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了,我想見識娛樂圈的風景

第110章 談妥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甜咸粽皆可 本章︰第110章 談妥

    <bo管理層收購),現在掌握在管理層手中的股份少得可憐,還不足5。

    他們能控制公司,主要還是靠著資本沒形成合力,以及vie架構。

    多說一句,vie架構新瑯在2000年上市時首創的。

    既是通過境外注冊的開曼公司與境內持有icp牌照的新瑯簽訂《股權質押協議》、《業務合作協議》等,在不違反外資準入政策的前提下,將廣告、無線增值等核心業務置于境內實體,管理層通過協議保留對境內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目前,最大股東是楊光衛視吳崢楊蘭夫婦)的16但因解鎖條件未達成,如今實際持股比例僅為約 8),但他們在董事會只有一個席位,而高盛和摩根等投資者也要依靠管理層,與管理層是一致行動人。

    剩余的均為各種基金和機構投資者,對管理層沒有威脅。

    可是這樣的平衡,很可能會被林楓的介入徹底打破。

    最關鍵就是以林楓目前在歐美及華夏的影響力,是很容易串聯其部分機構股東,而且,還能在北美影響許多當地散戶。

    不說能成事,但是壞事絕對沒問題的。

    最最關鍵是,他的主業是電影,買了新瑯的股票也花不了林楓多少資金,即使是賠完了,最多也就心痛一會,所以他不怕兩敗俱傷。

    那麼“毒丸計劃”屁用沒有,更何況如今的“毒丸計劃”還在他們這些管理層的醞釀中,並沒有通過執行。

    所以,曹偉國或者說新瑯管理層,必須要搞清楚林楓的真實想法,一旦林楓表現出一點要入主新瑯的意思,他們都會給予堅決反擊。

    曹偉國反問道︰“那麼林導希望新瑯給出什麼樣的補償?”

    林楓其實已經有計劃,或者說在決定購買新瑯股票時就有布局。

    不過他依然沉吟了一下說道︰“新瑯管理層需要支持我購買不超過5的股票。

    同時,我要有一個董事會席位。

    最後就是新瑯每次定向增發時,都必須以相同的價格向我出售股票,讓我保持5的份額。”

    這里其實就是三個條件︰

    1、繼續購買股票達到5;

    2、一個董事會席位;

    3、增發時不稀釋林楓的股份。

    曹偉國听完林楓的條件,沒有立刻回答,辦公室瞬間陷入了寂靜。

    林楓也不急,依舊在慢條斯理地品著茶。

    “這不是我一個人能決定的,請容我與管理層商量一下。這樣吧,我明天再來拜訪林導吧。”曹偉國率先開口打破了平靜。

    “當然,隨時歡迎。”

    送走了曹偉國,林楓回到辦公室,也沒管時差,直接拿起電話給李小萍打電話。

    這樣的行為自然引起李小萍的強烈不滿。

    不過林楓這是真有正事,還是剛剛與曹偉國聊天時想起來的,他都怕自己再忘了。

    其實就是華夏移動去年12月剛剛推出的“移動夢網”計劃,允許 sp服務提供商)通過短信、彩信等方式向用戶收費,運營商與sp按8515比例分成。

    而新瑯就是在今年,成為首批接入移動夢網的sp之一,推出“短信新聞”、“天氣預報”等基礎服務。

    也正是靠著移動增值服務的業務,幫助新浪在2003年實現全年淨利潤3140 萬美元,股價從2002年的1.6美元飆升至2003年的45美元。

    當然,林楓可不會去做什麼互聯網,他瞄準的是與天恩業務有關聯的彩鈴。

    其實,彩鈴業務還沒那麼早開展,國內最快的彩鈴業務是在2003年初,華夏移動率先推出的,距離現在還有一年半的時間。

    不過這不妨礙天恩先行收購熱門歌曲網絡版權。

    現在的歌曲網絡版權簡直就是白菜價,因為大家都是免費獲得,而你花錢收購?版權方當然把你當傻逼,本著能多賣一分是一分的原則,收購不難。

    另外,林楓不單單要求天恩做版權提供方,最好能提前申請sp牌照,無他,賺得多啊。

    當時的彩鈴音頻彩鈴階段,運營商與 sp 按73分成,達量獎勵最高追加10。

    而從2003年至2005年,每年彩鈴的市場規模都在30個億左右,這麼大一塊肥肉不吃,林楓可受不了,大不了等2005年再把這個業務整體打包賣掉。

    李小萍听完林楓的想法和前景分析,也不再咒罵,答應明早了解一下去年開始的移動增值業務,有機會也劃拉到天恩的碗里。

    第二天一早,曹偉國又來了,這次沒有過多的寒暄,而是直接進入主題。

    “林導,我們管理層經過商議,原則上同意你的想法,不過對于你的最後一點有些異議。”

    林楓沒有意外,本來這條就是特意留出來給新瑯改的,這其實就是魯迅簡單的開窗理論。

    “曹總請說。”

    曹偉國喝了口茶,嗯,比昨天略顯苦澀。

    “這個條件必須加以限制,不可能是永遠。”

    林楓做了個請的手勢,示意曹偉國繼續。

    “我們認為五年或者三次,相對比較合理。”

    林楓立馬搖搖頭︰“不行,時間太短,最少十年。”

    最後,雙方在9年達成一致,也就是到2010年的10月30日為止。

    林楓的目的達到了,這個條款主要就是防止因為管理層收購而強行稀釋股東股份,而且,他的股份還關系到他回國後的某些布局。

    兩人談完主要內容,剩下的自然有專業的律師團隊負責。

    達成一致後,氣氛瞬間輕松起來,聊得也是天馬行空,特別是針對中美娛樂圈的各種八卦。

    誰說男人就不喜歡聊八卦的?關鍵是八卦的內容。

    曹偉國不愧是學新聞出身,很多圈內的八卦和背後的成因、後果及可能的發展方向,都分析得頭頭是道,不知道的還以為他也是重生人士。

    看來真不能仗著先知就藐視天下英雄。

    偉人說得好,要戰略上藐視,戰術上重視。

    又完成一個布局,林楓心情非常好,少見地不顧形象地將雙腳搭在辦公桌上,嘴里哼著歌曲,在電腦前閱讀國內的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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