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好人

第1047章 專為惡人辯護的律師29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甜桃桃桃 本章︰第1047章 專為惡人辯護的律師29

    非勞務派遣,非承攬關系。

    二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已經是錘死了。

    邵律師緊皺起眉,感覺舒姣實在難纏。

    很快,他轉變思路。

    既然勞動關系這一點已經辨無可辨,就要想辦法減輕公司的責任和賠償。

    邵律師眼眸微閃。

    隨著仲裁員的介入,爭辯話題進入下一個重點。

    “死者猝死發生于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視同工傷情形。”

    “公司應全額支付工亡賠償,喪葬補助金,及供養親屬撫恤金。”

    舒姣眉尾微挑,篤定道︰“至少120萬!”

    “我不認可。”

    邵律師朗聲反駁,“公司的工作時間是上午9:30,死者死亡時間為上午9:22分,這不在工作時間內。”

    “死者在公司上十二天班,共計加班八天。高強度的加班工作,誘發死者猝死。”

    “而且死者死亡的頭一天晚上,還在公司加班到晚上十一點。”

    舒姣步步逼進,“這難道不是公司的責任嗎?”

    “這怎麼能算公司責任呢?”

    邵律師迅速找點辯駁,“腦溢血極有可能是他自身疾病引發,你有什麼證據證明,病發與公司有直接因果關系?”

    總而言之。

    死因,絕不能是工作勞累猝死。

    聞言,舒姣唇角微勾,“你有他申請自願加班的證據嗎?”

    “你說他腦溢血猝死是自身原因,那麼我問你,公司職工入職前提交的體檢報告顯示,他有相關疾病嗎?”

    “或者換一句話說,你有他入職體檢報告嗎?”

    嘶~

    邵律師仔細想了想——

    體檢報告還真沒有,但申請自願加班的證據……

    “公司留存有死者自願加班的申請書,是死者簽過字的。公司並沒有強制要求員工加班。”

    邵律師說。

    “是嗎?公司的自願加班申請書,合法嗎?”

    舒姣冷笑一聲,“公司每天派給死者的工作量至少需要十個小時,法定工作時長為八小時,這算自願加班嗎?”

    “公司領導在晚九點還給死者派新任務,讓死者必須半小時內提交,這是自願加班嗎?”

    “另外!”

    舒姣逮住一點,咬死便不松口,“公司的自願加班申請書上,明確標注一條——

    自願放棄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44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1條可見,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

    “《勞動合同法》第26條明確規定——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報酬權是法定權利,被告律師給出的自願加班申請書上,卻妄圖通過協議剝奪勞動者的合法權利。”

    “所以!”

    “此自願加班申請書,無效!”

    邵律師︰……

    天殺的!

    舒姣她不是打刑事案的嗎?

    她怎麼對勞動法也是張口就來?

    不能放棄,不能放棄,快想想還有什麼切入點……快想……

    “就算死者是在公司要求下加班!”

    邵律師深吸口氣,“那也不能證明,加班與死者腦溢血猝死有因果關系!”

    你怎麼證明呢?

    你有什麼證據呢?

    腦溢血誘發的可能性那麼多,你憑什麼說是加班引發的?

    邵律師緊咬這一點不放。

    他比誰都清楚——

    一但讓舒姣坐實“公司強制要求加班,引發死者腦溢血猝死”這一點,那就是公司全責。

    那可就麻煩了。

    他本以為,這一點能給舒姣造成一點麻煩。

    畢竟死者並沒有做入職體檢報告,普通職員一般也不會閑著沒事兒給自己做體檢,舒姣應該提交不了證據。

    哪知道抬頭一看,舒姣正勾唇淺笑,有種自己撞她槍口上的自信隨意。

    “看來被告律師,沒有死者的入職體檢報告啊。”

    舒姣悠悠道。

    巧了不是?

    你沒有,我有!

    “死者兩個月前,正好在上家公司做過職工常規體檢。體檢報告顯示,死者並沒有高血壓和動脈硬化,不存在誘發腦溢血的自身疾病。”

    “所以!”

    “死者突發腦溢血,一定是因為超時加班!”

    舒姣語氣無比篤定。

    邵律師︰我*****淦啊!

    怎麼會這麼巧?

    怎麼可能會這麼巧??

    死腦子,快想,還有什麼反駁點。

    快想!

    從業這麼多年,總不能輸在這麼個打刑事案的小年輕手上吧?!

    “即便構成工傷。”

    狡辯不通,退一步再換個思路。

    邵律師接著又道︰“但死者未簽合同,且公司未參保,其本人對未繳社保存在過錯,應減輕公司責任。”

    “員工入職未曾繳納社保,公司全責。”

    舒姣立馬反駁,“根據《社會保險法》第41條,全部工亡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

    “不是公司不繳社保。”

    邵律師頑強辯駁,“死者入職半月未達社保辦理周期,且,死者未配合提供參保材料。”

    “公司不存在主觀惡意!”

    好好好。

    這麼硬辯是吧?

    舒姣都快被逗笑了。

    “首先,《社會保險法》第58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三十日內為員工辦理社保登記。死者已入職半月,公司完全有時間完成登記手續。”

    “其次,公司告知過死者,要提交社保材料嗎?”

    舒姣輕挑眉看向對面,“請被告律師出示,公司已盡到告知的法定義務,是死者不配合的證據。”

    這舉證責任可在公司方。

    拿不出來,那就是公司的錯!

    “最後!”

    舒姣略微加重語氣,“無論公司存不存在主觀惡意,沒有為死者繳納社保是客觀事實。”

    “被告律師想用這一點逃避責任,是不可取的!”

    說到這,舒姣眼眸微轉,又想到一個點。

    “另外,據公司職工所說,公司所有職工均沒有繳納社保。可見不繳社保是公司的常規操作,這已經違法了!”

    邵律師听完,只覺得眼前一黑。

    緊扣法條,拆解話術,始終強調客觀性,還不掉入他給的陷阱,將責任牢牢扣死在公司身上。

    對面邏輯性太強了。

    還有什麼理由能用?

    邵律師真的腦殼都要痛了。

    說到最後,也只能從賠償金下手。

    邵律師咬住“死者剛入職,沒工資流水”,提出“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舒姣肯干嗎?

    那必然不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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