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 章︰虎臣三員至元二十六年?忽里台大會堂)
忽里台大會堂的鑄鐵穹頂垂下十三盞油燈,照亮蕭虎手中的羊皮名單。他的狼毫筆在 “耶律鑄” 名下畫了道朱線 —— 此人是耶律楚材之子,曾主修《遼史》,案頭的《著述錄》記著 “通曉蒙漢律例”,與宗正府的文書檔案嚴合。“掌文書者需過目不忘,” 蕭虎的聲音在穹頂回蕩,羊皮紙的蒙古文 “文書” 旁注著八思巴文讀音,“耶律鑄曾在至元十年校訂《大元通制》,錯漏不逾三字。”
脫里台的皮靴重重碾過地面的草屑︰“漢臣掌文書,必泄蒙古機密!” 他的狼首符在油燈下泛著冷光,符面的磨損痕跡顯示常年佩用。蕭虎忽然展開耶律鑄的考績冊,冊尾有蒙古千戶孛羅的畫押︰“至元十七年西域平叛,” 墨跡的深淺與軍務檔案一致,“正是此人用蒙漢雙語傳訊,” 他的手指劃過 “無一字差池” 的評語,“方得速勝。”
孛羅的七石弓斜靠在案邊,弓梢的狼首紋經千次拉弦已泛白,與他甲冑內側的 “西征百次” 刻記形成呼應。“孛羅千戶在襄樊之戰中,” 蕭虎的骨簽點過軍功簿,簿上的蒙文記載 “破宋軍十三寨”,附漢地樞密院的驗記 “斬首三千級”,“其祖父曾隨成吉思汗西征,” 案上的世襲符牌刻著 “四世怯薛”,與和林宗正府的檔案完全吻合。
塔塔兒部的長老忽禿忽突然站起,腰間的銅鈴撞擊出雜亂聲響︰“孛羅是札剌亦兒部,與我塔塔兒部有世仇!” 他的手指戳向軍功簿,“此等人物掌軍務,必公報私仇!” 孛羅猛地摘下頭盔,盔內的箭傷疤痕呈十字形 —— 那是至元十二年救忽必烈時留下的,疤痕邊緣的結痂與軍醫記錄的 “箭簇三寸深” 嚴合。
撒馬爾罕法官馬赫穆德的星盤擺在案上,盤沿的波斯文刻度與《伊爾汗天文表》完全一致,盤底的鑄鐵信標含硫量二分二厘,與和林刑獄司的驗器同標。“此人在西域斷案七百起,” 蕭虎展開譯官李衡的譯本,“蒙漢波斯文卷宗各存一份,” 其中 “商隊盜馬案” 的判決與《至元新格》“盜馬者杖七十” 條款嚴合,“去年還協助審結塔塔兒部的草場糾紛。”
乃馬真後的親信帖木兒冷笑︰“波斯人懂什麼蒙古《扎撒》?” 他的狼首刀拍在案上,刀鞘的綠松石崩出細紋。馬赫穆德突然用蒙語背誦《大扎撒》“刑獄篇”,發音雖生澀卻一字不差,隨後取出西域刑具圖譜,圖中 “烙鐵溫度” 標注與和林刑獄司的 “百度校準” 完全吻合︰“律法不分族屬,只論是非。”
宗正府的吏員將三人卷宗鋪展在驗檔台上,耶律鑄的文書案宗蓋著 “中書省校書郎” 印,印泥的朱砂含量與至元元年的標準一致;孛羅的軍功冊騎縫處有 “樞密院軍印”,與襄樊之戰的存檔拓片嚴絲合縫;馬赫穆德的法官委任狀附伊爾汗的金印,印文的波斯文 “公正” 二字與和林譯官的譯本完全相同。
“耶律鑄之父耶律楚材曾篡改《大扎撒》,” 脫里台突然搶過卷宗,指著頁邊的批注,“其子必遺傳此心!” 蕭虎展開至元元年的《中書省檔案》,其中記載耶律楚材 “增補漢地條規” 獲成吉思汗金印批準,與《元史?耶律楚材傳》的 “凡所建明,悉合太祖意” 完全吻合︰“增刪需經忽里台同意,何來篡改?”
驗票官將蒙古千戶的狼首木牌與漢人路府官的朱筆選票分置兩箱,木牌的含硫量二分一厘,與怯薛符同標;朱筆的朱砂取自辰州,與中書省的文書用墨同源。“蒙古千戶共三十票,漢人路府官二十票,” 蕭虎的骨簽點過箱側刻度,“需各自過半方為有效,” 他的手指劃過《忽里台則例》,其中 “多族共治需各族認可” 條款有成吉思汗的金印,“缺一不可。”
塔塔兒部的忽禿忽突然將木牌摔在地上,牌面的狼首鼻紋應聲斷裂︰“漢人憑什麼有二十票?” 他的皮靴碾過碎木片,“當年成吉思汗定的規矩,只有蒙古千戶能投票!” 老怯薛突然舉起腰間的世襲符,符面刻著 “漢人路府官參政始于窩闊台汗”,與《元史?百官志》的記載嚴合︰“此制已行四十年,豈是你能改的?”
