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好人

第1023章 專為惡人辯護的律師5

類別︰玄幻魔法 作者︰甜桃桃桃 本章︰第1023章 專為惡人辯護的律師5

    “這個思路是正確的。”

    宋宇輕點點頭,“但你要舉例,說事實。”

    宋女士想了想,“他一直以工作忙為借口,從未參與過照顧女兒的生活、學習事情。”

    “我有聊天記錄。女兒生病需要照顧,他說他加班,我請假去。女兒要開家長會,他說他出差,我請假去……”

    “所以,他無法照顧好孩子,給孩子提供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

    “嗯。”

    宋宇看了眼她,“你這麼說就行了。”

    剩下的,自然有他補充。

    主要這是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需要出庭。

    否則他也不會這麼麻煩。

    又跟宋女士聊了會兒,宋宇便遞給她幾張紙,“拿著,回去熟悉熟悉。明早提前半小時到法院,我們再對一對。”

    “好。”

    宋女士攥緊紙張,神色是肉眼可見的緊張。

    “你不用慌。”

    宋宇語氣平淡,“這案子我們證據充分,肯定能贏。孩子那邊,你問過沒?她是想跟你還是跟父親?”

    “跟我。”

    宋女士急切道︰“孩子跟我。她說過很多次了。”

    “那就好。”

    可別到時候臨門一腳,法官一問,孩子說要跟父親。

    那可就真不好搞了。

    宋宇又稍微提醒了下她,然後帶著舒姣走了。

    上車之後,他說道︰“有些當事人腦子不太靈活的情況下,這一趟可以不走。讓他別出庭,你自己上就行。”

    免得礙手礙腳,影響發揮。

    “嗯。”

    舒姣應著聲,手上整理著資料,“如果遇到非要上法庭的 種呢?”

    宋宇︰“盡力而為。這只是一份工作,別給自己太大壓力。”

    不強求。

    請了律師,又不配合他們這些專業人士,自己在那瞎搞,那當事人就只能品嘗自己釀下的苦果了。

    可別怪他們沒撈一把。

    舒姣輕笑了聲。

    很快,便到了20號上午九點半。

    宋女士案開庭了。

    別說。

    舒姣還是第一次坐在法院里,這感覺還真有點兒奇妙。

    雙方律師就坐。

    對面律師看著年齡和宋宇差不太多,不確定實力怎麼樣。

    “為維護法庭紀律……一︰未經法庭允許,不準錄音、錄像、攝影;二︰……”

    書記員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請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入庭,請審判員入庭。”

    這就是走流程了。

    案件的審判長和審判員,一看那疲憊又蒼老的樣子,就知道經驗一定很豐富,且全都板著臉,神情嚴肅,好像很不好惹的樣子。

    說話聲音很大,隨便一句話都像在訓人似的。

    那錘子一敲,便正式進入戰斗狀態。

    舒姣抽空瞄了眼宋女士,人已經緊張到在輕輕發抖,很明顯的慌了。

    對面的被告,比她還不如。

    緊接著開始查驗雙方身份。

    原告和被告眼神一對,一看那恨不得拔刀相向的激動情緒,就知道指定是本人沒錯了。

    看到自己那出軌,還出到男人身上的準•前老公,宋女士氣上心頭。

    是身體也不抖了,心里也不怕了,說話的聲音都大了。

    拽著宋宇給她寫的提醒語錄的紙,深吸口氣,開團直接干。

    就兩個點——

    一,得到女兒撫養權;

    二,爭取到100:0的財產分割,並追回被告花給第三者的所有財產,或相應款項。

    “被告在婚姻存續期間內,長期拒絕履行夫妻間基本的情感與生活扶持義務。孩子出生後,六年都拒絕與原告進行親密接觸。”

    “並且拒絕參加任何親子活動,嚴重逃避家庭責任。”

    “但是!”

    宋女士開團,宋宇秒跟,“被告卻能出軌。這意味著被告並非有生理疾病,而是主觀惡意拒絕。”

    “第三者親口表示,去年11月4號,被告便與第三者進行了長達半年的同居生活……”

    不利的證據,一條接一條的甩出。

    對面被告幾度想張嘴反駁,但都保持沉默。

    被告律師看一眼材料,那臉就得黑一個度。

    這怎麼打?

    這官司怎麼打?

    來!

    你告訴我?

    這他爹的證據都能把你淹了,你還想贏?你還想要撫養權?

    你做夢去吧。

    對面律師滿腹髒話,但忍住了沒說。

    誰讓他接了單呢?

    “並且,被告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給第三者轉賬近七十萬。”

    宋宇繼續發揮,“被告平均月薪一萬五,卻刻意隱瞞收入,告訴原告他月薪五千。”

    “在與原告八年婚姻中,每個月只交一千用于家庭支出,每月十五號發給原告,共計九萬六。”

    別問宋宇為什麼知道這個?

    這年頭,賬號一拉,流水一查,還有什麼不知道的?

    只不過要給一筆費用罷了。

    再不濟還有個稅APP記錄、公司薪資證明、社保證明……

    被告的律師沉默兩秒,看被告的眼神頗為復雜。

    不是?

    哥們兒你這麼吝嗇,你怎麼娶到老婆的?

    宋宇︰“被告隱匿巨額財產……”

    被告律師︰6。

    這罪名,一個疊加一個,他怎麼辯?

    關鍵人家還有合法證據!

    “被告將近七成的夫妻共同財產,用于婚內出軌……”

    “根據《民法典》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重點來了︰不分!

    隱匿財產,可是離婚訴訟中的“王炸”。

    只要證據合法,且能證明對方確實“隱匿財產”,正常法官都會偏向被欺騙的一方。

    這個一出,最起碼能分到七成資產。

    財產這一塊兒,基本是沒什麼爭辯了。

    流水都拉出來了,數字已經證明了一切。

    對方律師深吸口氣,開始轉變方向。

    在爭論許久之後,他果真如宋宇昨天提前演練的那樣,說出了那句經典台詞——

    “原告爭奪撫養權,是因為仇恨我方當事人,蓄意報復嗎?”

    宋女士第一反應是發飆。

    但緊急關頭,想到昨天的排練,開始背誦台詞。

    她剛說完,宋宇就跟著上,反問道︰“請問,被告在前六年絲毫沒有履行身為父親的義務,卻要在此時與我方當事人爭奪撫養權。”

    “被告是否是故意報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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