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處與季阿娜、汪達分別後,李時雨獨自帶莫莫奧德朝著街道另一邊走去。
許安昨晚出去調查跟蹤了一整夜,白天需要補覺,瑞文西斯和麋鹿留在據點內,匯總和整理現有的所有調查資料。
哦!
當然。
莫莫奧德沒有光著腳在街上走,現在他穿著一雙小鞋子的。
這是李時雨趁天還沒亮跑出去買的。
等眾人醒過來後發現李時雨不僅把早飯做好了,還把莫莫奧德哄醒穿上了鞋子,餐桌上眾人好奇這雙鞋子是從哪里來的。
李時雨想著今天莫莫奧德要和他一起出門必須得穿鞋,想著撒伯里烏的其他小孩可能會有多余的不穿的鞋子,他就出去找。
最後發現一位賣菜的店主,他身邊是還在睡覺的兩個兒子,李時雨就問店主有沒有多余的小孩子能穿的鞋子,店主正好有,進屋將一雙看上去很新的鞋子拿出來,店主說他的兒子長大了已經穿不下了,本來這幾天洗干淨打算拿去換點錢,鞋子尺寸比莫莫奧德的腳大一點,但不礙事,李時雨就買了。
李時雨還說自己蠻幸運的,說這是“來了瞌睡就遇上了枕頭”。
莫莫奧德這才擁有了真正意義上的第一雙鞋子。
所以被李時雨拉著在街上行走時,莫莫奧德會盡量把自己的步伐邁的更大一些,這樣每次都能看到鞋子的全貌,然後心中感到一陣開心。
莫莫奧德的小心思在李時雨面前無所遁形。
他的走路姿勢怪怪的,李時雨並沒有去糾正他的走姿,樂意遷就他的意願,讓莫莫奧德像一只永遠不知疲憊的小麻雀。
事實證明。
小麻雀的開心是會呈倍數級增長的。
進入服裝店後,莫莫奧德面對琳瑯滿目的衣服表示每件都喜歡。
因為它們都很干淨。
沒有臭味,紅的、黃的、綠的、藍的……簡直比花兒們的顏色還要多。
李時雨的怪異審美只會體現在贈送給汪達的禮物上,正常情況來說,他的審美很正常。
因此在給莫莫奧德試了好幾套衣服後,李時雨發現莫莫奧德的紅色皮膚不適合穿顏色雜亂的衣服,而大多數衣服都是這樣。
在征求莫莫奧德自己的的意見後,最後買了好幾套顏色簡單但又不失孩童特色的服裝,還將之前套在他身上的不合身的衣服收起來,穿其中一套出店。
買這些衣服的錢都是李時雨自己的,並非許安給他們委托的啟動資金。
這點李時雨還是很明白的。
離開服裝店,莫莫奧德看著李時雨手上提著用繩子捆在一起的衣服,掩藏不住自己的欣喜“蘿卜叔叔,這些都是我的衣服嗎?”
“是啊。”李時雨搓搓他的腦袋,“之後你就穿這些衣服。”
“真的嗎?”
“真的啊。”
好耶!
莫莫奧德歡呼幾聲,拉住李時雨的手使勁地晃著,還說要是衣服髒了他可以自己洗。
現在還要去給莫莫奧德買鞋,一雙鞋根本不能讓他換著穿。
但這條街上根本沒有小孩的專屬鞋店,李時雨帶著莫莫奧德去成年人鞋店,那些店長也都表示店里沒有小孩的鞋販賣。
那撒伯里烏的小孩子們都是從哪兒獲得的鞋呢?
其中一位店長給出了答案
小孩子們的鞋子通常在二手商店或者轉賣商鋪里才能找到。
因為小孩始終都在長大,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換更大的鞋,普通家庭想要買下那麼多以後根本用不上的鞋子是個不小的開支,因此大家都默認孩子長大了就去那些店里買鞋,等小孩長大了就再賣回去,如此循環。
真是個有趣的地方習慣。
那位店長還說了,如果想要專門給小孩子購買一雙新鞋子,就要去專門的定制店里去訂做。
李時雨思來想去還是想給莫莫奧德購買一雙新鞋子。
他向店長打听制作鞋子的定制店在哪里,店長說這附近一片沒有,大多數定制店基本都在靠近北區的區域。店長還勸導李時雨,給小孩子定做鞋子工藝更復雜,收費都更貴一些,不建議他特意去一趟,不如買他們店里小一點的成人款鞋子,這樣孩子長大了還能穿。
李時雨拒絕了。
他決定先去北區一趟,看看定做的價格後再做決定,如果沒有超出他的購買力承受範圍的話,還是定做一雙更好。
莫莫奧德需要一雙專屬于自己的鞋。
恰好,店長隔壁的鄰居正要去北區取之前他們在其他定制店預定的絲帶和手帕,前一天就租好了馬車,店長讓李時雨和莫莫奧德跟著鄰居的馬車一起去北區。
李時雨自然不白坐別人的馬車,還是付了錢的。
到達北區的範圍後,店長鄰居向兩人指明了能接受小孩鞋子的定制店位置後,就駕駛馬車駛去。
北區和其他區完全不一樣。
這里的街道寬敞的不像話。撒伯里烏市區的街道本來就已經夠寬了,沒想到北區的街道寬度是市區街道的三四倍,要不是路上有行人車輛來來回回,李時雨真的會懷疑這里就是廣場了。
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後面更精彩!
