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第411章 找上門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本章︰第411章 找上門

    剛戴上藍牙耳機,東方明的聲音就傳了出來。

    “金勝,恭喜你啊....這次又打贏了官司。”

    “別打趣我了,你那邊什麼情況?”

    听到金勝直入主題,東方明也立即開口道︰“已經查到一些東西了,但實質性的證據還沒有。”

    “前兩天向梁部長匯報後,我們便對龔錦玉上了技術手段。”

    “她在今天上午10點24分的時候,發了幾條消息給別人。”

    “具體是誰我暫時還不能告訴你。”

    “我只能說......她確實涉嫌違規違紀。”

    金勝心里冷哼了一聲,有什麼不能說的。

    能讓龔錦玉這麼做的原因,無非是為了‘進步’。

    而能畫出這個大餅的人,要麼是部門的直系大領導,要麼是單位排名靠前那幾位。

    說不定還有上頭更高層面參與。

    涉及資本,沒什麼好稀奇的。

    得虧了國內制度,否則像美麗國、泡菜國那種,或許連馬爸爸都能巴啦啦小魔仙.....變身。

    畢竟同樣姓馬的,人家都混成部長了。

    沒等金勝開口,東方明又繼續說道︰“還有哪個宋佳怡。”

    “法院那邊已經移交給治安局了。”

    “她的背後,應該就是你提過的哪個刑昊陽。”

    “包括其它兩個案子,後面同樣也有聯絡人。”

    “我們暫時鎖定的嫌疑人,是一家資本公司。”

    “.........”

    掛斷電話後,金勝忍不住搖了搖頭。

    這個東方明啊!

    太過于愛惜自己羽毛了。

    說話永遠都是留一半,任何一點險都不會冒。

    哪像林夏這個老刑警。

    該說的、不該說的,全都給你搞得明明白白。

    要不是這次的事情非他不可,自己才不會把功勞丟給他。

    ...........

    下午兩點半,金勝正在辦公室忙著的時候,張琴和蔣夢瑤一起敲門進來。

    “金律,剛才接到通知,明天下午你需要去一趟樓上的網絡部門。”

    “干嘛?”

    金勝有點摸不著頭腦。

    張琴解釋道︰“咱們律所不是為了與時俱進,年前也搞了一個免費咨詢‘法律問題’的直播間嗎?”

    “一直以來都是由初級律師輪著出鏡的,每天固定直播3小時。”

    “從1點半到4點半,雙休日除外。”

    “剛才萌萌私下里跟我說,負責這個事的主管顧莎莎,中午去找了部長。”

    “她希望金律你能去一次。”

    “說你身上的流量這麼高,不利用起來可惜了。”

    “都是為了律所的工作,部長不好拒絕......所以便答應了下來。”

    金勝無奈的嘆了口氣道︰“行吧!我知道了。”

    “還有沒其它事情。”

    蔣夢瑤上前一步,把卷宗袋遞給金勝道︰“金律,這是我寫的法律意見書。”

    “里面還有案子的具體情況。”

    “希望你能幫我看看,如果哪里有不對的地方,也可以及時改正。”

    金勝隨手接了過來。

    這次的說話方式,听了就很舒服。

    明知道是領導安排的,卻依然抱著一顆想要‘成長’的心。

    大小姐進步速度很快嘛。

    “行....我先看看。”

    “張琴你如果有事就先去忙,沒事就坐下一起研究。”

    “想喝什麼自己弄,冰箱里也有飲料。”

    金勝一邊掏出文件,一邊對著兩人說道。

    搬到這邊辦公室後,可謂是鳥槍換炮。

    按摩椅、冰箱之類的東西一應俱全。

    不得不說....還是人家懂享受。

    眼下倒是便宜了自己。

    沒去管兩人,金勝把注意力放到了文件上。

    這是一個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競合的處理問題。

    被告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

    根據規定,那個重就按那個罪名來處理。

    被告人︰臧海安、男,1978年3月16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無固定職業。

    戶籍所在地為隔壁省的廣陵市。

    目前被關在當地看守所。

    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被告人為謀取利益,私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達到了311.8萬。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銷售金額200萬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沒收財產。

    .........

    金勝花了大半個小時,把所有資料全都給看了一遍。

    得出一個結論....如果自己親自出馬,差不多能把刑期搞到10年以下。

    但前提是得退贓、簽認罪認罰具結書。

    蔣夢瑤的法律意見書中,列舉了幾條辯護意見。

    一︰對銷售金額存疑,還針對商標這一塊做了說明。

    倒是有點知識產權的理論功底。

    二︰最關鍵的證據鑒定意見書存疑,程序存在多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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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點明了從輕、減輕處罰的原因。

    整份意見書中除了一些小瑕疵之外,水平不低啊!

    金勝抬頭問道︰“夢瑤,這份東西是你獨立完成的嗎?”

    蔣夢瑤有點不好意思道︰“其實我是在悅姐姐指導之下做的。”

    “但是我保證,她只是說了下大致的方向。”

    “所有內容,包括引用法條,全是我自己找的。”

    原來背後有陳悅出手,那就說得過去了。

    金勝心思隨之一動,這以後免費的勞動力不是有了。

    上次跟她交流過,水平不低。

    說回眼前這個案子。

    被告人自己在治安局做的口供中,都已經撂的一干二淨了。

    辯護空間直接給定死了。

    這一點就很無奈。

    根據相關規定,案子在治安偵查階段,律師是無法直接閱卷的。

    有些客氣點的‘蜀黍’還能跟你簡單說一下,否則完全是靠盲猜。

    要問三個部門中,誰最煩刑事律師。

    那無疑就是治安了。

    因為到了檢察署階段,律師就能開始挑刺了。

    有一個模糊點,就可能會被退回‘補充偵查’。

    搞來搞去的,你說煩不煩。

    萬一有點程序違規什麼的,還有可能被追責。

    “咚咚.......”

    金勝正準備說自己意見的時候,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

    盧晨推門進來道︰“金律,前台通知,有一個叫卞奇峰的律師來找你。”

    金勝一听也想起了對方是誰。

    寶山區那個案子的一審代理律師。

    沒想到他會主動找上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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