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當作曲人的我,橫掃榜單!

第14章 你當我是傻逼嗎?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一直流浪的狗 本章︰第14章 你當我是傻逼嗎?

    “請問,是林一凡先生嗎?”

    林一凡正在自己家樓下曬著太陽,思考著怎麼樣才能更快掙到200億時,一個中年男人突然湊了過來。

    “我是林一凡。”

    林一凡疑惑問道︰“你是誰?”

    “你好,我是一線歌手江華的經紀人黃毅,這是我的名片。”

    林一凡欣喜接過名片,笑道︰“找我寫歌是吧?”

    只是上了個周榜第一而已,竟然就有一線歌手的經紀人,親自上門邀歌。

    這也太順利了!

    他還以為至少要再發布四五首歌,才能將名聲徹底打開。

    “我先聲明,我的歌很貴的。”

    “但是,絕對的物有所值,你們放心大膽的下單。”

    他現在雖然是星光娛樂的專屬作曲人,甚至還有星光娛樂的股份。

    但這不意味著,他就只能給星光娛樂寫歌。

    作曲人完成公司安排的任務後,接點外快很正常。

    只要不影響到星光娛樂旗下藝人的發歌計劃,他是可以和其它公司的歌手合作的。

    這是行業內傳統操作,即使是甦懷明也說不出任何不是。

    “歌,我們當然要。”

    黃毅嘴角抽了抽,江華作為一線歌手,有的是作曲人幫忙寫歌,哪用的著你個剛出道的小蝦米寫歌。

    但為了最終的目的,他只能順著林一凡的話說,攏共一首歌而已,費不了幾個錢。

    “寫歌的事情以後再談,我現在是要跟你商量另一件事。”

    林一凡的笑容,瞬間消失。

    你一個歌手的經紀人,不找我這個作曲人寫歌,還能有什麼事?

    心里吐槽了一下,道︰“什麼事?”

    “我所屬公司是橙華娛樂,知道吧?”

    “不知道。”

    黃毅挺直的腰板,眨眼間垮了一半。

    “十大娛樂公司之一的橙華娛樂,你竟然不知道!”黃毅不可置信的說道。

    林一凡不解︰“我有一定要知道的理由嗎?”

    黃毅深吸口氣,平復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無所謂。”

    “我現在要告訴你的是,我老板,一線歌手江華對你很感興趣,決定推薦你進入橙華娛樂作曲部。”

    “你的才華,不應該受限于小小的星光娛樂。”

    他已經找人打听過,林一凡是星光娛樂的專屬作曲人。

    小小的星光娛樂,給橙華娛樂提鞋都不配。

    他相信林一凡會做出正確的選擇。

    “橙華娛樂能給我百分之十的股份嗎?”

    “啥玩意?”

    黃毅眼珠子幾乎要蹦出眼眶。

    他剛才听到了什麼?

    林一凡竟然要橙華娛樂百分之10的股份!

    這人腦子有病嗎?

    “給不了是吧?那沒必要談了。”

    林一凡繼續躺到躺椅上,拿著塊硬紙片扇風,好不愜意。

    “林先生,我是帶著誠意來的。”

    黃毅黑著臉,道︰“我向你保證,你進入橙華娛樂作曲部後,直接入職為中級作曲人。”

    “我老板江華,還會把你介紹給其他歌手,幫你在行業內迅速建立人脈。”

    “如果你的歌合適的話,甚至可以作為我老板下一張專輯的主打歌,也不是不可能。”

    對于一個剛入行的作曲人來說,這些條件幾乎是條條逮著痛點打,壓根拒絕不了。

    “為什麼?”

    林一凡眯起眼楮看著黃毅,他嗅到了陰謀的味道。

    “我剛才說過了,我老板很欣賞你的才華,他想幫你。”

    “哈哈哈。”

    林一凡大聲笑道︰“我才寫了兩首歌,就能讓一線歌手注意到我,還要保送我進十大娛樂公司之一的橙華娛樂。”

    “這種事情,比彩票還離譜。”

    “你當我是傻逼嗎?”

    他從來不信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這吊毛想害人!

    “你…你,不可理喻!”

    黃毅被氣的都結巴了。

    他的目的確實不單純,但他提的條件不好嗎?

    不管從哪個角度看,對林一凡來說都是好事。

    林一凡不接受就算了,竟然還給他甩臉色。

    這世界怎麼還有如此不知好歹的人!

    “慢走不送。”

    林一凡懶的再和黃毅掰扯,直接下了逐客令。

    “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我勸你再考慮一下。”

    黃毅本想拂袖而去,腳還沒抬起來,又想起了事情沒辦成,回去肯定挨批,只能忍著發脾氣的沖動,再次勸說。

    “你想要什麼條件可以提,合理的話,我可以答應。”

    林毅沒精打采的說道︰“我剛才不是提過了,給我橙華娛樂百分之10的股份就行。”

    “我這個要求可不過分,星光娛樂我有百分之十的股份,去橙華娛樂,待遇總不可能降下來吧?”

    這他媽還不過分?

    星光娛樂和橙華娛樂有的比嗎?

    等等,甦懷明竟然給了林一凡百分之十的股份?

    完了,今天這事辦不成了。

    能當老板,誰願意去打工?

    去橙華娛樂,林一凡只能收點歌曲授權費,歌曲銷售額分成,最多再加點商演分成。

    留在星光娛樂,除了以上那些,還可以拿股份的分紅,直接分享公司的利潤。

    哪怕星光娛樂是家小公司,也比在橙華娛樂當個中級作曲人強的多。

    兩相比較,腦子傻了才去橙華娛樂。

    甦懷明,你就這麼看重這個小屁孩?

    竟然願意拿出星光娛樂百分之十的股份綁定他!

    黃毅重重的嘆了口氣,甦懷明的魄力確實大,讓人不得不佩服。

    話說回來,如果甦懷明沒這個魄力,林一凡這會估計已經跟他去橙華娛樂入職了。

    “黃毅!”

    一聲怒喝傳來,黃毅循聲看去,看到了他最不願意看到的人,甦懷明!

    “你和江華自己跳槽還不夠,現在連我的作曲人,也要一起挖走嗎?”

    “當年你們跳槽後,我有到處宣揚,有說過你們的不是,有給你們找過任何麻煩嗎?”

    “我到底哪里得罪你們了,讓你們非要把事情做到這麼絕?”

    甦懷明憤怒的三連問,問的黃毅啞口無言,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甦總,我…我…我先走了。”

    黃毅自覺沒臉和甦懷明對線,飛速逃離。

    再多待一秒,他真的會忍不住刨個坑,把自己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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