除了街道差別,北區街道兩側的建築風格也比其他區域的更加華美大氣,外輪廓裝修各具特色,宛如舊時代文明的遺珠。如果他們的據點選在這里,不出幾天,許安的錢就會因為全部拿去支付房租而被花光。
“蘿卜叔叔,不走嗎?”
莫莫奧德扯了扯發呆的李時雨。
“嗯……走吧,莫莫奧德。”
李時雨揉揉莫莫奧德的小腦袋,帶著他前往那家定制店。
走了一會兒就到了。
定制店那精致的招牌和店鋪所在的建築輪廓,無一不突顯出店鋪的高端與奢侈,李時雨開始思考自己的錢真的夠嗎。
李時雨領著莫莫奧德站在店門口,他才發現定制店的大門緊閉,透過櫥窗向內看去,店內黑漆漆一片,沒有開燈,里面也沒有人活動的跡象。
還沒開門。
是來的太早了嗎?
李時雨拿出懷表。
上午十點。
李時雨看看周圍已經開始營業的店鋪,唯獨這家店沒有開門。
“這里的老板沒來,蘿卜叔叔。”
“嗯。莫莫奧德,我們等等吧,說不定是老板有事出門了。”
來都來了,往返一趟費時費力,至少要問到定制價錢才不算虧吧。
于是李時雨和莫莫奧德就這麼等在店門口,為了打發無聊,只能打量面前來往的行人車輛。
不只是李時雨,就連莫莫奧德是第一次來到北區,他昨天從西區離開後就對西區以外的環境都是那麼好奇,目不轉楮地瞧著稀奇的一切。
這些人的衣服顏色都好多,原來大人也喜歡顏色多的衣服嗎。
“這位先生。請問你站在這間店門前,是在等它開門嗎?”
嗯?
好像是在和自己說話……
李時雨循著聲音看去。
一個身著奢麗宮廷華服的男人站在不遠處,他也正看著自己。
是這個人在說話。
李時雨無法看出這衣服的整體制式,實在是太過于優雅華麗,上半身是宮廷禮服如流水般垂落,下半身是白色絲襪勾勒出腿部的肌肉線條,袖口、衣襟、襪沿都是蕾絲裝飾,各種花邊在全身層層疊疊的,顏色繁瑣,還有各種寶石裝點角落,每一處都極其華貴。
這讓李時雨有些審美疲勞,對面的人穿著全是重點導致沒有重點,眼楮不知道該往哪里看。
看上去像是把自己認為所有好看的東西都堆在自己身上的穿搭。
難道他出門就不照照鏡子嗎?
身為東方人的李時雨肯定不會把無言和嫌棄之情直接表達出來的,這對人來說並不禮貌。
但李時雨的沉默注視在男人看來卻是另一種意思。
男人的小胡子翹得老高,他頗為高傲地說“原來你也非常欣賞贊同我的穿衣品味嗎。沒錯,這身衣服是我的精心裝扮。先生,看來你和我一樣是脫離了低級趣味的紳士。”
什麼?!
他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李時雨的“無語”被男人誤會成了“默認”。
高興的男人三兩步走上前來,抓住李時雨的手使勁握了握,眼里迸發驚喜“先生!你是撒伯里烏第一個認可我的人,我想我們一定有很多共同話題。”
不是。
李時雨有些懵。
明明自己什麼話都沒說,眼前的人是怎麼腦補出這麼多的心理活動的。
李時雨想掙脫,可轉念一想眼前這個人可能太過于奇怪沒有好友而總是孤身一人,感覺他十分可憐,最後還是沒有及時抽出手。
莫莫奧德听見身後傳來的動靜,轉身看過來。
發現李時雨正被一個穿的像花蝴蝶一樣的怪叔叔握著手,莫莫奧德竄到李時雨腳下,發現這個“花蝴蝶”還有小胡子,看上去很滑稽。
男人沒有注意到矮小的莫莫奧德,他已經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喜悅中。
“先生!我在這里盛情邀請你一定要去我家里坐坐,我真的很想和你深入交流服裝上的話題。放心,先生,我會給你準備最豐盛的午餐和最美味的下午茶。先生!一定要答應我!你一定不要拒絕我啊!”
這人太熱情,說的話完全把李時雨架在火上烤。
李時雨不想直接拒絕他,而是委婉找理由推脫“我要等著這家店開門,恐怕沒有時間能去你家。”
“先生,你是要定做衣服嗎?”
