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混社團那些年

第322章 羅大狀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小城大少 本章︰第322章 羅大狀

    華喜像是一頭蠻牛一般,幾個探員差點摁不住他,被韓家城拿著手槍抵著頭,這才被反銬雙手,消停下來。

    當時十幾桌人,見到反黑忽然闖入,想要帶走華喜,所有兄弟紛紛起身摔筷,和反黑探員起沖突。

    “別搞事!”阿義連忙喊道,讓眾人停手。

    反黑探員帶攝錄機,錄音器,相機,一旦動手,今日在場被帶走的可不止華喜一人,全部要被帶走。

    我推開窗,看向了外面,三輛防爆車停在下來,約有數十名全副武裝帶警棍盾牌,催淚瓦斯的機動防爆隊員在下面,一旦發生爭執,難免吃下風!

    “韓警官,你又搞什麼飛機?”我對韓家城問道。

    “這麼多人在這非法集會,我懷疑你們在這里進行三合會活動,現在需要你們回去協助調查!”韓家城說道。

    “這一次,別告訴我你們是在拍電影,鐘馗,連你都來了,你別告訴我你是領餃主演吧?”韓家城對我冷冷 說道。

    此刻的立章帶著兄弟們紛紛起身,對著反黑探員便是嗆聲!

    “干什麼,你說了嘛只是懷疑,我們在這吃飯而已,難不成還要配合你回去調查嗎,這一條街都是酒樓,你把每一位客人都帶走調查,我們就跟你走啊!”立章呵斥道。

    身邊無數門生搖旗吶喊,一時間搞到雙方僵持。

    “韓sir,給個面子,日後好相見,你這樣搞,對你沒好處!”阿義對韓家城說道。

    “呵呵,我既然干反黑 ,就不怕你們這些矮騾子,吃飯需要一百多號人聚在一起,帶著片刀嗎?”韓家城說道。

    撩起了一個門生的衣服,腰間插著西瓜刀,其余無數門生,身上紛紛都帶著水喉通等武器,剛剛談和就坐下來喝酒,架撐都還沒來得及收,被韓家城抓了一個正著。

    “都是真家伙,不是拍電影的道具哦。”韓家城抽出了一個門生身上一把鋒利的開山刀說道。

    我走上前,看著韓家城,說道︰“韓警官,你是不是感覺你這樣做,很威水?”

    “那不見得,我只是在做分內的事情而已!”韓家城昂著頭說道。

    “你知不知道,如果今天不是我來 ,開一場大仗,要倒下多少人?你影響力沒有我大,你別做反黑了,你反不了的,九龍亂不亂,我說了比你算!”我對韓家城說道。

    這個王八蛋實在是不懂黑白兩道的規矩!

    “鐘馗,你嚇唬我啊,你想當男主角是不是,今天我就給你這個機會!”韓家城說道,讓幾個便衣將我帶走。

    罪名是組織門生非法集會,公開場合進行疑似三合會活動,並且公開侮辱威脅警務人員,妨礙司法公正!

    阿義和立章等人準備攔住反黑組的人,被我一把給制止住。

    “無所謂啊,反黑的辦公室,我經常去,我認得路,我跟你走!”我說道,並且表示不用頭套,名聲在外,戴不戴都無所謂了!

    那日我被帶到東九龍警署反黑處,關押在羈押室內,第二日報紙頭條就刊登出消息。

    “十四號孝字雙花紅棍鐘馗,涉嫌非法集會,進行三合會活動被東九龍反黑組帶走。”

    “還有一名門生同時被捕,九江街猛將,綽號華喜,于公共場合自稱洪發山成員!”

    阿月在家里看到了報紙,得知我被反黑的人抓了,急的像是熱鍋上的螞蟻,連忙幫我去四處奔走關系。

    阿豪也托反黑內部的兄弟進去關照我,我一口一個死不承認,加上有內部成員關照,里應外合,一時間韓家城也不能把我怎樣。

    阿月去找我岳父藍江,幫我請來了大律師,香港頂級金牌律師羅德丞,這人出身律師家族,畢業于皇仁書院,十幾歲去到英國牛津主攻法律系。

    回港之後,擔任港區律政司律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其人專門靠打社團官司出名,在江湖中威望很高。

    這次我岳父將其請來,專程幫我來打官司,因為韓家城那邊已經開始起草文件,想要起訴我。

    一旦罪名坐實,我將要面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指控,並且之前我在芝麻灣還有好幾年刑期未坐完,一旦被追出來,好多人都要跟著我遭殃。

    包括時任芝麻灣監獄長的侍昌海,背後幫我運作的一些關系人。

    羅大狀找到了我,詢問我有無當面對韓家城人身攻擊,亦或者是自稱洪發山成員?

    我回答均沒有。

    羅大狀之後找到了韓家城,告訴他,我的當事人並未承認自己是三合會成員,也沒有對反黑進行人身攻擊。

    韓家城狡辯,表示鐘世文雖然未承認自己是三合會成員,但是其與百余名洪發山成員共聚一堂,且威望較高,參與調解江湖恩怨,一呼百應。

    反黑這邊有權利懷疑他為洪發山高層!

    羅大狀早就預料到他會如此,早就有所準備,明確告訴他,三合會管理調查法明確規定,要想指證當事人為洪門昆仲,必須要有相關證物。

    類似洪門信物,相關憑證,且要有超過三名以上的有效證人當場指證,你什麼都沒有,就指證我當事人為洪門首領,未免太過于唐突。

    另外,羅大狀還反將一軍,指出反黑組調查已經越過權限,辦案手法存在相當大的瑕疵。

    其中錄音筆和相機,攝錄機等物品,未得到警務署軍裝後勤部申請,私自就拿出來辦案取證,反黑組之行為有惡意誣陷,捕風捉影的動機。

    “韓警官,我要求你在證據未足之前,撤銷一切對我當事人的非法指控,且在24小時之內放他出去。”

    “否則,我一紙訴狀,將你反黑辦案之瑕疵,公之于眾,你吃不了兜著走,你別忘了,香港的一大半民典和法案,都是我親自參與起草的。”

    “我只是一個律師,不是紀律部的,我的目的只是在法律範圍內保護我的當事人權益,不想和官家結私怨,不要搞到節外生枝!”羅大狀說道。

    此刻的韓家城一時間語塞,全然沒有辦法。

    “還有,之前在缽蘭街那邊,你非法 帶人去掃我當事人旗下經營的產業,所造成損失一共1萬三千六百塊,缽蘭街街道辦事處的律師委托函已經寄出,目前也在我的手上。”羅大狀不緊不慢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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