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局停職?我轉投市紀委調查組

第1913章 為了案件本身,爭論!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江門二爺 本章︰第1913章 為了案件本身,爭論!

    “你是懷疑我們省廳的調查結果?”

    姜卓民此刻有些不悅,並不是針對楊東,只是針對這件事,針對楊東的此刻分析。

    他覺得楊東小瞧了他們省公安廳。

    省公安廳不至于連這點事情都辦不好。

    如果真的出現這種情況,那就是很嚴重的問題了。

    兩個猜測,自然有兩種不同的結果,兩個不同的調查渠道和調查方向。

    一旦誤入歧途,不僅會浪費大量的警力和時間,還會浪費經費,更重要的是浪費掉的是省市人民對省公安廳的期待。

    這東西畢竟不是隨便找幾個證據,隨便找幾個人頂罪,就算完成任務了。

    遇到真大的事情,必須要查個底朝天的。

    所以啊,他這個管著省公安廳的副省長,壓力也很大。

    省委有要求,市委也有要求。

    省委副書記,同時兼任市委書記。

    他的壓力可想而知。

    尤其目前吉江省還沒有省委書記的時候,省委副書記是目前黨務工作的負責人。

    “二叔,我沒懷疑你們的能力。”

    “只是,我們要把每一種可能性,哪怕是極端的可能性都分析出來,絕對不能遺漏任何的細節。”

    楊東沉聲開口,對于姜卓民的質問,他並不緊張。

    因為他知道二叔是對事不對人。

    “那你說,為什麼傾向于肇事司機不知情?”

    姜卓民點了點頭,沉聲問道。

    楊東干脆的給出三個細節。

    “剎車線被割,車內有酒瓶子,以及案發時十字路口的紅路燈斷電。”

    “這一切的一切,都明顯表現著肇事司機不知情。”

    前面兩個細節是姜卓民說的,而後面紅綠燈停電是他剛才開會的時候,看了具體的案發細節記錄。

    “小東,如果肇事司機不知情的話,為什麼要喝酒?明顯是給自己壯膽,麻痹自己的神經。”

    “而且他要是不知道紅綠燈斷電,為什麼就那麼巧合出現在事發路口?”

    “還有,有人證親眼看到,貨車是加速沖刺!”

    “這一切的跡象都證明肇事司機知情,甚至他就是故意為之!”

    姜卓民開口提出省公安廳的判斷。

    楊東笑著開口道︰“二叔,如果肇事司機知道內情,絕對不會把酒瓶子留在車里面。”

    “這是最簡單的邏輯思維,把酒瓶子留在車里面,恰巧說明肇事司機沒有任何心理準備,也沒有知情的可能性。”

    “因為他不會懷疑公安的破案能力,如果他真的知情,做了這種事,他會不會擔心自己的家人被公安查到?肯定怕,所以他肯定不會把這麼明顯的證據留在車里面,早就把酒瓶子丟了。”

    “可他是怎麼做的?很隨意的把酒瓶子放在車里。”

    “我們只要檢測一下酒瓶口的唾液,就可以知道他是誰,就能借此機會找到他的家人。”

    “如果他真的是知情人,他會給家里人帶來這麼大的麻煩嗎?會出現這麼大的紕漏嗎?絕對不會!!”

    “這還只是第一點!”

    “第二點,剎車線為什麼要剪斷?如果他是知情人,是不是多此一舉?”

    “紅路燈恢復供電之後,剛好遇到市紀委的車輛直行,肇事司機本想剎車禮讓,結果發現剎車失靈。”

    “在這種情況,人不僅喝了酒,又處于如此突然的情況,司機可能操作失誤,導致車輛加速最終發生車禍,這也符合為什麼貨車突然加速的原因。”

    姜卓民緊皺眉頭說道︰“縱然你說的有道理,但畢竟只是猜測,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撐。”

    “我們省廳的意見很明確,傾向于肇事司機知情,他為什麼他要喝酒?因為酒壯慫人膽,也為了麻痹自己,至于酒瓶子為什麼在車里?是因為他喝多了,思維不靈敏了,自然不會想那麼多。”

    “第二,如果他不知情,為什麼手機不在車里?他要是不知情似乎沒必要扔掉手機吧?可他這麼做,很明顯是怕別人查到他。”

    “第三,剎車被剪斷,可能是背後的人想以絕後患,車禍更徹底一些,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意外。”

    姜卓民自然也有好幾個理由,回懟楊東。

    兩個人都是為了破案,不是為了意氣之爭。

    楊東听著姜卓民的話之後,也不跟姜卓民繼續爭競,

    因為自己目前缺少足夠的直接證據鏈作為依托。

    省公安廳目前的推理是基于證據,所以這麼想是合理的。

    “所以我需要進一步的找證據,找新線索。”

    楊東開口,朝著姜卓民示意。

    “你們掃黑組可以跟著我們省廳的同志,一起去到事故現場找證據。”

    “但我可以告訴你,事故現場已經被清理掉了,基本上沒有什麼新證據。”

    “還有,貨車途中停車的路邊,我們也找了,也沒有什麼值得懷疑的情況。”

    “紅路燈的斷電問題,我們問過市交管局,原因是線路松動。”

    姜卓民這幾句話就是告訴楊東,所有該找到的證據,他們省廳都已經找到了。

    沒有找到的證據,去幾次都沒用。

    一共屁大的地方,怎麼可能有遺漏的證據?

    為了搜證,他們省廳甚至帶了兩條警犬。

    人的鼻子不靈敏,難道警犬的鼻子也不好使嗎?

    所以,基本上楊東猜測肇事司機不知情,幾乎不可能。

    為什麼兩個人要爭執肇事司機知情與不知情的問題,因為這個很重要,關乎後面的調查方向。

    知情是一方面,不知情是另一方面。

    肇事司機知情的話,他的手機就是最重要的物證,里面一定會有些東西。

    如果肇事司機不知情的話,辦案難度就增大了。

    這也是為什麼姜卓民無比希望肇事司機知情,因為這會減少省廳同志們的破案壓力。

    “二叔,事故現場肯定要去,該找的也要找。”

    “但是更重要的是擴大搜索範圍,以及事故現場方圓百米的所有商店,飯店,店鋪的老板或者服務員,他們有沒有接觸過肇事司機,這一點很重要。”

    “另外,他的酒瓶子留在車里面,而且他喝醉了,就說明這酒是近期買的,甚至有可能就是今天買的,要查清楚他是在哪買回來的?在哪個商店買的?這很重要。”

    “肇事司機撞的面目全非辨認不出來了,那商店的監控總有吧?總能看出他的原本長相,這樣對破案有幫助。”

    “最不濟,把酒瓶子拿去化驗,總能比照DNA吧?”

    “我們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補充證據鏈,完善證據鏈,重新梳理人證物證,對辦案很重要。”

    楊東說到這里,話鋒一轉。

    “二叔,還是剛才那句話,我現在依舊懷疑現場的人證,有問題。”

    楊東說到這里,再一次提出這一點質疑。

    “有什麼問題?”

    姜卓民皺起眉頭,繼續問道。

    “普通老百姓遇到這種事,都會結合自己所看到的,添油加醋的描述,描述的很夸張。”

    “但是,幾十個人證,竟然從他們口中得到一致的答案?這可能嗎?”

    “您不覺得,沒問題才是最大的問題嗎?”

    楊東犀利反問。

    姜卓民瞬間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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