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信知道自己犯的事有多大,好在這件事沒有鬧大,不然他真的要吃花生米了。
經過這件事之後,晨家的生活再次陷入了困境,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變得一貧如洗。而那對雙胞胎也在這兩年里開始出來工作。
妹妹晨美由于學習成績不理想,未能考上大學。不過,在晨父的一番運作下,她成功進入了一家報社,成為了一名臨時工。
至于晨光,當初他突然“暴雷”,導致他的女友彭蓉毫不猶豫地與他分手。盡管他曾試圖挽回這段感情,但卻受到了校長一家人的強烈阻撓,再加上劉金鳳的強勢逼婚,最終他無奈地選擇了與劉金鳳結婚。
然而,婚後的晨光並沒有好好學習,而是頻繁地掛科。最終,學校對他進行了勸退處理。失去學業的晨光回到家中,在晨父的安排下,進入了一家機械廠,開始了他的學徒生涯。
這雙胞胎可不是什麼安分的主,雖然都各自上班掙錢了,但從來沒看他們往家里上交一分錢,還時不時找家里要。
這次晨父出事,不但將他好不容易貪污的非法所得全部上交還被罰了一大筆錢。將家里這幾年的存款都給折騰沒了。
以前晨父在家里工資最高。在單位又是個領導,說話自然有底氣。不過自從他被開除回家養老後,家里的地位一掉再掉。現在就連柴蓉蓉都不將他當回事了。
李紅旗覺得只需要讓晨信這個一家之主失去工作就足以報復他們全家。至于那個雙胞胎。在他的資料中調查到他們並沒有直接傷害晨希,壞事都是那對父母做的。
當然,雙胞胎是既得利益者。雖然李紅旗並沒有對他們直接出手,但以他們的性格在接下來的風暴中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躲得過。在前世晨光出了事,可是直接找原主背鍋的。
這一年全國犯罪率相對于1978年增長了一倍。不知道出于什麼原因,反正一個個都無法無天。
那些人有的也許是之前的幾十年壓抑久了,一下釋放無法控制自己內心的惡魔。也有的是以為自己的父輩能幫他們擺平一切,無所畏懼。
反正當時的社會治安用一個字形容就是\"亂\",簡直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改革開放改的是經濟變革,改的是思想的解放。並不是改變人性,解放惡魔。
晨光也不知道出于什麼心理,要說他壞吧!之前二十年也就只敢欺負他這個名義上的哥哥。在外卻是唯唯諾諾,都不敢跟別的小朋友打架。
你要說拼背景吧!晨父也只是一個工廠的副廠長,都不是什麼政府單位的官員。說白了就是個工人,也沒給他作惡的底氣和背景。
當初自從晨希離家出走後,家里的錢財不翼而飛,日子過得非常拮據。晨光也就在這個時候走入歧途,跟隨著街道上的一些二流子小混混一起。
特別是他被學校勸退後,他直接加入黑幫。當然這個所謂的幫派也不是啥大幫派。都是些欺軟怕硬的,要不然也不會招收他這樣的軟蛋。
幫派太窮了,槍支彈藥沒有,砍刀也買不起。結果一人拿了一把美工刀,還給幫會取了一個名字叫小刀會。其實他們也就欺負欺負孤寡老人,要不就是欺負些小學生,從小孩子身上收取保護費。
經過一年的成長,晨光在今天正式成為小隊長。然而還沒等他高興。大門就被人一腳踹開,一群荷槍實彈的警察沖了進來,將他們團團包圍。
由于這次上面下達的命令是從快從嚴從重的處罰。
警察將他們幫會的花名冊帶走,所有隊長級別以上的都要重判。只要傷害過別人的直接槍斃,哪怕並沒有傷害別人也要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至于普通幫眾都在三到十年之間。
還好警察來的快,要是在晚來半刻鐘,晨光就要將自己的名字填寫在花名冊的隊長一欄了。
最終晨光由于是一年以上老成員,雖然沒有做過太過分的惡事,但也喜提六年牢獄之災。
此時劉金鳳已經生下了第一個孩子,並且肚子又懷孕了。至于後面那幾個孩子,應該就沒有機會出生了。就算是等晨光出獄,在不同時間點懷上了,那也不是同一個人呀。
要說這劉金鳳對晨光那可是真愛。哪怕是這樣了,她對晨光依然不離不棄,始終相愛。
這次的整風運動上面的態度極其嚴厲。就連那位的孫子都被斃了,更何況是別人呢。所以無論是晨父還是劉家根本沒有辦法救人。劉家甚至表明人在這場風暴中活下來就已經是萬幸。不知有多少有背景的人被斃了?要是有辦法,別人早想辦法了。
晨光坐牢是板上釘釘的事了,至于晨美,那個是奇葩。
晨美雖然學習不咋地,但他特別愛打扮。在報社雖然是臨時工,但同時也是一個主持人的助理。平時總是跟著這個主持人到處去給人采訪。因此也認識了不少人。
按理說一個年輕女孩打扮的也漂漂亮亮的,又在報社工作,找個對象也很簡單。事實也正是如此,只不過這位晨美同志奇葩就奇葩在,她居然不止找一個。
按照她的說法,那就是總得多挑挑吧。就算是到菜市場買菜,那也要貨比三家呀。結果漁船不小心翻了,她也被人舉報了。
這事要放在幾十年後,那也就是一件小事。不知有多少海王喜歡養魚呢?只不過在這個年代,無論男女談對象都只能談一個,不然就會被冠以流氓罪被逮捕。
晨美這魚塘翻了還有晨希的功勞呢!關鍵是這晨美太壞了。你說你養魚就養魚吧。還非得看人家有婦之夫。結果晨希直接告訴人家老婆或女朋友。
由于她當時接觸到的都是一些有身份背景之人,這些人在社會上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和權力,因此即使上面想要整風,也不能輕易地直接掀桌子,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和動蕩。
再說她這只是作風問題,不像那些殺人放火的惡性治安問題,關注力度也就沒那麼大。
在這種情況下,最終的結果是晨美成為了唯一的受害者,她獨自承擔了所有的後果。經過一番調查和審訊,最終揪出了三個職位最小的人,晨美和那幾個人都直接供認了自己的罪行。
根據法律規定,他們被判處了十年到十五年不等的刑期。然而,如果按照其他地方的判決力度來看,這些人的罪行可能會被視為更為嚴重,甚至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特別是晨美。
例如,在某個地方曾經發生過這樣一個案例︰有一個女子在露天池塘洗澡,結果被人舉報,最終竟然以流氓罪被直接槍斃了。相比之下,晨美這樣同時與多個男朋友交往的行為,按照那個地方的標準,肯定是要被槍斃的呀!
晨希當然清楚其中存在著暗箱操作的可能性。畢竟,晨美並不是什麼重要人物,也沒有那麼多人會特意盯著她,非要置她于死地不可。
晨希也是希望他們一家都能好好活著。只有讓他們看著自己越來越好,而他們過的越來越差。這才能報復他們前世的所作所為,幫原主完成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