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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4章 貪墨知青財產,挪用公款——不成立

類別︰其他類型 作者︰亂鳳1983 本章︰第524章 貪墨知青財產,挪用公款——不成立

    “方平安欺騙知青,花費巨款在新村建房,以後知青回城這些房子怎麼辦?不就落入了他方平安的口袋?這不是欺騙嗎!這是貪圖知青的財產!”

    “我作為知青隊長對此事質疑那不是很合理嘛!”

    劉光天楊曉蜜等幾名知青一臉的嫌棄“我們都沒有意見,你誰啊你有意見?”

    領導們也覺得很莫名其妙,人家願意在這里建房,關你常向東啥事兒?

    “當事人都沒有意見,你的質疑不合理,不過……萬一知青回城,這些房子的後續處理是怎麼樣的,方村長你可以在這里跟大家解釋一下。”市割委會的領導直指核心問題,沒有跟常向東�@隆br />
    方平安于是正色跟大家解釋道“按照公社里的規矩,還有知青辦的規定,知青下鄉要不住在知青點,要不可以租村民的房子,也可以自行建房,這個我沒有說錯吧?”

    崔書記和縣知青辦的領導點了點頭“確實如此。”

    方平安便繼續說道“我們新村剛剛搬遷過來,沒有知青點,大家也都住在倉庫二樓的臨時集體宿舍,最近種地的事情忙完了,所以我們才開始建房。”

    “幾位知青便想跟著一起建房,這沒有毛病嗎?”

    所有人都點了點頭,既沒有耽誤勞作,也都是自願的,能有什麼問題?

    “至于說如果他們回城,這些房子怎麼處理——要不賣回給村子,要麼賣給還沒有分宅基地的村民,總之第一呢,不會讓知青吃虧,即便是他們原價賣出,他也白住了這麼多年,不吃虧。”這個時候可沒有什麼房地產經濟,只能算成本價,最多把人工裝修都算進去。

    “第二呢,也不會讓村子里的固定資產流失,更不會讓村民的宅基地分配不均。”

    “第三呢,我們新村的規矩啊,跟其他地方不一樣的,我們村的知青建房,如果他們自己願意的話,可以落戶,這個還需要跟公社里商量一下。”

    這些他早就想好了,而且也參考過公社里關于知青建房的案例,只是說現在知青還少,大家都尋思著這幾年過去了,城里招工情況好一些,就沒有在本公社建房的。

    所以新村知青建房是第一例,也難怪公社領導和知青辦領導如此重視。

    他話說完了以後,縣知青辦和公社領導踫頭商量了一下,因為在崔村公社就沒有這個案例,不過按照方平安所說的,知青和大隊都不吃虧,允許知青建房,好像也沒有什麼問題。

    對于公社來說,他們知青也沒辦法把房子拆了帶走啊,公社完全不虧。

    至于說知青落戶,他們公社很歡迎啊,都是知識青年,能願意在這里落戶那就是扎根在農村,自然是好事兒了。

    總比那些成天啥也干不了,天天想著回城的知青好太多了吧?

    所以縣知青辦的領導與公社領導點了點頭“方村長的解決方案可行,落戶的主意也很好,這個我們原則上同意了,細節稍後再商量。”

    “劉光天,楊曉蜜幾位知青,我們再次確認一下,你們是自願建房的吧?方村長沒有脅迫你們什麼吧?”

    這事兒也必須確認下,免得留下什麼口舌。

    “各位領導,我們本來就是願意跟著方村長一起下鄉的,也願意在新村建房。”

    常向東卻是急了“你們傻不傻?過幾年就能回城了,你們干啥要在鄉下建房?”

    劉光天一時沒有忍住,直接罵了過去“關你屁事啊?”

    “方平安就是居心不良,他想把楊……把你們困在鄉下!居心叵測!我這是為你們抱不平!”常向東差點急得把楊曉蜜的名字說了出來,在他看來,他馬上就準備去追求楊曉蜜,那楊曉蜜的錢就是他常向東的錢,怎麼能浪費到新村呢?

    “不需要啊,我們不需要你這不相關的人為我們抱不平。”

    “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兒嘛……”劉光天可沒給他留什麼面子。

    領導們也給這事兒定了性“新村的知青可以建房,這是他們的私事,其他單位和個人,無權干預。”

    于是他豁出去了,今天必須給方平安找到作風不對的地方,不然他常向東就玩兒完了!

    “他,他用村里的公款借給知青!這屬于挪用公款!”

    “剛才解釋過了,房子建好以後,屬于村內的固定資產,不管知青們回不回城都帶不走,所以我用村里的公款建設村里的固定資產,這叫做公對公,有什麼問題?”

    “……”

    縣知青辦和公社領導愣住了,公對公還能這麼解釋?

    不過想到方平安所說的“固定資產”,好像也沒有啥毛病,確實是帶不走啊。

    “當然,各位領導如果覺得不合理的話,我也可以換成個人借給他們建房的錢,不過這是私對私,金額巨大,需要公社領導做公證。”

    “但這樣一來,萬一知青回城時還還不起錢,那房子就等于歸我這個債權人所有人,這樣反倒我個人宅基地和房屋面積增大,是一種變相的蠶食集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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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個人認為,固定資產和宅基地的事情,只能村里出錢走公賬。”

    所有領導包括市割委會領導湊一起商議了一下,方平安說的沒錯啊,走公賬才是避免貪污腐敗啊!

    于是點頭拍板“方村長用公款借給知青建房,是對集體土地以及固定資產的保護措施,是正確的。”

    “所以常向東舉報方村長挪用公款,不成立!”

    宏偉兵們全程沒有插話,一來犯不著,本就沒有跟方平安產生沖突,二來他們搞事情的時候名頭都是地富f右壞,而新村的成分表他們早就在公社里看過了——清一水的貧農!

    (方平安的f農成份在59年剛穿越的時候就改了過來,楊曉蜜這是區里給推薦插班考大學的時候,給她更改了過來。因為她是地主小妾的女兒,地主一家早就在運動中被處理了,登報劃清界限以後,楊曉蜜的成份自然而然變成了貧農。畢竟地主正房子女,和買來妾侍的子女,那完全是兩個概念。妾,只是商品而已,屬于被壓迫的對象)

    所以宏偉兵們即便是想在新村發動敵我jj斗爭……都不知道找誰。

    而陳大發?

    沒有落戶,只是過來投奔的家屬,在城里有工作,是工人還是個木匠,明面兒上的手藝人,更沒人在意。

    並且從方村長的姓氏上就能看出來,跟父親姓氏不一樣,那就是陳大發入贅方家唄。他都入贅了,總不可能是zb家地主什麼的吧?

    就這麼名正言順的被無視了。

    安全!

    常向東汗雨如下,完了——

    于是他繼續硬著頭皮繼續舉報“方平安引誘知青們貸款建房!還款要十年!這違反了jh經濟相關政策!”

    他只能繼續,一路走到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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