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大明

第7 章 我們是窮人家的孩子

類別︰歷史穿越 作者︰微微的薇 本章︰第7 章 我們是窮人家的孩子

    余令帶著戰獲回來了。

    六百多匹馬,六百多匹的馬背上還馱著六百多頭死羊。

    如果不是害怕被人堵在草原回不來,余令甚至想把他們的羊群趕回來。

    這個想法很誘人,也很危險。

    進入城里之後余令開始算賬,通過各小隊長統計上來的火藥用度,余令吸了口氣,打仗太燒錢了。

    二百兩銀子不見了......

    余令現在就在想這些馬能賣多少錢。

    如果戰馬賣不上錢,余令決定下次如果再做這個活的時候就仔細點,把尸體聚在一起後慢慢的挑揀。

    這一次做的有點粗魯。

    錢謙益圍著戰馬轉了一圈後臉色有些不自然。

    馬背上馱著被敲死的羊,在羊的上面還蓋著一層又一層的羊皮衣。

    望著那髒兮兮都要包漿的衣裳。

    錢謙益腦海里已經自動生成了一幅畫。

    在草原的某個地方,一個部族被余令所滅,余令把所有人聚在一起,把那些人的衣裳全部扒了下來。

    錢謙益其實只猜對了一半。

    在草原,能穿一張上等羊皮衣衫的那都是青壯,其余的人是不可能穿這麼好的羊皮的。

    就跟在大明一樣......

    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上麥子面饅頭的。

    大明百姓以為草原人頓頓吃羊肉,草原人以為大明人頓頓吃麥子面。

    青壯身上的好皮衣余令的確全部拔了下來,這一點錢謙益猜得一點沒錯。

    他唯一沒猜對的就是余令白做了別的。

    余令把砍下了所有人的腦袋,擺了一個小山。

    人數太小,算不得京觀。

    可夸功的行為又不能不做,這年頭做事要麼不做,要麼做就直接做絕。

    談不上殘忍不殘忍,余令想的很明白。

    如果自己輸了……

    他們也會毫不客氣的拿走余令身上的盔甲。

    從他們背信棄義坑死馬林將軍的那一刻起,這件事已經沒有任何可以商量的余地了。

    他們做的這事比余令更過分。

    所以,禮尚往來就更好。

    “涼涼君,知道你不喜歡俗物,這一顆寶石你別嫌棄,這是從首領頭上摘下來的,你拿著,當個鎮紙也挺不錯的!”

    錢謙益接過去了。

    他這一生已經不缺錢了,但這種東西他知道他得拿。

    余令的心意不能辜負,這也是將士們的心意,這也是軍里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會有人說你擅起邊關之禍!”

    余令毫不在意,一邊卸甲一邊看著錢謙益笑道︰

    “涼涼君,炒花已經和建奴成了聯盟,這個事他們不知道麼,對了,讓你為難麼?”

    錢謙益笑了笑,淡淡道︰

    “一群鴰貔!”

    在這個時候,錢謙益不想去爭論什麼擅起邊關之禍。

    這個由頭,只要和外族不和,這個罪名可以安在任何守將的頭上。

    這個時候余令不能倒。

    錢謙益非常清楚自己是和余令在同一條船上的,別人說余令,也就是等于說他。

    在遼東,余令就算把天捅破了,那也是他跟著余令一起搞的。

    “任翰!”

    “學生在!”

    “去打听一下擅起邊關之禍這個是誰說的,問出來後直接拿著我拜帖去找巡按大人,這麼有能力的人呆在這遼東屈才了!”

    錢謙益深吸一口氣笑道︰

    “沈陽城那邊事多,驕兵悍將也多,我以翰林院的名義舉薦他去沈陽吧,多事之秋當破格取才之!”

    余令聞言搓了搓臉。

    文人果然是殺人不見血,就跟那姜槐道一樣。

    大義在我,為你好也是我,你若不做,那就是不給臉了。

    因為,我是在為你好啊!

    余令覺得這個事情好玩,見這個叫做任翰的學子要走,余令大方道︰

    “跑腿辛苦,一會兒自己去牽匹馬吧!”

    任翰笑了。

    他本是翰林院的一小吏,平日的工作就是端茶倒水整理各種書籍,日子不說多好,湊合一下能過。

    他是年輕人,他和所有年輕人一樣喜歡馬,喜歡好馬。

    一匹戰馬,沒有任何年輕人能拒絕。

    他在翰林院工作,這是一份很不錯的工作,別看是小吏,出門在外大家見了都是以禮相待。

    可俸祿不怎麼高。

    月俸祿三兩銀子左右。

    在京城,一匹河州馬的朝廷售價為?十兩銀子,這個價格其實不高,但這個價格很多人買不到。

    至于西域馬,草原馬……

    這兩個地方的馬就更貴一些,官方售價為?十五兩銀子左右。

    這個價格同樣買不到,和你有錢沒錢關系不大。

    朝廷的售價是這些,不代表你可以買得到。

    余大人帶回來的是戰馬……

    戰馬的價格就不是十幾二十兩的價格了,馬也是分等級了。

    戰馬雖然不是寶馬,但好東西它就是好東西的,是改變不了的。

    如今,自己圓夢了,還是戰馬!

