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後,京城正陽門內鑼鼓喧天,兩處修繕一新的院落前掛滿了朱紅綢帶,正是京城首家母嬰保育院與育嬰福利院的開業吉日。
母嬰保育院設在原惠民藥局舊址,紅磚灰瓦的院落經過翻新擴建,添了敞亮的哺乳室、潔淨的嬰兒房,牆角新栽的梧桐樹下還設了供乳母休憩的長椅。
院內既有太醫院抽調的兩名資深醫官坐鎮指導,更有二十余名身著統一制服的年輕醫師忙碌穿梭——他們皆是北京醫科大學首屆畢業的學子,捧著《婦幼醫典》核對藥材、記錄母嬰健康狀況。
特別引人注目的是,幾名此前經太醫院系統培訓過的穩婆也穿著新制的圍裙,正協助醫師為產婦檢查,她們手中的接生器具被棉布仔細包裹,與往日自家的銅剪、粗布大不相同。
牆上懸掛的《育嬰要訣》圖文並茂,詳細寫著新生兒保暖、哺乳禁忌等事項。
附近百姓圍在院外探頭探腦,對著“母嬰保育院”的牌匾竊竊私語。
“這‘保育院’是啥新鮮去處?穩婆咋跟官家人一起做事了?”
經醫師解釋“這里能讓產婦平安生產、娃娃生了病能及時醫治”。
仍有不少人面露猶豫,一位抱著孫輩的老婆婆嘀咕。
“生孩子哪有去官院的?還是自家請熟悉的穩婆踏實,這新法子听著懸乎。”
不遠處的育嬰福利院則由育嬰堂舊址擴建而成,原本斑駁的院牆被重新粉刷,院內加蓋了寬敞的宿舍與活動室,十幾個被遺棄的嬰孩正由新聘的乳母抱著曬太陽。
這里的醫療保障同樣由北京醫科大學畢業的醫師負責,他們每日為嬰孩檢查身體、接種天花疫苗,記錄成長檔案,幾位培訓後的穩婆則在一旁學習給嬰兒洗澡、換尿布的新法。
院門口立著公告牌,除寫明“凡無依嬰孩皆可送入,管衣食、教識字,長大後視其資質送學或習藝”外,下方還特意增補了領養條款。
“若有良善人家願領養嬰孩,需滿足三項條件——其一,身家清白、無犯罪記錄,由里正或鄉紳出具保結,其二,家境殷實足以撫養,需提交田產、商鋪等資產證明,其三,需承諾待嬰孩如親出,不得苛待、不得轉賣,領養後需每月向福利院報備嬰孩狀況,持續三年方可免查。”
負責福利院的官員正指揮雜役搬入新制的木床與棉絮,笑著對圍觀百姓道。
“這些娃娃有太醫院的大夫定期巡診,還有新學堂出來的醫師日常照護,再也不用風餐露宿、病無所醫了!”
百姓們圍著公告牌議論紛紛,有人看著院內被乳母逗笑的嬰孩,忍不住嘆氣。
“以前是沒辦法,養不活才狠心,現在有官家管著,餓不著、凍不著,還能認字學本事,誰還舍得做那傷天害理的事?”
旁邊一位抱著孫女的老婦人連連點頭。
“可不是嘛!都是身上掉下來的骨肉,誰忍心溺殺?有這福利院托底,往後再也不用做那夜夜睡不著的虧心事了。
開業當日,雖有官差沿街宣講“保育院接生安全、有藥材保障”,但多數產婦家屬仍按舊例行事,寧可在家中請熟悉的穩婆接生,院外看熱鬧的多,真正敢踏進門的少。
直到日頭偏西,才有兩位家境貧寒、難產風險較高的產婦在鄰里勸說下,猶豫著走進了保育院。
消息傳到養心殿,弘歷听著奏報,指尖在御案上輕輕一點。
“新事物初興,百姓有疑慮實屬正常。”弘歷語氣平靜。
“北京醫科大學的學子能派上用場,培訓的穩婆能融入新制,便是好開頭。
京中開了頭,各省都要照著仿建,讓醫官、學子、穩婆多去街頭巷尾講講好處,日子久了,百姓自然信得過。”
開業不過數日,母嬰保育院便傳出了振奮人心的消息,城南一位難產三日的婦人被家人抬進院里時已氣息奄奄,經保育院醫師連夜施救,使用助產鉗、酒精消毒、施針止血,竟讓母子平安脫險。
這樁“死里逃生”的事很快在京城傳開,連原本只信自家穩婆的人家都嘖嘖稱奇。
“听說那婦人在院里用上了軟榻產房,還有會看脈的醫官守著,可比在家里硬熬強多了!”
