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女配的白月光逆襲之路

第408章 復仇而來的妖鬼66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青絲白雪 本章︰第408章 復仇而來的妖鬼66

    霍梟再度自裁,陸行雲並未像第一次那般出手阻攔。

    斷裂的劍身刺入霍梟胸口,令他痛呼出聲,鮮血順著他的嘴角往下流。

    霍梟並沒有對自己手下留情,只這斷劍到底受損,沒有原裝的鋒利,且霍梟作為持劍人,自傷己身,在劍身刺入胸口後,劇烈的疼痛使得他力道減緩,手腕脫力,那斷劍便再難往深處刺,他正是因此才沒有立刻斃命。不過那劍已然深入他的身體,只消將劍拔出,他便會因失血過多而亡。

    他原先跪在地上,失力後便半坐至地面,眼底布滿血絲,身體因為疼痛小幅度地抽搐抖動,身前的衣服被胸口處快速流動的鮮血浸紅,乍一看頗為慘烈。

    霍梟的慘狀並沒能令陸行雲軟下心腸,他臉上的表情一點兒變化都沒有。

    霍梟強忍痛意,斷斷續續說了許多“司使,我知道我罪該萬死,只求你放過我妹妹,她真的什麼都沒做,一切都是我做下的。我從來沒想過背叛您,我以為我能親手捉來狐妖給您賠罪,以償還我犯過的錯。是我太蠢太貪心,既想報仇,又想全身而退,我以為我能做到的。落得今日的下場,都是我咎由自取,您就看在我跟隨您多年的份兒上,饒我妹妹一命,成嗎?”

    陸行雲眉眼微動,往霍芸所在的方向投去輕輕的一瞥。

    霍梟死死盯著陸行雲,直到從他嘴里听到“好”字,緊繃的神經一松,整個人不受控地往地面倒。

    他憑著最後一絲氣力和最後一點生機,為自己的妹妹求來了一條生路。如今終于能松口氣了。他真的好累、好疼。只想快點閉上眼,結束這可笑而又潦草的一生。

    霍梟倒下沒多久便絕了氣息。

    如果不是院子里斷斷續續傳來霍芸悲痛的哭聲,路過的人只怕會覺得院子里根本沒有人。

    陸行雲在霍梟倒下那一瞬便離開了,他的神情堪稱冷酷,仿佛死在他眼前的霍梟不是那個跟隨他整整五年之久的忠心下屬,而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陌生人。

    不對,不應該這麼說。正常人見到陌生人死亡,也不會表現得這般冷漠。

    究竟是陸行雲不算個正常人,沒有人的情感;還是霍梟在他陸行雲眼里不算個人。嘉蘿更傾向于前者。

    假使陸行雲因為霍梟的背叛,對霍梟深惡痛絕,把從前相處的情分都撇下不顧。那霍梟這個背叛者死了,他總該露出快慰的神情吧?可他完全沒有。

    霍梟對他的忠心和背叛,都不足以令陸行雲動容。

    嘉蘿冷眼瞧著,只覺得陸行雲比初見時更加冷情,更不必說跟那日同她一起喝酒時相比。就好像那一日嘉蘿見到的他那有些溫情的一面,已經從他身體里徹底死去。

    如陸行雲這樣冷心冷清的,嘉蘿以前見過不少,可那些都是妖物與精怪,是她的同類。

    妖物、精怪因生命漫長和骨子里的天性,對生命並不敬畏,自然也不在乎所謂的生死。

    可人和妖不同,對人類來說,生死都是天大的事。嘉蘿很少見到陸行雲這樣的人,比妖活得更像妖,感情淡漠地令人發指。

    難道原主死後,又發生了什麼事,令陸行雲的性子變得越發扭曲?

    這個念頭在嘉蘿腦子里一閃而過,很快便被霍芸一聲高過一聲的哭嚎聲驅散。

    霍梟死後,霍芸便拼了命往霍梟身邊爬,哪怕院中的石子將她的手心磨出血她也沒有停下,地面上很快出現一道顯眼的拖痕。

    許是爬得太慢,遲遲到不了霍梟身邊,霍芸的情緒愈發失控,哭嚎聲越來越大,似乎只有這樣,她才能好受些。可她已然力竭,又太過悲痛,哀聲喚了兩句“阿兄”便昏死過去。

    不遠處,霍梟身下的血水越漫越多,慢慢的竟到了霍芸手邊。

    嘉蘿冷眼看著,心頭也有些發堵。

    霍梟死了,霍芸一個人只怕很難活得下去。霍梟一心想保霍芸一條命,可或許在霍芸心里,比起活命,她更願意陪著霍梟一起去死。

    死往往比活著要更簡單。

    嘉蘿自然沒有閑心關心霍芸日後的生活。只是想到霍芸過往的經歷,心中難免唏噓。

    霍梟害得原主死不瞑目,落得這樣的下場,嘉蘿樂見其成。

    霍芸雖然沒有參與過挖心案,可霍梟未覺察陸行雲蹤跡前,她說的那番話,足以證明她對霍梟的所作所為一清二楚。霍梟既然敢在霍芸面前說出事情已經處理好這樣的話,那霍芸便一定知曉霍梟為脫身找了原主這個無辜的替罪羊。

