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簡單一說,群成員都恍然大悟,明白了他的意思。
日常能接觸到大量殺人手法的人,其實非常少。
唯有公檢法工作人員,以及某些犯罪愛好者,或懸疑愛好者,會特意收集資料來看。
比如上一期爆炸案里的郭洪剛。
但他們能接觸到的資料其實很有限,且大部分都被刪減。
凶殺現場的圖片,以及能看出詳細作案手法的尸體等等,更難看到。
普通人相比公檢法內部人員,接觸到的殺人資料,完全不能相提並論。
如果凶手對地獄刑罰的選擇,確實受到了其經歷的影響,那他的職業的確很可能是公檢法。
他也真的有可能,在復刻工作中遇到的凶殺手法!
更關鍵的是!
沈庭之前對刑罰者進行剖繪時,就推測過——
刑罰者之所以形成要宣揚“因果報應”的犯罪理念,一定有原因。
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
見過太多人,有罪行或者傷害過其他人,但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受到懲罰。
而能接觸到大量案件的公檢法,顯然就是符合條件的職業。
就和秦法醫說的一樣,他的猜測和沈庭的剖繪結論,在凶手的職業這一方面,的確能對應起來。
再加上凶手反偵察能力強、身手好、智商高等特征,能就職于公檢法,倒也正常。
沈庭︰“簡而言之,刑罰者真的可能是,可以接觸大量刑事案卷的公檢法工作人員?”
關宏峰︰“公檢法也不是每個人都能接觸所有的案子。
尤其是一些烈性的凶殺案,案卷只對辦案人員公開。
而刑罰者使用的,顯然都是惡性殺人手法。
所以,秦法醫說的‘凶手在復刻自己工作中見過的殺人手法’,或許可以更精細一點——
凶手在復刻自己處理過的,凶殺案里的殺人手法?”
關宏宇︰“就是說,自己見過的行凶手法,是刑罰者選擇地獄刑罰的標準?”
漢尼拔︰“其實也不能絕對這麼說。
就算這推測真是正確的,現在其實也不好判斷︰
凶手在選擇地獄刑罰的時候,是有意識的選擇自己見過的殺人手法?
還是受到潛意識的影響,做出了下意識的選擇。
更甚者,我們之前的分析都是錯的,也有可能!
或許刑罰者所謂因果報應的理念,以及地獄刑罰的手法,可能只是一層皮。
而模仿刑案里的殺人手法殺人,可能才是血肉,也是刑罰者真正的……算是動機嗎?
或許說是驅動力更合適一點。”
唐仁︰“好繞啦~~沒必要這麼復雜吧~~
只要知道刑罰者在公檢法工作,可能模仿接手過的,刑案里的殺人手法殺人,不就得了啦~~~”
秦楓︰“小唐,其實還是有些不一樣的……”
秦楓沒有詳細解釋,因為有的事情詳細說的話太復雜。
漢尼拔所說的各種情形,其實對應不同的犯罪心理,差別看起來很小,但如果搞錯了,對刑罰者很容易造成誤判。
前兩種情況,倒還好說。
不管刑法者是根據自己在工作中見過的殺人手法,主動選擇類似的地獄刑罰。
還是被動下意識的選擇。
都沒有太大影響。
跳不出之前大家的分析範疇!
可如果是最後一種情況——
用地獄刑罰殺人只是刑罰者故意偽裝的皮,那就有些可怕了。
之前關于刑罰者犯罪動機以及一系列的剖繪結果,都要被推翻。
而且是徹底的推翻!
什麼因果循環,什麼善惡報應,都是胡扯,都是偽裝。
刑罰者更像是披著羊皮的惡狼,這狼凶殘、狡猾,但形象非常模糊。
“關鍵是,我之前確實也感覺剖繪結論有問題。
刑罰者的形象很割裂,不夠飽滿。”
沈庭搖搖頭。
當然,唐仁說得其實也不是完全沒道理。
後續的這一系列分析雖然復雜,恐怖程度也可見一斑,但所有這些,都有一個前提——
刑罰者真的在公檢法工作,且確實在模仿工作中遇到的殺人手法殺人。
要是不滿足這兩條,其他的可能分析再多,也都是扯淡而已。
“殺人動機究竟是什麼?
或者說,刑法者選擇殺人手法的標準,究竟是什麼?
這個疑點需要進一步確認!
但,秦 的推測,目前倒已經可以衍生出,有意思的調查思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