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塑強漢

第365章 君主立憲2)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深山老僧 本章︰第365章 君主立憲2)

    第365章 君主立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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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座諸公看到這三種斷句方式,心神俱震。

    他們在讀書時,先生可是只教了他們一種斷句方式,也就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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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斷句方式應該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目的是為了讓草民、賤民受教化、知禮儀。

    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提出,“臣願陛下興太學,置明師,以養天下之士。”

    注意,這是在養“士”,而不是普及教育。

    所養之士,自然都是出自士族之家,本就是讀得起書之人。

    而董仲舒之所以要“養士”,則是以皇家名義,培養大量儒生,把“獨尊儒術”落在實處。

    畢竟,儒術中的“尊卑之說”、“綱常之論”和“愚民之策”,最適合維護皇權。

    士族則以家學為基、太學為冠,逐漸掌控了朝野的話語權。

    再加之“察舉制”,自然而然便會形成士族集團與皇權的對峙之局。

    若非如此,先帝想購買馬匹,士族也不敢開出“兩百萬錢一匹”的天價。

    士族壟斷了知識,更是不願百姓讀書並習得治國之道。

    這也是所有士族的家學永不外傳的根本原因。

    士族分了皇權,必然造成兩權之爭。

    此乃弊之一也。

    立周之時,姜尚常對周王言︰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

    然而獨尊儒術之後,天下就變成了一人之天下,而士族分權又變成了兩人之天下。

    皇權獨斷,雖然有利于中央集權,卻不利于能者治國。

    其他不說,僅有漢以來,昏君、庸君可不算少。

    先帝劉宏的各種作為,對大漢的危害有多大,在座重臣自然心知肚明。

    之所以出現昏君、庸君,甚至是不諳世事的幼君,“昏者、庸者治國”,能者、賢者、仁者反遭昏者、庸者之害,幾乎發生在自古以來的每個朝代。

    秦之所以能一統六國,其根本原因在于七代未出昏君、庸君。

    而只出了胡亥這一個昏君,秦就滅亡了。

    然而,以血脈傳承,昏君、庸君就無法避免。

    或許只出一個昏君或庸君,就能葬送一個朝代。

    听到這里,群臣的第一個反應便是︰如若先帝劉宏不崩,大漢可能真的讓他給折騰亡了。

    所以,血脈傳承乃弊之二也。

    皇帝駕崩之後,如果有太子還好;若無太子,則是後宮、外戚和代表士族的朝臣之間的爭奪戰。

    對于朝臣來說,所擁立者,最好是庸君、幼君。

    如此,朝臣才能掌控朝堂上的話語權。

    想想當初周勃、陳平二人選文帝劉恆,除他是劉邦的親子之外,恐怕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劉恆沒什麼勢力,不會讓朝臣感到威脅。

    董卓廢少帝、立獻帝,不就是因為獻帝年紀小,身後又無後宮、外戚支持嗎?

    皇室宗親中,頗具賢能的年長者頗多,為何不從中選賢任能?還不是爭奪朝堂的話語權。

    此弊之三也。

    有此三弊,日久必衰。

    絕非出現一個明君,或者是一些忠誠的朝臣可以挽回的。

    過去,一直有“盛極必衰”的說法,可何謂“盛極”?

    大漢衰弱,是因其“盛極”了嗎?

    僅青州當前的富庶程度,便知,大漢離“盛極”還差得遠呢。

    而大漢之衰落,上述“三弊”便是主因。

    總結下來便是︰知識壟斷、血脈傳承、五權爭利。

    五權指皇權、士權、宦官之權、後宮之權和外戚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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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誓言中,說的可是“保漢室”,可沒說“保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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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讓出大部分皇權,給有能力治理國家的一群人,才能使這個國家治理得越來越好。

    而為了保證丞相及內閣大臣的權力過大,進而產生野心,相權也要受到制約。

    制約之一︰組建內閣,丞相管整體,內閣大臣分管六部,由皇室下的皇監司考成;

    制約之二︰皇權擁有任免丞相及內閣大臣的權力;

    制約之三︰皇權中必有軍權;

    制約之四︰丞相及內閣大臣,包括六部尚書、各州刺史及各郡太守,均有任期之限,且不得超過六十歲。

    皇監司由陛下直管。算是皇權下的又一部門,由皇室成員構成,只負責考成內閣,卻不出現于眾人眼中。

    所以“中央結構圖”中也未列皇監司。

    內閣成員一旦到了任期,不得再擔任丞相或內閣大臣。

    被罷免的丞相或其他內閣大臣,可繼續在內閣中任職,亦可任一部尚書,卻不可就任一州之職。

    尚書任期滿後,且並未升遷,將不再擔任行政官員,但可任技術能吏,繼續為大漢貢獻力量。

    而刺史任期滿後,可以繼任尚書。

    制約之五︰丞相及內閣大臣主要來自六部尚書和各州刺史,且由六部尚書和各州刺史提名,再由京都官吏投票。

    票多者,報給皇帝陛下和皇監司。陛下根據考成的結果,來決定誰為丞相,誰為內閣大臣。

    而且陛下有一票否決權。

    提名者沒有投票權。

    制約之六︰皇監司還有另一職責。每五年一次,對整個大漢的施政情況進行一次梳理和總結,同時研究大漢發展方向,也就是大漢發展戰略,出具報告,供內閣參考。

    當然,丞相也有其權限。

    除全權管轄整個大漢之外,就是對內閣大臣的提名權。

    眾臣議論起來。

    這樣的皇權與相權劃分,他們越想越有意思。

    按此,皇帝似乎被架空了,可又沒有被架空。

    畢竟有任免權、考成權和兵權在手,根本不擔心誰會推翻皇室。

    但如此,哪怕皇帝再有雄才大略,也無治國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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