    誠然,在霍芸心里,霍梟的命于情于理都比原主更加重要,畢竟霍梟不僅是她血脈相連的親人,就連他做出殺人栽贓的勾當也是為了給她報仇。站在霍芸的立場上,包庇霍梟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若她真的大義滅親,想為原主討公道,才真是瘋了。

    可那一切都是霍芸自己的立場。既然人心有偏,嘉蘿自然更偏向無辜又可憐的原主,若要嘉蘿對霍氏兄妹的遭遇感到同情,恕她做不到。

    霍芸本人確實沒有真的傷害過原主,卻也不能說原主的死跟她一點關系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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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有些事,本來也說不清、辯不明。

    比起同情霍芸,嘉蘿更關心這一趟幻境之旅的收獲。

    從霍芸嘴里,嘉蘿知曉了霍梟殺人的手段乃是操縱法器于千里之外奪人性命。

    這自然是夸張的說法,據嘉蘿所知,大殷境內還沒有攻擊範圍如此之遠的法器。若霍梟真有造出此等法器的能力,他也不必在陸行雲面前如此卑微,一點反抗的行為都不敢有,只怕早就青雲直上,權勢之大足以將陸行雲踩在腳下。

    可以肯定的是霍梟手中必然有一個能被遠程操縱取人心髒的法器。那或許是個形似猛獸利爪的東西,如此,大理寺和刑部的官員才會一致以為殺人的是妖物,畢竟只有妖物才會有那般鋒利的爪子,能夠徒手掏心。而因為法器可以被人遠程操縱,凶案現場才會找不出一絲嫌疑人的痕跡,因為殺人者根本不用靠近死者。

    死者的致命傷模樣和現場沒有任何嫌疑人所留痕跡,這兩條線索,足夠眾人將視線鎖定在妖物身上。

    恰在此時,原主這個和妖物有所牽連,又和所有死者有過接觸的人,自然成了霍梟的替罪羊。

    殺人動機、殺人手法、殺人工具都已經清楚,甚至連殺人凶手霍梟自己都承認了,這場攪擾得整個玉京都不安寧的挖心案,在嘉蘿眼前徹底清晰。

    一個又一個疑團被解開,一條一條信息被放到原有的位置,挖心案發生的始末終于被拼湊出來。

    整件事中,只剩最後一處疑點——霍梟為何能這般精準無誤地選中原主做替罪羊?

    要不是陸行雲現身,逼得霍梟自盡,這場挖心案的真相或許真的會就此塵封。

    而陸行雲來霍家,顯然不是為了挖心案,畢竟他可是親口說過“為報仇不擇手段,我還能容你”的人。

    以陸行雲的行事作風看,霍梟為給妹妹復仇連殺四人,又污人致死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合了他心意的。

    真正讓霍梟非死不可的原因在于“霍梟破壞抓捕狐妖的計劃”和“霍梟沒能令狐妖現身”兩件事。後者很好理解,霍梟火燒原主,卻沒能如願逼得狐妖現身。可前者,又是什麼意思,什麼叫破壞了陸行雲抓捕狐妖的計劃?

    難道說,霍梟曾經有機會捉住或者說他很快就要捉住狐妖,但他卻出于某種目的,故意將狐妖放走?

    霍梟的膽子真有這麼大?他對陸行雲連一點反抗之心都沒有,被陸行雲嚇得自盡,說他膽敢破壞陸行雲的計劃,嘉蘿一萬個不信。

    可方才陸行雲詰問霍梟的時候,霍梟卻沒有為自己辯解。這證明他真的做過這種事。也正因為這些事都是真的,霍梟才會做出自盡這個選擇。他是那麼害怕陸行雲,生怕死得慢一點讓陸行雲越發不滿,又怕自己死得太快,沒能求來陸行雲放過霍芸的恩典,所以他才會用斷劍刺向自己的胸口,而非心髒,為的便是確保自己會死,卻不會那麼快死去,因為他還有話想對陸行雲說。

