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感覺最近跳的有點太快了,所以我打算把這個該死的情人節兼祥子生日的劇情過完以後,開始寫點番外。<ujica的日常,結束樂隊日常,crychic日常。
下個月開始我就要日更四千字了,所以大概一篇日常就是一章,我又可以愉快的開始攢存稿了。
不是我說嗷,吃四千字保底和六千字保底,真的完全是兩回事,我真的可以輕松一半。
一口氣完結不了的話,那就慢慢寫下去吧,有始有終才是好作者啊。
大家都能看出來了,這一章是我拿來冒充日常更新的章節,負責水內容,湊我的全勤獎勵。
也算是我在請假了,因為我需要一點時間寫存稿,哪怕是拖一天都可以。
可跳過,可跳過,可跳過,可跳過。
倒不如說,請務必把後面的內容跳過吧。
或者讀到這里就可以了,到這里就停下,不要再看那些丟人的抱怨,崩潰,剖析,和自暴自棄了。
畢竟接下來的正文內容無關,只和我——只在白天睡覺,有關聯。
對于這本書來說,我的情感其實很復雜。
我並不是什麼出類拔萃的人才,倒不如說我就是那種有一點特長、而這種特長會被真正的天才輕而易舉的超越的、普普通通的人。
我在某些地方敏銳,又在某些地方愚鈍,想要三言兩語把自己解釋清楚是很奇怪的事情,但是我又經常會被一個詞語形容。
那就是“奇怪”。
嗯,總之各種各樣的詞匯,都可以匯聚成一句“奇怪”。
那這樣的話,我不就又變成只要用一個詞語就可以概括全部的,空洞又沒勁的人了。
但是幸好“奇怪”是一個廣泛的詞,不同于“溫柔”之類的破形容。
我並不討厭我的奇怪,倒不如說如果我特立獨行又可以因此被大家著重指出,我會很高興又很得意的。
畢竟我也只是個普普通通的正常人而已。
為什麼我會寫下這本書呢?
為什麼我會寫下這本書,這本“無法拒絕樂隊少女”,只要把書名讀出來就足夠我羞恥,和別人提起都覺得丟臉的書?
我不清楚。
最開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我已經忘記的一干二淨。
我是從十月十八日開始更新的,寫存稿之類的東西大概也就是從九月開始。
到現在為止也沒過多久,嗯……
九,十,十一,十二,一,二。
就這麼六個月,我寫了一百萬字哦。
我最開始的時候,還會高高興興的告訴我的同學,說我半年就可以寫一百萬字,我可以超越百分之九十九的作者。
嘛,這一點大概是真的,半年更新一百萬字之類的。
其實在某些地方,我也還挺了不起的吧,我是不介意好好夸獎自己的那種人。
雖然我也挺怕被別人打臉,所以我一般不會在外面夸獎自己。
在里面的話……和家人,朋友,戀人之間,我也不怎麼夸獎自己。
啊,好頭痛,那我不就變成冷淡的沒勁的男人了。
啊呀,跑題了,為什麼我要寫這本書呢……
我不知道哦。
我只是因為想寫一本書而已。
<ygo?
喜歡二次元?
想寫東西證明自己?
想留下一點痕跡?
大概就是以上全部吧,或者還有什麼別的我當時想而現在又想不起來的原因。
但是我大概真的已經到極限了,我需要一點休息,哪怕其實我並沒有休息。
事到如今,我真的還喜歡這些人嗎?
什麼豐川祥子,什麼高松燈,什麼後藤一里,什麼伊地知虹夏的。
我真的還對他們抱著喜歡和青睞的態度嗎?
我到底有沒有真的喜歡這些人?
如果我不喜歡他們,為什麼我又要選這個題材來寫作?<ygo很火,我承認。
但是我真的需要蹭這個熱度來寫作嗎?
況且這個動漫其實火的很有限,只是因為看它的觀眾活躍程度太高,而給人一種它很火爆的錯覺。
其實我的入宅番是約會大作戰,這也導致我很喜歡陽光開朗的吃貨女主角,不喜歡那種別扭傲嬌類角色。
夜刀神十香,永遠是我最喜歡的二次元女角色。<ygo!!!!!,ave ujica,孤獨搖滾。
好像找不到這種陽光開朗又傻了吧唧很好騙的單純覺得。
而且,我也不怎麼玩英雄聯盟。
為什麼要寫銀車是一個符文之地來的人呢。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我始終在問自己為什麼。
我已經沒有辦法再和自己互相理解了,我甚至想穿越回去把當初的自己掐個半死。
但是嘛,這是我給自己多找的一份工作,工作態度需要端正。
而且我還有工資可以拿,可以給我加餐。
是的,我始終在追求著自己的口腹之欲,我上大學的零用錢,全部拿來吃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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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多少,我就吃多少。
但是幸好我沒有吃成一只豬,我有保持鍛煉的習慣,我很結實。
哦。
說不定我寫書,只是為了多給自己掙點伙食費呢?
畢竟我總是不夠吃,我總是很餓,從身到心,都有一種難以言喻的饑餓感。
但是到現在為止,我寫書賺的錢,還一毛錢都沒有動過。
我最開始說過,我想用寫書的錢來買吉他,但是我發覺我可能並沒有時間學習。
時間總歸是有的,但我只是不想把我偷懶的時間用來練吉他,因為擺爛更爽一點。
練吉他和睡覺玩手機,我選擇練吉他。
也許有一天我會後悔,我沒有變成一個了不起的吉他手,否則的話我現在一定xxx……
狗屁,現在舒服了才是真舒服,少給自己貸款吃屎。
先苦不一定後甜,但是先甜是真的甜!
也許我的讀者有比我小的初高中生,也有比我大的社畜,所以我沒有什麼說教的想法,只是普通的分享我的看法。
我的壯志豪言不到半年就跌碎一地,太狼狽,太淒慘了。
但是我的夢想也不止碎過一次,所以那種事情隨便啦,沒有那麼丟人的。
只是失敗而已,又不是死掉了,況且我都還沒有開始。
不彈吉他的話,我可以繼續寫我的書,這本書寫完了,我就寫下一本。
人只要活著,就會有好事發生哦。
以及,我已經不想寫書了。
我很累,但是我又必須要寫下去。
這本書不只是一本二次元同人,它是我證明自己的一種方式,是我和自己過不去的一種體現。
我可以輕松的銷號跑路,然後另起爐灶。
但是如果我做事有頭無尾,我會看不起自己。
我已經做過這種事,我也被我的朋友認了出來,畢竟文采就像是懷孕,是根本遮不住的。
當初我寫同人的時候,就因為靈感枯竭寫不下去而當場跑路太監,沒有道別,沒有聲明,就這樣丟下兩篇未完結的帖子當場跑路,時至今日我都不敢再多發言一句。
但是這一次不一樣了。
我絕對,絕對,絕對。
不會再逃避了。
就算我不喜歡《頌樂人偶》,我不喜歡我的銀車,我也會盡力做下去的。
我要,寫完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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