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副本提示的出現。
甦澤手中又多出一本書籍。
正是《青莫語》。
白墨在邊上看到甦澤手中多了剪刀,又多了書籍。
雖然沒看到外面發生了什麼事,但他覺得結果應該不怎麼好。
甦澤收起書籍,大致講了一下剛才發生的事。
“之前我操控青莫語靠近落楓山詭異的時候,還沒有近距離接觸,那只詭異率先執行死亡規則。”
“它執行死亡規則的方式是在黑暗中刮風,然後將青莫語吹出山頂範圍,再摔下去,最後死亡。”
“當時我也沒心思管詭器,直接命令青莫語開始跟它對拼死亡規則。”
“結果毫無疑問,你也看到了,外面的黑暗依舊濃郁,沒有變化,是我的青莫語輸了。”
“現在她被擊退,暫時無法使用。”
白墨點頭。
“也就是說,沒能確認你的詭異是否能拿著詭器襲擊其他詭異?”
甦澤也覺得有些可惜。
“是啊,看來只能之後再找機會了。”
反正他今晚是不打算再亂動了。
“先休息吧,反正今晚沒月亮。”
“先前青莫語也飛出去看過,是真的沒出月亮。”
“而不是因為詭異領域的關系,才導致我們在山頂看不到天上的月亮。”
白墨看向窗外。
“外面的詭異跟鬼奴……”
甦澤,“青莫語觸發了這個詭異的死亡規則,依我看,應當是跟離開屋子或者離開光源有關。”
“也就是跟黑暗有關。”
“所以我們只要不進入黑暗的地方,就不會被詭異的領域覆蓋,也不會觸發死亡規則。”
“我知道你也契約了幾只詭異,但保險起見,還是不要讓你的詭異出去作死為好。”
白墨當然知道這個。
“我的意思是,外面有詭異跟鬼奴,死亡規則什麼的暫且不管,鬼奴可以進行物理攻擊。”
“即使我們住在小木屋里,也隨時可能出現意外。”
“所以,晚上輪流守夜休息。”
甦澤,“好。”
他迅速答應下來。
忙活了一陣子,一直到現在,他們倆總算是暫時消停了下來。
不過……
他們這是消停了,但別處還很熱鬧。
比如說易如風。
【觸發許子安死亡規則2瀆神者,死!目標已鎖定五次,是否執行?】
否。
【觸發許子安死亡規則2瀆神者,死!目標已鎖定六次,是否執行?】
哎……
甦澤是真覺得煩。
這易如風能不能消停會?
從進入副本到現在,這都幾次了。
用得著這麼背後罵人嗎?
此時。
同樣在山頂的易如風情況有些不怎麼好。
而在他的身邊,還站著一個女人。
她穿著簡樸,衣著寬松,還帶著口罩跟墨鏡。
看不清楚身形樣貌。
她便是易如風隱藏起來的隊友,方菲華。
剛才,方菲華其實根本不在山頂。
而在距離山頂最近的一處休息處。
在太陽落下天黑之後。
她看到黑暗迅速覆蓋整個落楓山,感受到了濃烈的危機。
立刻用手機跟易如風溝通過。
緊接著,便利用天賦來到了易如風的身邊。
也就是山頂的店鋪之中。
方菲華站在落地窗內,眼神擔憂的看著外面濃郁的黑暗。
此時的她還是有些心有余悸。
要知道,之前在休息處之時,周圍不只是黑暗彌漫,她還在黑暗中看到了許多漆黑扭曲的黑影。
她知道,那是鬼奴。
不是詭異。
但就算是鬼奴,對她來說也很危險。
要不是因為之前簽訂的契約,她恐怕……
方菲華自己也知道,她天賦十分特殊,也有大用。
現在的同化派,就是依靠她的天賦才能擰成一股繩。
【初始天賦一紙契約(特殊唯一)。】
【親手寫下一份契約,契約雙方必須自願簽字,且絕對遵守契約內容!契約中除了基本條約之外,還可包含本人所擁有的,或親手使用過的特殊能力。】
【每一份契約可添加特殊能力兩條,總計可使用三次。】
【每個人只能簽訂一份契約,若多次簽約,則以最新的契約為準。】
【非天賦所有者,一個月只能簽一次契約。】
因為剛才經歷的危險,方菲華此刻心情很不順暢。
此時的她還在慶幸,在進入副本之前,跟易如風重新簽下了一份契約。
至于契約內容也很簡單。
【一紙契約】
【第一條易如風不可向任何人透露同化派的機密。】
【第二條易如風絕對不可以背叛同化派。】
【如違反契約,則會立刻被附加詭器【安眠藥】的特殊效果。】
【如違反契約,則會立刻被附加詭器【絞索】的特殊效果。】
前面兩條條約自然是最基本的。
當然也是最重要的。
基本所有的知道同化派機密的成員,哪怕只是听到了什麼看到了什麼,都必須要簽下這樣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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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詭器【安眠藥】跟【絞索】。
這都是她以前擁有過的詭器。
【安眠藥消耗型詭器,主動觸發。服下安眠藥後,可迅速失去意識,無法行動無法言說,使用次數一次。】
【絞索消耗型詭器,主動觸發。將絞索套在脖子上,可將其整個人扭曲絞碎。使用次數一次。】
就因為是消耗型詭器,而且都只能用一次。
所以現在她手里也沒了這兩樣東西。
但她親手使用過這兩件詭器。
所以可以將詭器的特殊效果添加到契約上。
而以上的內容是之前簽訂的。
在進入副本之前重新簽訂的契約。
其中還添加了第三條。
【第三條易如風要在副本中竭盡全力保護方菲華通關。】
並且後續將【安眠藥】的特殊效果取消。
新增了一個詭器【火車票】的特殊效果。
【契約期間,方菲華可主動觸發【火車票】的特殊效果。】
【火車票消耗型詭器,主動觸發。在站與終點站的位置寫上兩人的名字,雙方可隨時前往對方所在地。使用次數三次。】
當然,這個詭器本身也沒了,她已經消耗完了使用次數。
但這個特殊能力,卻可以被她添加在契約上。
原本,方菲華是想將擁有直接擊退詭異的特殊效果的詭器名稱寫上去的。
但是後面經過深思熟慮,她還是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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