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立才在讀警校時,為了應付考試,確實背誦過不少法律條文。
可是,自從他畢業參加工作以來,他再也沒有翻動那些厚厚的枯燥無味的法律法規書籍。
在警校學的那些知識,也早隨著吃下的飯菜化作一泡臭屎,排到了糞坑里。
看到臉色鐵青的支隊長周浩,苟立才覺得有點兒害怕。
他這才想起那句“縣官不如現管”的老話。
雖然他仗恃著有常務副局長周懷堂撐腰,平時不把周浩這個支隊長放在眼里。可是周浩如果真的抓住了自己小辮子,要處理自己,周懷堂這個常務副局長卻也不好說什麼。
一時之間,苟立才竟然有些戰戰惶惶。
“苟立才,看你挺著個大肚子,怎麼里面一點兒有用的知識也沒有?難道里面裝的全是屎和尿?”
看著有些尷尬的苟立才,周浩冷冷地說道。
“苟立才,你不會,我可以教你。
希望你記牢了,好好對照檢查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警察不得有毆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行為。違反者將給予行政處分,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
“苟立才,你執法犯法!你說你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副支隊長老高看著戰戰惶惶汗出如漿的苟立才,生氣地呵斥了他一聲︰“閃開!”
老高就拉過苟立才坐過的椅子,一屁股坐了上去,取代了苟立才的主審職位。
“秦逸飛,你認識付巧雲嗎?”老高問道。
“我知道這個人,卻並不認識。
因為我和她沒有見過面。只通過兩次電話。只聞其聲,未見其人。”
“你最後一次和付巧雲通電話,是什麼時間?”
“是上一周星期四下午四點左右。”
“通話內容是什麼?”
“那個‘付巧雲’說,她打算在信陵上一個織襪廠。她想近期來信陵考察。
我說感謝她對信陵的信任,也歡迎她來信陵興辦企業。
但是我提醒她,在信陵建織襪廠有兩個不利的因素。
一是信陵缺乏制襪用的化縴縴維。二是缺乏熟練的織襪工人。
在信陵建織襪廠,沒有任何優勢可言。
我請她三思而後行。
她不听勸阻,執意要來信陵考察。
我就和她約定這一周星期一或者星期二在鄉鎮企業局會面。
屆時,我會邀請秦店子鄉鄉長、鄉工業園管委會主任關之琳,一塊和她座談。
關于這件事兒的真偽,你們可以調查關之琳。”
“付巧雲說昨天下午五點鐘左右,她和你通過電話。我們從電信部門也查到了你們的通話記錄。
你怎麼解釋這件事兒?”
“昨天中午臨近十二點的時候,我接到莆賢市電業局局長章湘渝表妹林雪的電話。
她說她從京都過來,她和表姐章湘渝正在重慶江湖菜館209房間吃飯。她邀請我過去,和她們一塊兒共進午餐。
到了209房間,我才知道吃飯的不僅僅有林雪和章湘渝。
竟然還有丁亞楠、蓋俠、喬丹、皮桂瓔、周倩倩和李靜等六七個人。
因為中午喝了酒,周倩倩怕我酒後駕車危險。她和她的司機大洪,就把我送到她們稅務局開設的財稅賓館休息。
我和周倩倩在財稅賓館大堂休息區,等待大洪辦理住宿手續時,財稅賓館大堂經理錢惠麗,給我和周倩倩送來兩杯咖啡。
不怕領導笑話,在這之前我只在影視劇中看見過影視演員喝咖啡,我卻從來沒有喝過咖啡,也不知道咖啡是什麼滋味。所以,我就迫不及待地啜飲了幾口。
當時我覺得有些困倦,就想當然地認為,是因為中午喝酒,酒勁兒發作的緣故。
我知道咖啡含有咖啡因,能夠提神醒腦,就又多喝了幾口咖啡。
可是咖啡也沖不走越來越濃的睡意。
我怕自己出糗,恰好大洪已經辦理好了住宿手續,我就向周倩倩告辭,和大洪一塊去了財稅賓館三樓的308房間。
我記得我進入房間以後,沒有脫外套就倒在床上睡了過去。
因為林雪和喬丹下午還要回省城全州,下午一點多,飯局就結束了。
周倩倩和大洪把我送到財稅賓館,再加上辦理住宿手續,也不過半個多小時的時間。
所以,那時候應該是下午兩點鐘之前。
從那時到第二天上午九點四十我從床上睜眼醒來,接近二十個小時的時間,我沒有一點兒記憶。
付巧雲說她下午五點左右和我打過電話,我一點兒不記得,至于和他說過什麼話,更是半點印象也沒有。
既然在電信部門查到了通話記錄,那就確實存在付巧雲和我手機通話的事實。
不過,這存在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我在夢游狀態下和付巧雲通了電話,我沒有留下一點兒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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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情況則是,別人用我手機和付巧雲通過電話。”
老高態度相當好,竟允許“犯罪嫌疑人”說了這麼一大篇話,既沒有打斷也沒有制止。
老高見秦逸飛說完了,就又接著問道︰
“原告付巧雲的衣物上,沾有你的某種體液,你怎麼解釋?
當然,付巧雲說她衣服上那些沾染物是你的,暫時還是她的一面之詞。
因為衣物上沾染的那些東西和你血樣的對比化驗還在進行之中,技術部門還沒有給出最終答案。
不過,我們相信付巧雲不會弄虛作假,不會用其他什麼東西來冒充你的體液。
因為在這方面造假,很容易就被戳穿。付巧雲不敢冒這麼大的風險。”
“你說有人拿你手機和付巧雲通話。
我們也認為存在這種可能。
但是你缺乏有力的證據。
在我國司法系統中,都是誰主張誰舉證。
很遺憾,你的這種說法,我們不予認可。”
“領導,我記得法律定義的‘強奸’,必須具備兩個要素。
一是兩人確實發生了關系。二是違背了婦女的意願。兩者缺一不可。
單憑付巧雲衣物上沾有我的體液,還沒有看到她體內檢測結果,現在就下結論,是不是為時過早?”
周浩、老高,甚至包括苟立才都覺得嘴里有些發苦,卻在心里不由得暗暗佩服秦逸飛。這家伙看問題,還真能抓住關鍵和要害。
警察辦案哪里會漏掉這麼重要的環節?
技術人員確實從付巧雲體內,檢測到了和衣服上相同的體液成分。
只是讓技術人員感到奇怪的是,原告體內某種成分太少,如果不是技術人員細心,就有可能發現不了。
何況原告還言之鑿鑿,說被告一晚上折騰了她兩次。所以技術人員初步做出的判斷是原告撒謊。
可是付巧雲辯稱,她怕自己懷孕,事後她曾經用清水反復沖洗。
最後技術部門負責人拍板,只在報告上實事求是地陳述,不下結論。讓辦案人員自己看著辦。
結果這事兒就成了葫蘆僧判斷葫蘆案,成了一筆糊涂賬。
不過,老高很善于春秋筆法。他聲音雖然不大,卻非常清晰地說道︰
“已經經過醫學檢測,在付巧雲體內確實發現了你的體液成分。
雖然這個案子還存在某些疑點,不能立即定案。但是你有洗不掉的重大嫌疑。
我們只能繼續對你采取羈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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