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早了,快些吃吧,沒得拖得太晚要積食,到時候你胃又不舒坦。”維珍道。
“好。”
眼中的冷凝退卻,再接觸到維珍的視線,溫情又迅速升起,四爺再度拿起筷子,夾了一只油爆河蝦給維珍。
“側福晉請用。”
側福晉不大想用,還是沒什麼胃口,不過到底還是架不住貝勒爺的熱情,又吃了不少。
……
四爺覺得維珍吃了太多的苦,其實萬歲爺也覺得自己吃了數不清的苦。
小時候被抱出宮避痘,結果還是沒避過,到底還是長了天花,差點兒成了順治皇帝眾多早夭的孩子之一。
雖然就此臉上留下了天賜龍紋,好在僥幸熬過了天花,可是轉眼就死了皇阿瑪,然後沒兩年又死了額娘。
正所謂“父母膝下,未得一日承歡”。
得虧他是皇上,要不然就得背上克父克母的惡名了。
那時候他才九歲,尋常這個年紀的孩子,哪個不是被爹娘呵護疼愛?即便沒了爹娘,可到底家中還有叔伯兄弟可以親近依賴。
叔伯兄弟他也的確有,只是親近依賴卻是不可能的。
縱使血濃于水,可到底還有君臣之別呢,哪兒有萬歲爺親近依賴臣子的道理?
沒錯,九歲那年,已經是他成為萬歲爺的第二年。
當皇帝是怎樣一種體驗?
對于別的皇帝來說,可能是得償所願、是大喜過望甚至是飄飄欲仙。
但是對于九歲、剛剛喪母的玄燁來說,最大的感受是孤獨。
折子用不著他批閱,太皇太後跟前朝的明朝暗涌與他無關。
他是穿上了龍袍,是坐在了龍椅上,他這個皇帝好像是山神廟里面的塑像一般,被擺在那里上高高供起,每天接受文武大臣叩拜、山呼萬歲,除此之外跟從前還有什麼分別?
再沒有別的了。
不,還是有的。
做皇子的時候,他還能跟兄弟們一處讀書一處練騎射,一起偷偷養從他宮外帶進來的兔子,調皮搗蛋有人作伴,被皇阿瑪訓斥亦有人作伴。
可是成為皇帝之後,他讀書是一個人,練騎射也是一個人。
他不能再調皮搗蛋了,偷偷養的兔子被送走了,萬歲爺哪兒能成天養兔子玩兒?沒得叫人覺得是玩物喪志。
更要緊的是,萬歲爺可是萬金之軀,哪兒養兔子這樣會咬人的玩意兒?
他不肯,那又不是尋常的兔子,那是他一手養大、陪他度過最可怕長痘時光的兔子,他還給他起了名兒呢。
然後甦麻喇姑來了,奉太皇太後之命打了梁九功二十板子,因著他這個奴才沒能伺候好萬歲爺,竟將萬歲爺的萬金之軀置于危險境地。
梁九功當時就昏了過去,血流了一地。
他到底還是把兔子交了出去。
兔子沒有了,他覺得偌大的宮殿冷清孤獨得很,就特別惦記從前跟自己一直偷偷養兔子的兄長,吩咐人把兄長請來。
原想著跟兄長好好兒訴一訴苦,再留兄長陪一陪他,可是待瞧著兄長誠惶誠恐跪在自己面前磕頭行禮,他心里的委屈惦記一下子都消失不見了。
做皇帝可真沒意思。
那個時候,他這樣想。
然後很快,他就發現,做皇帝不僅是沒有意思,還十分憋屈窩囊。
太皇太後挑中了首輔索尼的孫女赫舍里氏為他的皇後。
先帝爺當年遺詔同時指派索尼、甦克薩哈、遏必隆、鰲拜四大臣輔政,也算是是為當年只有八歲、初初登基的小皇帝做了周全打算。
只是四輔臣聯合輔政的局面並未維持很久,矛盾和斗爭日益公開而激烈起來。
鰲拜本就居功自傲,盛氣凌人,只是位在最末,如何能甘心?
但受“顧命”之初,尚能謹慎從事,履行誓詞,可不過三年,他便坐不住了,處處越位抓權,逐漸專擅實權。
他是沒有造反,但是功高震主、把握朝廷、視皇上為傀儡,而且最要緊的是,他這個“滿清第一勇士”是真的有造反的能力。
他的婚事,便是在這種情況下定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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