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恐怕得重新找證據了!”
听到這話,劉乾頓時就有些疑惑,但是林航已經不給他過多反應的機會,直接扭頭朝著重案組的辦公室走去。
沉默了半晌,劉乾十分無奈的叫來了郭鳴,道︰
“老郭,把甦雪放了吧,把門口那些記者也打發走!”
郭鳴聞言直接瞪大了眼楮,不可置信道︰
“劉總,這就放了?這還沒到24小時呢!”
劉乾也十分無奈的看了他一眼,道︰“讓你放你就放,哪那麼多廢話!”
听到劉乾這十分強硬的態度,郭鳴也只能無奈的按照他的命令執行。
緊接著,他來到了詢問室中,然後把甦雪給帶了出去。
同時他還得和門口的記者解釋一番,盡管他們心里都知道,這些記者其實就是甦雪的人找來,但是也不起絲毫作用,因為他們現在的確沒有任何證據。
甦雪自然也不想把事情鬧大,她讓冷倩找來記者的目的本意是把她從市局弄出去,畢竟她多在里面待一分鐘,甦凌就多一分把所有事情告訴林航他們的可能。
她只有出去,這局棋才能繼續下下去!
為了不把事情鬧大,甦雪也當著記者的面解釋了一番,隨後就離開了市局。
甦雪從這出去的第一時間,甦凌也得到了消息,因為現在甦氏集團的律師就和他在一起。
甦凌的留置時間雖然還沒到,但是他也有權見自己的律師。
......
時間很快來到凌晨三點多,林航此時正在辦公室中閉目養神。
劉澤和丁晚喬一直在幫山城市局的法醫一起做尸檢和比對dna,江媛也一直在盯著海拉之鐮。
說來也奇怪,自從林航他們盯上甦氏集團後,這個海拉之鐮就突然沒了動靜。
但是林航知道,他的目的不僅僅是把警方的注意引到甦氏集團身上那麼簡單,要是達不到他的目的,這個海拉之鐮絕對還會再次作案。
而且不管他出于什麼目的,他既然殺了人,那麼林航他們肯定是要把他查出來的。
就在這時,門口傳來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林航緩緩睜開了眼楮,他朝門口看去時,正好看見劉澤和丁晚喬一起從外面走進來。
看到他倆進來,林航立馬就明白是尸檢報告有結果了。
“師父!”
“頭兒!”
林航壓了壓手,示意他們倆坐下,坐下後劉澤端起桌上的水喝了一口。
林航也在這時緩緩開口問道︰“怎麼樣?有結果了嗎?”
丁晚喬點了點頭,道︰
“七具尸體都已經完成了尸檢,但是dna比對暫時還沒有結果!”
“這七具尸體的尸檢報告出奇的一致,七個人全都是被活活掐死的,死亡時間也都出來了,陳真的已經確定了,她的死亡時間和曾姨提供的時間基本吻合,這也可以說明曾姨的口供屬實,她並沒有撒謊1”
“其他幾個受害者的死亡時間也都確定了,只不過有幾具已經白骨化的尸體要等dna檢測結果出來,看看究竟是誰才好和監控中拍到的畫面進行比對!”
林航聞言緩緩點了點頭,他們都知道曾姨並沒有說謊,但是甦雪能提供合同證明,證明那錢並不是用來收買曾姨的,而曾姨除了口供什麼也沒有。
看著林航那有些心不在焉的樣子,劉澤放下水杯後忍不住問道︰
“怎麼了師父?這案子有了這麼大進展,你怎麼還是一副不太高興的樣子?難道是甦雪那邊沒有什麼收獲?”
听到這話,丁晚喬也投來了好奇的目光,林航看了他們倆一眼,道︰
“甦雪已經放了!”
劉澤和丁晚喬聞言直接就愣在了原地,兩人不可置信的問道︰
“放了?怎麼這麼快就放了?”
林航掏出一根煙點燃,抽了一口後,這才無奈的說道︰
“不僅甦雪放了,現在連曾姨的證詞也沒了可信度!”
此話一出,劉澤和丁晚喬再次皺起了眉頭,難道曾姨還能騙他們不成?
要知道,曾姨的女兒也在這些受害者里面啊!
林航再次吸了一口煙,道︰
“甦雪說那筆錢不是用來收買曾姨的,而是提前預付給曾姨的工資,一個月,一共三年,合計,多的那一萬則是各種節假日的福利!”
听到這話,劉澤和丁晚喬的眉頭紛紛擰成了一個川字。
林航則是繼續說道︰“甦雪說她有合同能夠證明,上面有曾姨的簽字,明天早上就給我們送來!”
劉澤撫摸著自己的下巴,道︰
“也就是說如果這份合同是真的,那麼不僅甦雪我們得放了,就連甦凌也得放了?”
林航掐滅了手中的煙,同時點了點頭,道︰
“沒錯,盡管我們從甦凌家挖出了尸體,但是我們沒有任何的證據能夠證明他殺了人,滿24小時後肯定是要把他放出去的!”
“一旦甦雪真的把合同拿來,一旦上面真的有曾姨的簽字,那麼曾姨的口供就沒有任何的可信度,盡管這個簽字可能是偽裝,但是依然需要我們去調查他們偽造的證據!”
劉澤聞言撓了撓頭,道︰“有點意思!”
丁晚喬一臉疑惑的看向了劉澤,她滿臉認真的問道︰
“什麼有點意思?”
劉澤指了指一旁的白板,道︰“這案子有點意思!”
林航聞言微微一笑,隨後他緩緩起身,道︰
“行了,差不多就回去休息吧,這案子沒那麼簡單,我們最好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
劉澤聞言立馬起身準備去招待所休息,丁晚喬卻一臉疑惑的看了過來,道︰
“休息?這時候我們不是該爭分奪秒的查甦凌的犯罪證據嗎?”
林航微微一笑,道︰“放心吧,他跑不了!而且我們查了那麼久也沒查到,要是那麼簡單就查到,早就已經給甦凌定罪了!”
說著,林航便招呼他們回去休息,在甦雪把合同送來之前,甦凌暫時走不出市局的大門。
甦雪只有拿出曾姨親筆簽字的合同,才能證明那筆錢不是收買曾姨用的。
要是證明不了,那林航他們依靠曾姨的口供,以及死亡時間這些間接證據,依舊可以給甦凌定罪。
畢竟甦凌當時並沒有不在場證明,而且那大叔的行車記錄儀完完整整拍到了陳真和甦凌一起回家的視頻。
在這之前和之後,也僅僅只有曾姨進入或者離開過,總不可能是曾姨殺的人,然後甦雪還要給她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