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傷到了別處,妝妝可能就會去醫院。
可傷的地方有些尷尬,妝妝雖說不識數,卻要臉啊。
最關鍵的是,她就喜歡狗賊叔叔給她換藥。
至于為什麼——
心思單純,關鍵是對狗賊叔叔沒什麼不健康想法的妝妝,絞盡腦汁也找不到答案。
“行。”
李南征一口答應了下來。
反正有些事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
他自認為也了解小女孩特要面子,不想讓人知道她這兒中刀的心思。
“不過自己換藥,終究不是醫院。因為這樣,可能會留下疤痕。”
李南征目視前方時,又想到了這個避不開的問題。
盡管屁股不是臉——
可妝妝未來的老公,如果看到雪月有疤後,會不會覺得遺憾?
“這更不是問題了。我從小練功夫、尤其後來外出打黑拳來鍛煉實戰時,磕著踫著的次數多了去,也沒留下任何的疤痕。”
妝妝很驕傲的語氣︰“我特殊的無疤痕皮膚,遺傳自我媽。哦,婉兒應該早就和你說過,我媽是被狼王養大的孩子了吧?”
狼王養大的孩子——
因特殊的生長環境,果腹的食物和人類不同,不但造就了溫軟玉的速度極快、堪稱近身格斗第一人的功夫,更讓她的自身體質,也發生了某種變化。
簡單地來說就是,用刀子在大嫂身上劃一刀,愈合速度不但遠超普通人,而且不留痕。
“厲害啊。”
听妝妝說完後,李南征滿臉的羨慕。
徒增找把刀子,在小狗腿身上劃一刀,看看效果的強烈沖動。
不過想到這還真不人能做出來的事,趕緊滅了這個心思!
李南征沒有提起妝妝舍身救她,他心中有多麼感激的那些屁話。
妝妝更沒打算,打著舍身救他的借口,必須得每天給他洗褲衩子來賺錢的要求。
有些事自己心里清楚該怎麼做就好,千萬別說出來。
要不然某種很寶貴的東西,就有可能會丟掉。
嘀嘀!
車子終于駛出了這條沒人走的旱路,來到了主干道上。
黃山鎮的主干道,除了寬一些,也是坑坑窪窪。
不過地基很硬,就算是下大雨,也不用擔心會陷住車輪。
出了鎮中心,李南征根據路人的指點,繼續向南時加快了車速。
終于。
李南征把車子停在了事發地點。
早就望眼欲穿的清中斌,連忙快步走了過來。
看著腦袋上纏著白布的清中斌,李南征覺得他老滑稽了。
此時現場看熱鬧的人,已經多達數千!
甚至有頭腦靈活的小商販,都開始擺攤賣瓜子、花生了。
“看到那座山了沒有?”
“山下就是那座挖出古書的墓。”
“老董正在那邊,陪著萬山的李副市,調查事情的發生經過。”
“李副市能及時趕來,是因為事發時,她剛好在鳳凰鎮視察工作。”
“她趕來現場後,就對我和老董端出了副市架子,把亮出家伙來的老董,當眾罵了個狗血淋頭。”
“她已經吩咐秘書,電召萬山縣局的秦局來現場。估計秦局,也快到了。”
“李副市對我們長青縣的干部,態度不怎麼友好。”
“估計她對你的態度,會更加的惡劣。”
“你等會兒和她說話時,先伏低做小。”
“根據我的觀察,她想利用這件事來當作,她空降萬山縣後的第一把火。”
“打著給萬山群眾做主的旗號,踩著我們長青縣的臉,燒起的這把火。對提升她在萬山縣的威望,有著莫大的好處。”
這一刻的清中斌,化身喋喋不休的長舌婦。
李南征耐心的听著,看著人群那邊。
兩縣其實是兩鎮)村民發生爭斗的導火索,很簡單。
那座不怎麼起眼的小山,多年前屬于萬山縣,後來重新規劃時,就劃給了長青縣。
一座到處都是亂墳的小山而已,也沒誰在意,更沒絲毫的用處。
反正黃山鎮、鳳凰鎮兩鎮的村民,都可以去山上砍柴、埋人。
只等在這邊發現了可賣大錢的文物後,兩鎮才爭奪了起來︰“鄂迪,鄂迪,都是鄂迪!”
今天上午。
鳳凰鎮的馬來利等人,挖開了一座不起眼的墓穴,找到了一些保存完好的古書,還有些瓶瓶罐罐之類的。
就在他們收拾這些東西時,黃山鎮的王老六等人出現了。
“王老六不知道听誰說的,說馬來利等人早在去年時,就在這座墓穴中找到了一本古書,托人去找買家,看看值不值錢不。”
“據說昨晚才踫到實貨的外地人,來到了這邊,以每本書200塊的價格,收購所有的古書。”
“馬來利帶來收購古書的人,叫金大牙。”
“王老六得知這個消息後,馬上帶人參與了進來,要分一杯羹。”
“我不是剛好在這邊,和鎮上的同志協商著,要不要擴大果樹這要是核桃、柿子)的種植面積嗎?得到這個消息後,連忙趕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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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趕來時,馬來利那邊的人,已經把古書搶走了。”
“王老六說古書上四個字,一個是永,一個是大。我就琢磨著,這是不是傳說中的永樂大典?”
“我就讓馬來利等人,趕緊把古書交出來。”
“並為此發生了沖突——”
說到這兒後,清中斌滿臉的尷尬。
抬手撓了撓包著紗布的腦袋,干咳一聲︰“咳,老李,你知道永樂大典的真實價值嗎?”
我可能比你,更了解永樂大典的真實價值。
李南征心中說了句,看著沒事人那樣下車的妝妝,下意識的想︰“妝妝的真白,真q彈。靠,我想什麼呢!她還是個孩子。”
趕緊甩了甩腦袋,李南征走向人群那邊︰“走,我們過去看看。”
看到包著腦袋的清中斌後,圍觀群眾特自覺的,閃開了一條通道。
李南征一眼——
就看到了“成熟版”的慕容千絕!
盡管母女倆人的相似程度,遠遠比不上大嫂、妝妝這對酷似姐妹的母女。
但只要是見過慕容千絕的人,在看到李太婉的第一眼,都能馬上斷定她們可能是親姐妹,也有可能是母女畢竟體態風流的李太婉,一點都不像四十出頭的女人)。
如果讓一個男人來選擇,必須得遵從自己的真實內心,從李太婉、慕容千絕之間選一個來當老婆的話,相信90的男人,都會選擇性感嫵媚的李太婉。
喜歡身材豐腴的雌性,是整個動物界的雄性,最原始的本能。
反倒是很多女人,都以縴瘦為美,拼了命的減肥。
李南征看到李太婉的同時,後者也看到了他。
四目相對的瞬間——
咚!
李太婉的心髒就猛地狂跳了下,內心咆哮︰“他就是那個臭女人,生出來的兒子!和那個死了也該挫骨揚灰的負心漢,幾乎一個吊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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