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維做大,雖是個不祥,卻也讓群臣知道還有這“敬畏”二字。那句“皇權歸正”也說的一個無可厚非。
不過,這“真龍案”羅織的饒是一個嚇人。
然,群臣就這的被震懾了嗎?
倒是個無稽。
在兩黨四派看來,亦是無同兒戲一般。就像對待一個不懂事的孩子一般,要權?拿去,要利?給你!你要動朝中一個大家都一致認為的一個好人,那就去動好了,我們都不帶言語的。但是,我們此時的不吭聲,並不代表我們會一直的不說話。
倒是看你拿了這些本不屬于你的東西能作出什麼樣的ど蛾子來。
你能干,就全部推給你,能者多勞嘛。
畢竟不做事是不會出錯的,你做事越多,這紕漏也就越多。
而且,你越發的意氣風發,春風得意,大權在握之時,這人也會越發的狂妄。狂妄的似乎是沒有什麼事能難倒自家,什麼事都能解決。就會把一切都不放在眼里,哪怕是你一開始喊的那句“皇權”。“皇權”真的能“歸正”麼?答案是直接的,不能,絕對的不可能。
歸正,這“正”字說得好。
何為“正”?萬物只有相對,沒有參照物,也就沒有所謂的“正”。然,問題來了,這“正”,且是那什麼做的參照物?這是個近似于玄學的哲學問題。
然,官家也不會天真的覺得,這真的“皇權”會“歸正”。
自此,這官家和那呂維之間那短暫的惺惺相惜之後,便再也沒有可以失去的愛了。
都是千年的狐狸精,誰也別跟誰講聊齋。
此番借了“授寒衣”之機,讓童貫回朝,倒是無端的生出些個“煩悶”讓這童貫解來。
暗地里過招也是無奈,看似風輕雲淡卻也再無情面可言。
說來可悲,這領導被逼著和屬下斗心眼,卻被屬下暗地里使絆子先輸了一手先,也算是個奇葩。
本身,作為領導,你完全可以拿出你手里的紅牌,吹了勺子叫上一聲“出局”。那呂維便是再也無緣于這官場。
但是,你卻非要和他站在同一起跑線,生生的弄出個“羅生門”豈不怪哉?
與當時,且能說上一個“聖意難測”。然後世,卻不會對他那麼客氣,只是說一句“這不就是缺心眼嗎?”
而且,不僅僅是這書畫雙全的宋徽宗,北宋,除了太祖、太宗,基本上都多少有點缺心眼。
只因太祖以權謀得的天下,太宗又以權謀治國。總想以最小的代價換來最大的利益。
不過,這樣也是有好處的,也有其先進性的。
皇權,絕對可以做到以殺戮作為解決政治矛盾的手段。這樣做基本杜絕了皇權被大臣們利用了,作為除掉自己政敵的工具的可能性。同樣也約束了皇權的濫用。
紅牌,固然好用。但是“紅牌罰下”這個特權,是很容易被別有用心的大臣利用。比如,現在這呂維的“真龍案”就是提醒了這官家,你手里還有紅牌,該用也的用,你不用就讓我用。
然,與當今這官家與他那前輩比起來,倒是沒有多少權謀,而且還得加上一個多疑。
不過,多疑並不是什麼壞事,而且,大家能坐到這樣的位置,多少都會有點多疑。畢竟要搶這個位置的人大有人在。是死是活,全看這心眼夠不夠多。
而且,在北宋的這個政治環境,不多疑才是真的缺心眼。
為何如此說來?
且看那英,神,哲這三帝都是一個年不過四十。
只是一個巧合麼?大家可以參照三個關鍵詞,改革、黨爭、兩宮失和。前兩者倒是還能防了去,然,後面一個“兩宮失和”倒是一個隨時都能要命的東西。
然,徽宗上位,說是“承父兄之志,重施熙寧新法”。說白了,就是怕死,而且是像他那爺爺、爸爸和哥哥一樣死的一個不明不白。
改革,還是得繼續,要不然貧富差距太大,上下沒辦法活,只剩下中間的那幫人活了一個快活。
黨爭,必須制止,不然也是什麼事也干不了,最終的後果還得他自己去承擔。這樣很劃不來,也很讓人不甘心。
兩宮失和,原先倒是有,自家的後媽“垂簾听政,主軍國是”。
不過也沒幾個月,後媽向太後,且在廢掉了他哥哥給他留下的江山之後便駕鶴西游,一去不復返。
自家的皇嫂,也被自家使了手段,一個被廢掉了放在瑤華宮里當道士,一個被尊為“太後”架空了,扔在一邊養老。這“兩宮失和”,也算是個暫時的不予考慮。
但是,就東平郡王在朝堂上的活躍程度來看,他那被他尊為“太後”的皇嫂也是個耐不住寂寞的。這現在沒有的事,在不遠的將來,倒是極有可能再度發生。
當下,所急需處理的,便就剩下了一個“黨爭”。
黨爭,並不是權利和利益之間的爭執,也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政治斗爭。也不能簡單的看做一個兩黨四派之間的“知性交攻”。讀書人想要的,便是他這個官家手里的權力,讓他做個頂缸的吉祥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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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更讓他害怕的是,惦記他手里這點權利的,還不僅僅是這讀書人。女人行事且不如讀書人那般的含蓄,最後恐怕也只能像他那短命的哥哥一樣,得了一個感冒便能去做得枉死城的君王。
好不容易得了一個“敢不盡死”的蔡京,不管是這老貨是不是忽悠,但是還是做了很多事來。至少讓國家重回正軌。
最後,還讓那兩黨四派給聯合起來給發送到杭州居住。
于這多事之秋,有些個疑心倒是個平常。
但是,“錯疑”就是一個心理疾病了,且無藥可醫。
本身,處理此這“真龍案”也不是什麼難事,你大可正大光明的去做。
本就不是欽點授權了皇城司審理此案。用不著搭理太多那只六品的呂維。
聖旨上可是言明了,兵部、大理寺與那皇城司三堂共審。
于是乎,這三堂會審看似嚇人,然卻是一個難以成事。可以說一開始就不合法理,也審不下去的。
程序上沒完成,便是無法給那宋正平定罪。既然無罪,也就談不上赦免。
即便他們審完了,還給定了罪,你大可以以證據不足發還重審。
這一來二去的便是作出了態度,群臣中自會有識時務者亦會配合了上表彈劾。
但凡有人上表,便是尋得台階,使出一個就坡下驢便可萬事大吉。
但是,這樣做卻著實需要莫大的勇氣的。這拉出來的屎,不是你想讓它回去,它就回去的。
自己打臉的事一般百姓都不會去做,何況是一國之君?
畢竟此事關乎一些莫名其妙的所謂尊嚴。
而且,呂維這個壞人還有很大的利用價值,而非百無一用。壞人,倒是還能派上一個壞用場,起碼不用做完事就洗手。
比如,這朝中與世無爭的大善人宋正平。比如,宗室中與那哲宗爭帝位的吳王。再比如那綽一目的帝兄趙�H br />
哪位說了,你這廝,胡說一個便是夠了啊!此間怎又多出一個!那趙�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