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趙軍再次恢復意識之時,他竟成為了一縷幽魂,出現在了醫院之中。
冥冥之中,有兩處地方在拉扯著他,一處是顧斯年身體所在的急救室,一處是趙軍身體所在的病房。
面對這樣的選擇,趙軍思索片刻,最後直奔趙軍所在病房而去。
反正就算選擇顧斯年,他擁有的也只是趙軍的那張臉,那做明星還有什麼意思?
一個是樣貌丑陋,負債累累,黑料纏身的影帝,一個是平平凡凡,普普通通,安穩度日的宅男,趙軍還是很好做選擇的。
趙軍離開了顧斯年的身體後,顧斯年自己的靈魂也離開了那具身體,隨後拿出自己之前便做好的傀儡,顧斯年搖身一變,成為了顧斯年之前便找好的代理律師出現在醫院。
手術還沒有結束,顧律師坐在醫院的長椅上,將手上的一段段視頻與錄音發布到了網上。
最先發出的便是顧家父母的監控視頻,視頻里,二人正商量著怎樣給顧斯年潑髒水。
面對著顧媽媽所羅列的一條條罪名,顧爸爸有些心虛地開口道︰“這麼說不會有事吧?萬一他們知道咱們在扯謊怎麼辦?”
“他們怎麼會知道,這些網友都傻的很,听風就是雨,咱們可是顧斯年的親父母,誰能懷疑咱們會說謊,那臭小子既然想要逃脫咱們的掌控,咱們就跟他來個魚死網破!”顧媽媽聲音惡狠狠的開口道。
這個視頻過後,還有甦瑾的視頻,里邊是她和經紀人策劃站出來咬顧斯年一口,好為自己搏流量的事情。
緊接著姚亮的,夏清歌與白雪嬌的,蔣妙妙與李珊珊的,她們與人商量策劃的錄音一個不落!
網友們都驚呆了,這是什麼驚天大瓜,這是什麼現代竇娥!
很多網友都覺得自己受到了嘲弄,于是將怒火發泄在了幾人的身上,紛紛挖起了他們的黑料。
結果這一下。便挖出了甦瑾不但結過婚,而且婚內出軌的事實。
然後是夏清歌,買了別人作品後,卻將自己偽裝成原創歌手!
白雪嬌沒整形之前的照片,也被網友扒的滿天飛。
李姍姍與蔣妙妙自然也逃不到哪去,她們一個私下給藝人拉過皮條,一個大學時期,便利用自己的身體往上爬。
而顧斯年那份簽了十五年的黑暗合同,也被網友扒出來發到了網上,一時之間對公司也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至于苦主顧斯年,網友們們先是扒出了他這麼多年過的苦日子,隨後又扒出了他匿名做的慈善,大家紛紛跑到他的微博底下道歉,隨後為他祈禱。
正如之前的話,他走後,全世界都愛他。
可惜經過醫生的全面救治,顧斯年的身體依舊成為了植物人,接下來的後續,也全都交給了他的律師顧小號負責。
與此同時,做了很久植物人的趙軍突然甦醒,本來還沉浸在終于回歸的竊喜之中,結果卻意外得知顧斯年被洗白了。
更要命的是,因為他現在已經甦醒,所以之前他故意撞顧斯年的事,正式被提起了訴訟。
和他一起被告的,還有後來撞他的白可可。
經過法院審理,因為趙軍的故意傷害,導致顧斯年的身體與容貌都有了損傷,所以要求趙軍賠償顧斯年一大筆損失費。
而白可可同樣也要面臨巨額賠償。
面對那樣的一筆天文數字,趙軍整個人都崩潰了,早知道這樣,他還回來做什麼?
當顧影帝不好嗎!
這樣大的一筆錢,趙軍就算干到老,干到死也還不完。
好在他還有一對溺愛他的父母,余生可以幫他一起還。
對于這件事,最高興的莫過于顧家父母了,如今顧斯年出了事,那麼他們之前還給顧斯年的錢,想必又可以拿回來。
而且還多了趙軍與白可可的賠償金!
可顧家人來到醫院以後,卻只看到了顧小號律師,手里拿著顧斯年的親口錄音以及親手寫下的聲明。
一旦他出了意外,那麼他名下的所有財產,除了維持他生命的醫藥費,其他的全部都會捐給慈善機構。
面對這樣一份聲明,顧家人自然是不認的,于是便將顧小號告到了法庭。
可無論是錄音還是聲明,全都是原主親手寫下的,甚至還做過公證,最後顧家人喜獲敗訴,一個個只能絕望而歸。
因為前些日子顧家人在網上的言論,以及顧家人對顧斯年的吸血,所以如今顧家父母和顧家兄弟全都成了名人,不過卻不是他們想要的那種出名。
這樣出名的自然還有趙軍,因為他太過紅火,甚至連份像樣的工作都找不到,最後只得無人看到的地溝里去賣苦力。
在那又髒又累的環境中,趙軍也曾幻想過,當初在醫院里,他若是選擇了去手術室,如今是不是又能過上夢境中那種錦衣玉食,左擁右抱的人生?
心中越想,趙軍便越悔恨,而這悔恨會跟著趙軍過完余生。
顧斯年沒有再回到身體里的打算,一是因為原主的人生實在是無聊透頂,二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那些傷害過原主的人更加悔恨。
比如顧家父母,他們便一直悔恨,若是當初對顧斯年好一點,或許顧斯年就不會做的這樣絕,連一毛錢都沒有留給他們。
比如那些曾經潑過顧斯年髒水的明星,若是顧斯年恢復正常,他們或許還有翻身的可能。
可如今顧斯年這般,他們每次活躍在公眾面前,下邊便全都是那些正義之士討伐之聲。
顧斯年則繼續以顧小號的身份活著,隔三差五的在網上公布一下,顧斯年花了多少錢,做了多少慈善,刺激刺激那幫人悔恨的心……
.............................
顧斯年剛剛恢復意識之時,耳邊便傳來一個女人氣憤的質問聲︰“顧斯年,現在這樣了你都不上,你還是不是男人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