育嬰福利院每日敞開院門,乳母抱著嬰孩在院里曬太陽的景象,也讓“官家真能養好娃娃”的說法多了幾分底氣。
有穩婆走街串巷時,逢人便講保育院里的消毒法子、福利院的米粥稠度,連最固執的老嬤嬤都忍不住念叨。
“或許這新衙門真能讓娃娃多活幾個,尤其是那難產的,能平安就比啥都強。”民眾的觀念正一點點松動,上門咨詢的產婦家屬漸漸多了起來。
然而,就在這新舊交替的暖意中,一樁駭人听聞的案子卻驟然打破了平靜。
西城貧民區的深夜里,一陣壓抑的啼哭被巡夜的更夫听見,緊接著便是水花潑濺的悶響。
次日一早,一封匿名舉報信便送到了警察局——有人在自家水缸中溺殺剛出生的女嬰。
負責京城治安的警察局接到報案,連夜帶著警員上門緝捕。
踹開院門時,只見那戶婦人張氏正躺在床上,面色蒼白虛弱不堪,其丈夫徐海站在床邊,眼神躲閃不敢直視警員,桌上還放著未擦干的水漬。
經鄰居指證與張氏哭訴,此事正是徐海因嫌棄又是女嬰,趁妻子產後無力私下決意溺殺。
證據確鑿之下,徐海當即被鎖拿歸案。
此事很快驚動由刑部剛剛改制而來的北京市法院。
審判席上,法官詢問案情時,徐海始終低頭沉默,唯有代理律師起身辯解。
“被告家境貧寒,育有三女,實因無力撫養才犯下錯事,望法院念其一時糊涂,從輕發落。”
話音剛落,法官便厲聲駁回。
“朝廷剛設育嬰福利院,無依嬰孩皆可送入官養,官家供給衣食教養,何來‘無力撫養’之說?他竟敢頂風作案溺殺骨肉,絕非一時糊涂!”
此時陪審團代表站起身,呈上鄰里聯名證詞。
“據查證,徐海此前便有溺殺女嬰的行為,此次絕非初犯,其心可誅!”
代理律師試圖反駁“證詞缺乏實證”,但面對水缸里的殘留物證與鄰居的當庭指認,辯駁終究蒼白無力。
最終,法官依“故殺子孫”律加重判罰,徐海被判處二十鞭刑,押至菜市口示眾三日,以儆效尤。
消息傳回養心殿,弘歷將奏報拍在御案上,語氣帶著冷厲。
“朕早說過,推廣保育、育嬰兩院,既要施恩,也要立威。
刑罰不是目的,是要讓天下人知道,嬰孩是大清的根,誰也不能傷!”
弘歷對身旁李玉道。
“傳旨內閣,將此案卷宗謄抄後發往各省,讓所有州縣張貼告示,把溺嬰之罪、保育院、福利院之益講清楚——朝廷既給生路,便絕不容忍殘害性命之事。”
幾日後,隨著鞭刑示眾的震懾與官差反復宣講“送嬰入福利院可得溫飽、免刑罰”。
京城百姓對育嬰福利院的態度漸漸轉變。
以往藏著掖著棄嬰、溺嬰的人家,開始有猶豫者悄悄將嬰孩送至福利院門口。
那些曾持觀望態度的穩婆,見官家對溺嬰嚴懲不貸,更是盡心在鄰里間勸說。
“如今有保育院保平安,有福利院養娃娃,犯不著拿自家性命試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