“不。”
李時雨朝周圍望望,發現莫莫奧德就站在自己身邊。
他指了指莫莫奧德“我要給小朋友定做一雙新鞋子,是一家鞋子店店長推薦我來這家店的。”
男人低頭,這才發現了不起眼的莫莫奧德。
莫莫奧德一只手緊緊拉著李時雨的褲子,一手和男人打招呼“你好,叔叔。”
男人驚訝“先生,我見你好像是東方人,黑頭發黑眼楮的,但為什麼你的孩子卻是一個類獸人?”
“不是我的孩子。”李時雨笑著解釋,“是我帶在身邊的一個孩子。”
莫莫奧德也著急解釋“是的,蘿卜叔叔不是我的爸爸,我的爸爸媽媽不見了,是蘿卜叔叔昨天救了我。”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後面精彩內容!
“哦!先生,你真是個心地善良的好先生!”男人蹲下身,摸摸莫莫奧德的腦袋,“小朋友,你遇到了一個好先生,一定是造物主的旨意。”
莫莫奧德低頭,沒有說話。
男人以為是自己嚇到了莫莫奧德,于是轉移話題哈哈笑道“小朋友,你覺得叔叔我身上這套衣服怎麼樣,好看嗎。”
“嗯,顏色很鮮艷,像蝴蝶。”莫莫奧德實話實說。
男人站起來大笑,小胡子一抖一抖的。
“好孩子,好孩子。真會說話,不愧是被造物主護佑著的孩子。”男人捋捋自己的小胡子,重新站起,看向李時雨,“先生,其實之前我就想告訴你了,這家店的店長這幾天都不會開店。他的妻子生了,為了照顧妻子所以才沒來。”
“啊……”
難怪……
周圍的店鋪都開門了,這里就是沒人來。
李時雨嘆氣,拉起莫莫奧德的手“如果店長不來的話,那我想我們也該回去了。在這里等下去只會浪費時間。”
剛轉身沒走幾步,男人就小跑至他們身前攔住了他們的去路。
“先生,我想邀請你到我家坐一坐,關于這個問題,你還沒回答我。”
非常執著。
李時雨本想趕緊逃跑不想被怪人纏上的,但是他也沒料到這個人太鍥而不舍了。
李時雨只好疑惑道“可是剛才我們彼此也只是見了第一面,你就隨便邀請一個陌生人到你家嗎?”
這個怪人的防範意識太差,萬一自己是知曉了他的喜好故意偽裝的殺手該怎麼辦?
男人恍然大悟,趕忙說道“先生,我的名字是‘阿洛伊修斯•馮•韋斯特萊克’。先前這位類獸人小朋友叫你‘蘿卜叔叔’,那麼你一定叫‘蘿卜’吧。你看,現在你知道了我的名字,我也知道了你的名字,我們這不就認識了嗎。”
李時雨沒有因為男人的詭辯而無語,反而注意到了他的名字。
阿洛伊修斯•馮•韋斯特萊克。
五個嫌疑人之一。
李時雨挑眉。
今天的運氣真的這麼好嗎?!
並且眼前這個嫌疑人正在極力邀請自己去他家,這或許能極大推進任務進程。
李時雨立刻變了主意,但也在想著究竟該用怎麼樣的一種方式,既能展現自己的拒絕、又能讓對方察覺不到自己是真的想去他家呢。
阿洛伊修斯,也就是這個穿的花枝招展的怪人以為李時雨正在想借口不去他家,所以他趕在李時雨發聲前出聲道“蘿卜先生,我家收藏著很多服飾,這位類獸人小朋友能穿的鞋子當然也有,都是我小時候我的父親買給我的,很多都沒穿過,現在在家里放了滿滿一房間。如果你能接受我的邀請,我可以贈送類獸人小朋友最適合的鞋子。怎麼樣,蘿卜先生。”
听到新鞋子,莫莫奧德的眼楮亮了一下,但他還是沒有將自己的欣喜表現出來,而是等待李時雨的決定。
這位阿洛伊修斯身為貴族,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把自己的儀態放得那麼低?
李時雨想難道這位貴族真的很想和“同道中人”交流衣服品味,已經偏執到了忽視一切條件的地步了?
對方給了台階,李時雨就自然不會拒絕了。
他無奈笑道“好的,韋斯特萊克先生。既然你都這麼說了,我再不去是真的辜負了你的一片心意。”
不僅能接近目標人物,還能給莫莫奧德帶雙鞋子。
一舉兩得。
阿洛伊修斯听見李時雨接受了,先是高興了一陣,隨後說道“蘿卜先生,你叫我‘阿洛伊修斯’就好。我的姓氏太過宏大,從小到大我听著別人這樣叫我總是不習慣。”
喜歡第七十個神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第七十個神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