    任翰喜滋滋的走了,他決定,為了這匹馬,為了余大人的大方,他也要把這事辦的漂漂亮亮的。

    躬身離開後他朝著軍營走去。

    營地里,徐大樹唾沫橫飛。

    在出發前還有些畏戰的他,如今像是換了一個人,很是大方的讓人看他的戰獲。

    一大坨金子。

    周大嘴是個識貨的。

    他雖然不知道金子能賣多少錢,但那麼一大坨,朱大嘴覺得徐大樹這狗日的發達了,娶媳婦的夢不是夢了。

    “我就不懂了,這金子怎麼就落到我的頭上了……”

    王輔臣知道金子為什麼落在他的身上,草原部族逐水草而居,貴重物品需要隨身攜帶,以便遷徙。

    金子,珊瑚,寶石在草原部族里是身份的象征。

    所以,在搜集戰獲的時候就會很方便,除了馬牛羊這些活物,那些貴重的他們都帶在身上。

    謝大牙想把人頭舉起來。

    突然想起人頭被那個什麼總兵拿走了,辨認身份之後就會記軍功。

    謝大牙不想要軍功,也不想當官。

    他就想要錢。

    他是從衛所被“淘汰”到余令身邊的,在衛所里連個大頭兵都當不好,真要進了官場,他覺得自己會死的很快。

    除非官位在長安,但只要當官,他絕對回不到長安。

    思來想去他準備賣掉,有錢了托令哥走關系捐一個官身。

    這樣的話自己的兒子今後讀書也不至于受人輕視。

    官衙里……

    廣寧衛總兵望著案子上的人頭總覺得有些不可置信,速把亥小部就這麼沒了,他余令是怎麼做到的?

    “大人,確定了,就是速把亥部!”

    “這個離我們這里多遠?”

    “回大人,這個部族不遠,離我們也就一百多里地,屬于炒花五大部族下的一個小部,當年劫掠咱們馬市的就有他們。”

    廣寧衛總兵不說話了。

    這個事情沒處理過,因為近二十多年來大明都是一直安安穩穩的和草原做生意,從未見做生意把人腦袋拎回來了。

    這是頭一回。

    永寧總兵沒想通余令是怎麼做到的。

    速把亥部的“老大”翁吉剌特部也沒有想通這事到底是誰做的。

    事發的第三日翁吉剌特部來人了。

    等到他們看清楚眼前的慘狀後所有人都吸了一口涼氣。

    一顆顆的腦袋整整齊齊的擺放在河道邊。

    望著污水流入河道……

    所有人的臉色在變,也就是說下游的水已經不能吃了,再吃會死人了。

    不光死人,牲畜都活不了,好狠的手段,好狠的心......

    不怕天譴麼?

    在草原水是聖潔的……

    昨晚這里還下了一場大雨……

    翁吉剌特部的眾人望著水,望著水邊的那排列整齊的腦袋面面相覷,他們每個人都覺得這個手段實在非人所為。

    “是大明人麼?”

    翁吉剌特部來的頭人想了想,搖搖頭。

    他倒是懷疑是大明,但他覺得自己的這個懷疑實在太離譜了。

    和大明相處這麼多年……

    大明真要是想動手早就動手了。

    大明的那些將軍是沒有這勇氣來草原殺人的,真要用勇氣,他們也就不用每年給歲賜了。

    “我覺得應該是林丹可汗部。”

    見所有人都看著自己,頭人堅定道︰

    “大明人是像狐狸一樣膽小、懦弱,這種事情也唯有他們做的出來!”

    眾人齊聲道︰“對,是察哈爾補!”

    是不是察哈爾做的沒有人知道,草原的部族吞並就如喝水吃飯一樣簡單。

    大部分裂成無數的小部。

    通過不斷的廝殺後,這些小部又組成了一個大部。

    哪怕立國,一百年是最長的時間,如詛咒般循環往復,破碎,重組,再破碎.....

    可這件事無論誰做的總得有一個出來扛。

    察哈爾部實力大,大明最近也在厲兵秣馬,如果不是和建奴聯盟了......

    那這件事一定是建奴做的。

    頭人雖然找到了背鍋的人,但他知道這件事極大可能是大明做的。

    因為炒花五部在前不久的開原城坑死了馬林。

    這件事或許是大明的報復。

    “走,去黑石炭部,這兩部離的近,問問他們是不是知道些什麼,速把亥沒了,牛羊戰馬籌集的事情就要落到他們身上!”

    草原的人也是人,有人的地方自然有壓迫。

    “是!”

    ……

    報復其實才開始,余令在休息好了以後繼續挑人。

    上次的八百人都見過血,這一次要換下來一半。

    剩下的一半由新人補上。

    望著又開始準備的余令,錢謙益忍不住道︰

    “你就不能安生一些麼,就算要去,最起碼也要多等幾日!”

    余令深吸一口氣。

    “我這個人殺雞喜歡用牛刀,也喜歡趁他病要他命,我的做法就是把我能打得過的這些小部全部按死在草原上。”

    “所以,你還是要去是吧!”

    余令套上了自己的文武袖,左袖為文袖,寬大垂順,繡著雲紋,一揮之間盡顯優雅與韻味。

    右袖為武袖,也叫箭袖。

    這種衣衫的設計傳承久遠,不僅不耽誤戰場作戰,有它的便捷性,更在細節中透露著絲絲的高貴。

    一文一武,顯得人英姿颯爽。

    望著余令,錢謙益羨慕了,自己的家世,學問讓所有人都羨慕。

    可錢謙益也知道自己並非世人看到的那麼完美。

    想的太多,權衡的太多,在乎也多。

    他羨慕余令有一顆果斷的心,自己恰好沒有......

    “我不如你!”

    余令咧嘴笑了笑,忍不住道︰

    “子曾經曰過……”

    錢謙益聞言趕緊道︰

    “停停,聖人言你就別說了,你一說我心里就直冒氣!”

    余令抖抖身上的甲冑,認真道︰

    “跟我來的都是窮人家的孩子,他們也想過好日子,所以,我們必須贏,贏了才能活......”

    錢謙益一愣,想著那些關于余令的傳言,他想問又不敢問。

    “對,傳言沒錯,我小時候就是京城里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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