    而他那番話里,正好有嘉蘿想要的答案。

    霍梟說,他本想著親手把狐妖捉住,送到陸行雲面前。

    有可能霍梟在放跑狐妖的時候,便已經在想怎麼將她抓回。

    霍梟放跑狐妖的事,一定沒有人覺察,否則他早便被陸行雲處死,哪里能容他活到今日?霍梟一定是為了某種目的,所以才會暗中放跑狐妖。當時並無人覺察,事後才被陸行雲發現。他篤信自己能抓回狐妖,如此,他才敢故意放走狐妖,才敢說自己從沒想過背叛陸行雲。畢竟陸行雲最想做的事便是捉住狐妖,而他雖然放跑了狐妖,事後卻將狐妖親自抓回,對陸行雲也算有所交代,他的所作所為也就稱不上背叛。

    就是不知“霍梟放走狐妖”這件事發生在哪個節點。

    狐妖負傷,從沉睡那刻起到再次醒來需要一年的時間。這此期間,陸行雲不可能知曉狐妖的行蹤,並設下抓捕狐妖的計劃。所以事情要麼發生在狐妖沉睡之前,要麼發生在狐妖甦醒之後。

    霍梟身死發生在霍芸的回憶中,在他死前,霍芸情緒十分激動,一直勸說霍梟離開。如果這段回憶發生在狐妖甦醒之後,距離清河郡王離奇身死、原主被火陣燒死,已經過去最少六個月的時間。若這六個月以來,霍芸和霍梟一直安然留在玉京,霍芸不可能說出那番勸說之語。出現這種情況,只有兩種可能。

    一,霍芸剛剛得知霍梟才是挖心案的凶手,心中驚駭非常,為了自己和霍梟的安危,這才拼命勸說霍梟帶她離開玉京。因清河郡王乃是今上血脈最近的子佷,他又死在宮中,他的死一定會轟動玉京,霍梟便是想瞞也瞞不住,霍芸一定會知曉清河郡王之死,而清河郡王之死一定會引出連環挖心案。原小說中,沒了嘉蘿的介入,霍芸極有可能是在清河郡王死後才知曉挖心案的存在,接著她便疑心犯案之人是霍梟,在霍梟嘴里得知真相後,她越想越怕,不斷懇求霍梟帶她離開。這種情況只可能發生在清河郡王死後或原主死後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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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主身死後挖心案塵埃落定,霍芸和霍梟安然在玉京呆了六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而霍梟做的事突然又被翻出來,令她心生恐懼。

    結合霍芸的表現,嘉蘿更傾向第一種可能。霍芸勸說霍梟時的驚慌和害怕實在太過,若霍梟真的成功脫罪半年甚至更久的時間,她既便膽子不大,不抗事,多少也會生出些僥幸之心,可她沒有,連腿傷都不願意醫治,非要霍梟跟她離開。這樣一來,基本可以確定霍芸這段回憶發生在清河郡王死後不久,而非狐妖甦醒之後。那麼放跑狐妖一說也就不大可能發生在狐妖清醒後。

    再者,陸行雲詰問霍梟的時候,將霍梟殺人一事和霍梟放走狐妖一事,一並提及,證明這兩者之間有所關聯。

    若放跑狐妖一事發生在狐妖甦醒之後,距離挖心案過去近一年之久,兩件事還有放在一起的必要嗎?或者說,兩件事很難有什麼關聯,畢竟死的那幾個人和狐妖一點關系都沒有,一切都是霍梟在嫁禍。若是兩件事無關,且陸行雲根本不在乎霍梟利用狐妖之說連殺四人這件事,陸行雲又何必多此一舉,將霍梟不擇手段復仇這件事說出來?如此,霍梟放跑狐妖一事發生在狐妖清醒後的可能性再度降低。

    因著種種緣故,嘉蘿推斷,霍梟放走狐妖極有可能發生在狐妖沉睡之前,也就是狐妖踫到原主之前。

    這不禁令嘉蘿想到原主書齋起火那夜。

    那時,她在書齋外見到了緝妖衛,本以為那些緝妖衛恰好在附近辦案,現在想來,哪里有那麼多巧合。那群緝妖衛出現在平康市,很可能是為了捉拿狐妖。霍梟極有可能便在那群緝妖衛中。

    是了,如果他在火場外,如果他知曉狐妖進入了書齋,如果他知曉原主和狐妖有過交易,那麼原主自然就是他最好的替罪羊。

    所以他才會“不小心”放走了狐妖,因為他要利用狐妖挖心的傳聞,將四個仇人的死都嫁禍到狐妖或者說原主頭上。如此一來,他不僅會有完美的替罪羊,不僅能在報仇後全身而退,後續還有可能因為“成功抓住狐妖”在陸行雲面前立功。簡直一舉多得。

    嘉蘿想得入神,連夢境消失了都沒察覺,她閉著眼,一點一點梳理線索,在終于快要想通的時候,又走進了死胡同。

    癥結仍在那夜的火災上。

    若嘉蘿此前的推斷都是對的,一切就能說通,挖心案最後一處疑點便能消除。可她細細想後,又覺得還有幾個地方仍未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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