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希讓開身位,身後走出兩位身穿制服的民警。
"請問你是晨信同志嗎?我這邊接到舉報,你們工廠涉嫌違規招聘員工。"
晨副廠長听到對方這樣問,嚇得一個激靈,還好他心大,很快就鎮定下來。
"這怎麼可能呢!警察同志你們是不是弄錯了?"
此時剛剛下工,見到有警察上門,其他辦公室的人也不急著回家,都紛紛好奇的探頭張望。
晨希知道這時候該他站出來了。
"沒有違規?按照招工的規則,其中有一條正式工人必須是城市戶口。而我現在的戶口還在紅星大隊!那請問我是怎麼被招進來的?"
"這…"
晨信氣的目眥欲裂,臉色陰沉的能滴墨。這個該死的小畜生分明是在害他這個父親。要不是有警察在,他非得當場打死這個小畜生。
晨信強忍著怒氣,一臉陪笑的對著警察說道。
"警察同志啊,您可一定要听我解釋解釋啊!這真的只是一場誤會啊!他可是我的親生兒子啊!他前幾年不是下鄉去了嘛,最近才剛剛回城。這段時間他實在是太忙啦,忙得暈頭轉向的,連戶口都忘記遷回來了。您說這孩子,真是讓人操心啊!
而且啊,他都這麼大個人了,遷戶口這種事情他自己完全可以去辦的呀!我還以為他早就把戶口遷回城里了呢,誰知道他居然這麼不靠譜!警察同志,您說我能不生氣嗎?
更可氣的是,這孩子簡直就是個忘恩負義的白眼狼啊!他現在的這份工作,本來可是他弟弟的呀!要不是看他回城後整天無所事事的,他弟弟心疼他這個當哥哥的,主動把工作讓給他,他現在恐怕連個吃飯的地方都沒有呢!您說,他現在居然還舉報我,實在太沒良心了。
門外的眾人听到晨希的話後,臉上都露出了明顯的不贊同之色,他們紛紛將目光投向晨希,仿佛在審視一個陌生人一般。
雖然大家都听說過晨副廠長對他的小兒子寵愛有加,但今日親眼見到他對大兒子的態度,似乎也還不錯嘛。畢竟,要想把一碗水端平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況在一個家庭中,老大往往需要承擔更多的責任和壓力。
然而,晨希的表現卻讓眾人感到失望。作為家中的長子,他不僅沒有盡到幫助和支持家庭的責任,反而如此不懂事地將警察帶到父親和單位,給他們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眾人不禁想起了那場剛剛結束的運動,在那個特殊的時期,有太多的親人因為各種原因而反目成仇,子女舉報父母的事情更是屢見不鮮。這些記憶至今仍歷歷在目,讓他們對人性的復雜和脆弱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而現在,這個看起來老實巴交的晨希,竟然也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實在是讓人始料未及。
"呵呵,居然說是讓給我,這簡直就是個天大的笑話!晨光那家伙,好吃懶做、游手好閑,整天無所事事,自己根本就不想工作,還找這種借口來推脫責任。你們要是不信的話,可以去打听打听,這單位里誰不知道晨光是個什麼樣的人?
他說把工作讓給我,好啊,工作確實是讓給我了,但是工資呢?我辛辛苦苦上了好幾個月的班,卻連一分錢的工資都沒見到!這算怎麼回事?難道我就應該白白給他干活嗎?"
晨希直接面向警察說道。
"警察同志,我還要舉報他們單位的財務,隨意分發工人工資。這就是對工人的剝削,這與資本家何異!"
都能听到這話都倒吸一口涼氣,雖然現在已經到80年代。但階級斗爭並沒有完全放松下來。他們這單位還是屬于國營,這話要傳出去,國家肯定不會戴這頂帽子,那倒霉的肯定是相關領導和經手此事之人,甚至他們整個單位都會受此影響。
晨信也不管警察在場,拿起辦公桌上的搪瓷杯就向晨希砸去。這該死的畜生,這是想害死他呀!這要是不解釋清楚,別說想從副廠長轉正,甚至他現在的位置都不保。
"胡說八道,我們單位是堅決斗資,怎麼會走資!你的工資不是上交家里了嗎?你現在回來每天住在家里面,難道不需要錢嗎?老子作為你的父親幫你代領工資有什麼問題?"
"就算付房租飯費也不需要我的全部工資吧!每個月四十五,扣除需要廠里吃飯的五塊,那還有四十塊呢!你家是什麼風水寶地一個月要四十,再說我連個房間都沒有,在家不但需要洗衣做飯,打掃衛生,晚上睡覺也只能在客廳打地鋪。你說我的工作是晨光讓給我的與其說是讓給我的,不如說是我代替他工作。別以為我不知道我那每月上交的四十塊錢最終都被他拿去當零花錢了!"
眾人听到這些話,都是一臉同情的看著他,同時也對晨副廠長露出鄙夷的目光。雖然這個年代家家戶戶孩子都挺多的。誰都會有偏心的時候,可再怎麼偏心也沒有他這麼偏心的,這簡直就是將這孩子當成牛馬了。
晨希繼續爆料,今天之所以報警就是因為被逼太狠了。晨光那小子在學校喜歡上別的女孩,不想履行與劉家的婚約,但又不想得罪劉家。所以想出讓他去履行婚約。關鍵他們還跟劉家閨女說是自己喜歡劉金鳳,非要逼著晨光將劉金鳳讓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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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听到如此驚天大瓜,眾人眼楮直發光。晨家路上還有這操作,怪不得听說劉家那女兒中午還在食堂打翻晨希的飯菜!
警察也沒那麼多時間听他們這些家務事,其他的他們管不著,他們只管違規招工的事,還有工資亂領!本來這些都是小事,也有其他人這麼干,但民不告官不究,基本上都是家庭糾紛。如今晨希舉報了,他們就得管。
最後晨副廠長也只能妥協,晨希干了三個月,工資只能按照臨時工算,每月只有二十五元。剩下的錢需要退還廠里。晨希倒是無所謂,反正錢不是他領的,退還也不是他退。
對于晨副廠長利用職權私自領取工資一事,只要晨希不追究也沒事。晨希直接提出要回他的工資,除了伙食費,每個月還有二十,三個月就是六十。
晨副廠長不同意,晨希在家住不能白住,最後協商給一半。晨希也無所謂,能要回三十總比沒有好。而且經此一事他也成功辭職了。唉,好好說話不听,非得讓他拿起法律武器。
晨副廠長雖然答應將錢給他,但他身上可沒有那麼多錢。晨希為了防止他再鬧出什麼ど蛾子。只得請兩位民警陪同他一起回去,錢不錢還無所謂,關鍵他的證件材料他要帶出來。
等他們回去時,街坊四鄰都看到了,一個個好奇的打探情況,有同一個廠的同事就將剛剛發生的事說了出來,他們還沒進家門,周圍的街坊都知道了晨副廠長做的好事。
等晨希收拾好他的東西後,民警見沒什麼事也就離開了。晨希自然不會繼續住這里,連個床都沒有,還一堆破事。就在他剛出大院門口就听到一聲極其惡心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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