蒙古千戶的投票在西側氈帳進行,孛羅的札剌亦兒部盟友率先投下狼首木牌,木牌的凹槽與驗票台嚴合,發出清脆的 嗒聲。“孛羅在西征時救過我部三名百戶,” 千戶阿剌帶的皮帽上插著鷹羽,“此人掌軍務,我部放心。” 塔塔兒部的五戶卻將木牌反扣 —— 牌背的 “反對” 二字用燒紅的烙鐵燙出,與他們帳內的 “反漢臣” 標語形成呼應。
忽禿忽在帳內來回踱步,他的銅鈴每響一聲,就有一名千戶猶豫著放下木牌。“蕭虎承諾,” 他壓低聲音對親信道,“若否決此名單,乃馬真後許我塔塔兒部獨佔克魯倫河草場。” 帳外突然傳來耶律鑄的文書聲,蒙漢雙語的 “軍務協同令” 被風吹進帳內,令尾的孛羅畫押與西征時的軍令完全一致。
漢人路府官的朱筆在選票上懸停,真定路總管王惲的目光掃過耶律鑄的《農桑策》—— 策中 “北方植棉” 的建議已使和林棉產量三年增五成,與他轄區的稅冊記錄嚴合。“耶律鑄掌文書,” 他對身邊的河間路同知道,朱筆在 “同意” 二字上落下第一筆,“可確保農耕條規不被篡改。” 唯有濟南路的漢人官遲疑著,他的案頭擺著乃馬真後密信︰“否決名單,許你升任行省參政。”
蕭虎突然走進漢人議事處,手中的《雙紋大扎撒》翻至 “漢人官權” 篇,其中 “路府官可參與軍政議事” 條款有忽必烈幼年的朱批 “可”。“至元二十年,” 他的聲音,“正是耶律鑄據理力爭,” 案上的《免稅錄》記著 “漢人災民獲免賦稅三成”,“你們的家鄉才躲過饑荒。” 濟南路官的朱筆突然轉向 “同意”,墨跡在紙上暈開,與眾人的筆畫連成一片。
驗票官將木牌與選票倒入鑄鐵計數器,蒙古票箱的 “同意” 木牌堆至 “十七” 刻度,超過三十票的半數;漢人票箱的朱筆選票疊到 “十二”,越過二十票的半數。計數器的銅鈴突然響起 —— 這是與和林鐘鼓樓的報時鐘共振,宣告投票有效。“耶律鑄、孛羅、馬赫穆德,” 蕭虎的聲音在大堂回蕩,三人的卷宗被裝訂成冊,騎縫處蓋蒙漢波斯三文合印,“即日起為虎臣,各掌其職。”
脫里台突然掀翻驗票台,台角的鑄鐵碎塊上顯形 “至元二十六年造” 的暗記︰“漢人票不算數!” 他的狼首刀直指蕭虎,卻被孛羅的七石弓擋住,弓弦的震顫頻率與和林兵器庫的驗弓標準完全一致。“忽里台則例刻在宗正府的石碑上,” 孛羅的箭簇距脫里台咽喉不足三寸,“你敢毀碑嗎?”
蕭虎將三枚虎符擺在案上,耶律鑄的符面刻 “文書”,符側的凹槽只能嵌入中書省的文書匣;孛羅的符刻 “軍務”,需與樞密院的兵籍冊勘合;馬赫穆德的符刻 “刑獄”,與刑具庫的鑄鐵信標共振。“三符需同時勘合,” 他的手指劃過符面的合縫處,那里的八思巴文 “協” 字需三符拼合才完整,“方可調動中樞庫銀與兵馬,” 與《元史?兵志》“多官共掌兵權” 的記載嚴合。
耶律鑄接過符時,發現符底刻著 “漢臣不得干預軍務” 的小字;孛羅的符底有 “蒙古官需經漢臣核驗稅冊” 的注記;馬赫穆德的符底則標 “西域事務需蒙漢官共批”。三人對視一眼,忽然明白這符不是權力的象征,而是相互鉗制的枷鎖 —— 正如蕭虎常說的 “權在制衡,不在獨掌”。
忽里台大會散場時,夕陽透過穹頂的窗欞,在地面投下蒙古、漢、波斯三色光斑,恰好落在三枚虎符上。耶律鑄的文書案與孛羅的軍務台、馬赫穆德的刑獄冊形成等邊三角形,三角形的中心是蕭虎的虎頭刀,刀鞘的紅寶石在余暉中泛著光,與三人符面的赤銅形成共振。
乃馬真後的親信帖木兒躲在柱後,看著耶律鑄用蒙文簽署文書,孛羅用漢文批注軍務,馬赫穆德用波斯文記錄刑獄,三人的筆跡在卷宗上重疊成 “公” 字。他忽然想起乃馬真後的密令 “伺機除掉三人”,卻在轉身時撞翻了案上的《虎臣守則》—— 守則的最後一頁寫著 “凡害虎臣者,各族共誅之”,蓋著蒙漢波斯三文合印,與和林宗正府的大印完全一致。
暮色中的忽里台大會堂,三枚虎符被鎖入鑄鐵櫃,櫃鎖的狼首與虎紋嚴絲合縫,含硫量二分二厘,與二十年前成吉思汗定的符制一脈相承。守櫃的怯薛知道,這櫃里鎖的不僅是三枚符節,更是大元賴以存續的制衡之道 —— 讓弓馬與筆墨、刀鞘與法典,在同一盞油燈下,守護著年幼的君主與未卜的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