢。從而刺激大宗的低端剛需消費,使得大量的生產力向低端消費品傾斜,讓貨幣流通性增加。
而且此舉能起到穩定民心的作用。
交子也好,錢引也罷,不流通不進行交易的話,那就是紙啊!如此元佑黨人口中的“與民奪利”、“虛耗國帑”倒是比經濟崩潰好一些。
那張商英倒是看不到此間奧義麼?
可以很坦誠的告訴你,能看到,但是他干不了。
為什麼干不了?有皇帝幫他撐腰耶!還不夠他臭屁的?
然而,即便是有那說話不怎麼算數的皇帝撐腰,那元佑黨人也不允許他怎麼干,全國絕大多數的豪民富戶也不允許他這麼干。因為那些個豪民富戶可是他們詩酒田園的金主,得罪不得。
那天覺先生本就是元佑黨籍,但因本人“持中”的執政理念在那元佑黨人心中便是個異類。
本身就有“謂蔡京雖明紹述”的口實,這一但效仿了蔡京,行那《募役法》便是做實了這個叛“黨”的罪名。
其二,從富戶身上摳錢?說起來容易,實際操作上基本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從富戶身上摳到了錢,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富戶也會想盡辦法再把錢再給弄回來。
屆時便又是一個官商勾結,吏“攜禮亂政”,豪民“殃民牟利”,鬧不好激起民變倒是一個不好收拾。
咦?你說的太絕對了,“吏”怎可“攜禮亂政”?
哈,首先說這“權”是自下而上的。文彥博一句“務要人推耳”說出了多少無奈?
其二不要小看任何一個身在基層的,看似良善之人得“權”之後是什麼樣的。
即便是小區門口的一個保安,你給他一個警棍試試?
那些曾經善良的,存在于社會底層的老人們,絕對有能把一個小區活生生的變成一座監獄。
並美其名曰“管理”,而且他們覺得自己絕對有這樣的權力,去實行這個“管理”。
“管理”在這個詞源于意大利文 e 演變來的,原意是指“訓練和駕馭馬匹”。
所以說,這管理的“管”字便有一種強制的意思在里面。即,通過武力或者是律法的手段去加以約束。
而“理”是“梳理”,“理順”的意思。
意思就是理順了關系,再形成有效的法規去進行相應的約束。
但是現在我們大多數人都把後面的“理”給選擇性的省略了,就剩下“管”了。
不接受“服務”?“管”得你接受“服務”!反正你家在這個小區,你家里還有你的老婆,你的母親,和你的孩子。你在我手里並不是沒有軟肋!
民眾且是享受這管理的“服務”?姥姥!看看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的德行你就知道了。
此類事現在都常有,更不要說幾百年前的宋朝。
況且那會作為管理者的小吏,思想還沒“先進”到現在的這種程度,還停留在“禍不及家人”的狀態。
閑話扯遠了,倒是給人落下話柄。書歸正傳!
然,對天覺而言,如此現狀倒是一個方法是有,但無計可施。
一則,此翁為人正直,既不屑那蔡京“舞智御人”之陰詭的手段,又無蔡京那“天資凶譎”的殺伐決斷。
其二,對于那種“睥睨祖宗之法”此等不道之舉,他又選擇了珍惜名譽,大抵是不太可能做的出來。
所以,讓這樣有珍惜羽毛,又瞻前顧後的好人,去治理這一場席卷全國的經濟危機,其結果是顯而易見的。
也只能一味的咬著貨幣改革不放。
但是,這會,只進行一場單純的更改幣值的“貨幣改革”肯定是不行了。
真正解決方式,是讓貨幣重新流通起來。而且,錢幣上面的數字,在流通面前似乎並不是那麼重要。
倒是個屋漏偏逢連天雨。
七月戊子,觀文殿學士、光祿大夫呂惠卿守本官致仕。
這個元豐黨改革激進派的二號人物,自此離開了北宋的政治舞台。
如此,元豐黨團勢弱。
朝中失去了呂惠卿這個大個子吸引傷害,那本就持中的張商英倒是成了朝中元佑、元豐兩黨共同之眼中釘也。
于是乎,八月,己亥,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張商英出居城西僧舍,交御史台定奪。
御史台有言“商英為政持平,謂蔡京雖明紹述,但借以劫制人主,禁錮士大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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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高舉輕打,無關痛癢爾。可見,官家也不甘心屈從于這兩黨相斗的威勢。
然,官家態度曖昧也不頂一個鳥用。
那呂維暗植黨羽便看中時機,再下一城,遂眾疏擊之。將那洪德和尚“冒籍訕謗”之事舊事重提。揪住官家將那痛處再戳一下。
如此便又是一出“真龍案”之翻版。
其結果很直接,也很自然“帝頗嚴憚之”。
辛丑,商英押入。不出一個月三次般出。
御史中丞張克公“歷數其十罪狀,伏望收還相印,明正典刑”。
哈,這張克公干脆叫張十條好了,誰遇到他都能讓他“歷數其十罪狀”。也是比較有意思。
丁巳,詔張商英,罷尚書右僕射,除觀文殿大學士、出知河南府。
那位說了,知足吧!知河南府也是不小的官了!至少還跟你保留個省部級的待遇,結局還是不錯的。
但是,保留是暫時的,結局卻是注定的。這“知河南府”前面加一個“出”字意思就不一樣了。
出,為“逐出京城”的意思。
也就是說,他已經被踢出“京官”序列了,更不要說什麼“朝堂議政”了。
而且,北宋來說,“出知某地”的官員一般都是監視居住,不得擅自離開,活動範圍也僅限于出知地的某個城區。
這個待遇基本上和坐牢是一個概念,也就是放風的地方稍微大一點而已。
要不然後來徽宗賜他一個“自便”便是感動的這個老頭子像個被人痛打了一頓,又塞了一塊糖的孩子。
自此,這位歷經三朝,為人持中,尚能勉強權衡朝堂的天覺先生,便無奈的告別了北宋的政治舞台。
後,“尋落職知鄧州,再謫汝州團練副使,衡州安置。于宣和三年郁郁而終,年七十九”。
此乃後話,且書歸正傳。
卻是不到幾月,朝中風雲變幻。
這席卷整個國家的經濟危機所導致的貨幣信用危機沒能得到解決,倒是兩黨合力,成功的解決了一個宰相。
既然已經達成目的了,那就趕緊處理經濟危機吧?這玩意發展起來且是要命的!
