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仁杰由此分析,那名陌生男子在作案時並沒有穿鞋只穿了襪子。在行凶作案留下腳印後,為了毀掉罪證,那個男子把腳印擦掉了,不仔細鑒別辨認是看不出來的,所以第一次勘查時被漏掉了這條重要線索。
秦仁杰根據腳印的大小,從腳掌面積推算出那人平時穿四十七碼的鞋子,那男子的腳這麼大,那他的身高肯定不低,應該是一個牛高馬大的人。
秦仁杰測量那名男子腳步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一米二到一米五,而一個普通中等男子的腳印之間的距離為八十公分左右,那名男子明顯異于常人,腿很長,步子邁的很大。
緊接著,秦仁杰又沿著腳印路線在案發現場分析根據案發現場的腳印,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個男子是邁著大步走路,然後在沙發拐角處轉身,又往前跨了一步。
由此判斷,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後並沒有迅速離開,反而在程梅的屋子里四處走動。這不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素質很硬,而且對程梅家的情況非常了解,他並沒有亂走亂翻,而是在找一件東西。
“找一件東西?犯罪嫌疑人殺了程梅母女三人,難道是為了找一件東西?”楊穎滿臉狐疑地問秦仁杰。
“是的,犯罪嫌疑人沒有對受害者進行性侵,殺人後沒有劫財,那他進入程梅家應該找一件很重要的東西。”秦仁杰說道。
“那件很重要的東西,又是什麼東西呢?房間地板上的可疑血跡又會帶來什麼線索呢?”楊穎問道。
“地板上的可疑血跡呈滴落狀,那應該不是受害人的血跡,應該是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秦仁杰繼續就房間地板上的可疑血跡進行分析。
程梅和她的兩個女兒分別倒在客廳走廊和廚房里,而房間里的血跡被證明是犯罪嫌疑人的腳印,那些滴落的血跡不會是受害者留下的,那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在行凶過程中受傷出血,然後滴落到地板上了。
秦仁杰分析到這里後,覺得犯罪嫌疑人的畫像還沒有具體描繪出來,為了做出更詳細的推斷,他把目光瞄準地板上的血滴,測量了面積後開始做一個實驗。
秦仁杰要從實驗里判出,從多高的地方滴落的血液面積能與案發現場的血液面積相等。
為此,秦仁杰讓助手楊穎找來豬血做實驗,一次次從不同高度向地面滴血,最後成功推斷出,血液是從犯罪嫌疑人的手部落下來的,並且犯罪嫌疑人確實是一個大個子,身高在一米八以上。
加上之前做了桌子測試得到的推斷,犯罪嫌疑人的體重大約在二百斤左右。
至此犯罪嫌疑人的畫像在秦仁杰的腦海里,有了初步的輪廓男性,心理素質很強,長得人高馬大,走路習慣大步,穿四十七碼的鞋子,有一只手被割傷,同被害者是熟人關系。
秦仁杰將犯罪嫌疑人的畫像描繪𤃬r春螅 拗菥 值男陶煸彼跣×伺挪櫸段⑶ 志殖エ孛鞅疽暈 芄渙 雌瓢福 墑前蓋槿從殖魷至誦碌淖 br />
秦仁杰推測,犯罪嫌疑人應該認識被害人程梅,那麼就有可能是住在程梅家附近。但是程梅家的房子位于羅州市普通社區,社區里的男子沒有一個手臂受傷的,身高體重差不多的也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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