不介!此時便是要痛打落水狗!好不容易這元佑黨佔了上風,不玩出點新花樣都對不起這千載難逢的“盛世”!
于是乎,便是一腔余勇追窮寇,將那朝中、地方看不順眼官員該革職的革職,該問罪的問罪。
先佔了地盤穩了陣腳再說做事。
一時間,那御史台、大理寺且是忙的一個不亦樂乎,來應對這朝野間一番不見血腥的刀光劍影。
以至于將相紛紛落馬,公侯亦不得獨善其身。
其中,也包括汝州一任的那位鐫刻“汝帖”的十三郎。
以昔日其父“密與夏人謀反國。遲至尊候神,且圖不軌”之罪在兵部侍郎任上被參。
然到得那台獄中,卻遇到了同樣官衣未去的許多故舊親朋。
冤嗎?倒是一個冤枉,如果他那爹當年真的要反,北宋的滿朝文武倒是沒幾個人能把他怎麼樣。
所以說,也別說南宋的樞密院副使岳飛死的冤,比他冤的多了去了。
自他有了“岳家軍”這個稱呼的軍隊之後,“莫須有”,就已經成了一件注定之事。
可是,岳飛是忠臣啊!怎麼也殺的?
忠臣?哈!“太祖豈非周世宗忠臣?”
這話可不是我說的,說這話的乃歷仕仁、英、神、哲四朝,薦躋二府,七換節鉞,出將入相五十余年的文彥博。
況且,這千古罵名的髒活,即便是沒秦檜也會有張檜、李檜去干。
別說岳飛,就連那樞密使之職,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之餃狄青,也因為一句“兵者陰也”出知陳州。這事可是我們的大文豪歐陽修一手操辦的。後世也是不斷有人為歐陽修去辯解,言秦檜為私,歐陽修為公。岳飛死于刑場,而狄青是死于心中不忿。
然,比起王采的“乃下大理,獄成,棄市,𦩑竄瓊州”而言。至少秦檜這廝還未趕盡殺絕,還給我們的岳武穆“留其妻、子”。
但是,想趕盡殺絕的人倒是個大有人在。
這可不是我胡說,宋人王文清所著《玉照新志》上有載“秦檜既殺岳氏父子,其子孫皆徙重湖閩、嶺,日賑錢米以活其命。紹興間,有知漳州者建言:‘叛逆之後不應留,乞絕其急需,使盡殘年。’秦得其牘,使札付岳氏。士大夫用心至是,可謂狗彘不食其余。”
這德行連秦檜這樣的爛人都開始罵人了,狠毒可見一斑。
不過,這《玉照新志》非正史,多談神怪及瑣事,亦間及朝野舊聞及前人逸作。他說的我也不知道做不做得數。
然,由此便能看得出來,宋朝的士大夫們都是些個什麼德行。
岳飛和狄青的冤,與那王家而言,卻是個比不來。
這王家自其祖王師誠,便是一個贈金紫光祿大夫。
後有王令極,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子太師。
王世規,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子太師。
王振,官至奉禮郎。
王韶,累進觀文殿學士、禮部侍郎等職,官至樞密副使。
王夏,官至大理寺丞、三司勾當公事。
王厚,贈為寧遠軍節度使……
這一門四代軍功累世的王家,到得這徽宗朝,卻落得一個真真的趕盡殺絕!
說這十幾年前的舊事,這會子翻出來新賬舊賬一起算,亦可看作元佑黨人攜私報那汝州瓷貢之一箭之仇也。
真真的作出一個“狗彘不食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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