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是2011年5月2日,勞動節第二天。
    鈴鈴!
    楊東辦公桌的座機電話,響了起來。
    楊東看了眼屏幕的來電顯示,立馬臉色凝重起來,接了電話。
    “喂,你好,我是慶和縣楊東。”
    來電顯示來自省委辦公廳。
    楊東對省兩辦,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個部門的電話,都已經背的滾瓜爛熟,包括市委市政府的電話也是如此。
    “楊東同志,我是白出新。”
    白出新沉著語氣開口,自我介紹。
    楊東聞言,立即起身,笑道︰“原來是白廳長啊,白廳長節日快樂啊。”
    白出新已經不是處長了,而是白廳長,白出新已經出任吉江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兼辦公廳秘書一處處長,以及省委書記的秘書。
    因此,白出新是副廳級的領導干部。
    白出新的語氣很是嚴肅沉重︰“楊東同志,書記要跟你通話。”
    “你做好心理準備。”
    說罷,白出新就把線路轉過去了。
    大概過了兩秒鐘的時間,話筒內傳來陳國民的聲音。
    “楊東同志!”
    楊東心里一緊,連忙開口︰“陳書記,我在。”
    “你們慶和縣怎麼搞出來一個死刑犯?”
    “這麼重大的事情,為什麼沒有事先和省委溝通?”
    “法律審判不是兒戲,作為領導干部更不能為了一時痛快,隨意干涉法院的正常工作。”
    “慶和縣法院干涉也就干涉,但是靈雲市中級人民法院,你也干涉?”
    陳國民說到這里,語氣已經有了質問的意思。
    在這件事上面,楊東的所作所為,並不能讓他滿意。
    尤其是對于一個村書記要判處死刑,多少有些重了。
    從來沒听過村書記判處死刑的。
    要知道在體制內的貪污犯,基本上沒有被判處死刑的,哦,除了七十年前之前。
    至少改開之後,貪污干部基本上就沒有死刑,就算是有的話,那也是國家最高司法機構來判處死刑。
    至少普通的干部,是不會出現死刑這麼嚴重的審判。
    但是楊東的慶和縣,一個村書記竟然被判處死刑了。
    這…多少有些嚴重了。
    而且看起來,似乎有些胡鬧。
    根據一些報道所引申的內容,似乎是楊東干涉了靈雲市法院的宣判結果啊。
    如果是這樣的話,楊東可就算犯了原則性錯誤了。
    楊東對陳國民的質問,其實並不意外,雖然有些緊張,但他很清楚,自己只要判處了六個一村的村書記死刑,也就意味著省委領導肯定會過問的。
    因此,面對這樣的質問,楊東並非沒有話說。
    反而他把準備好的說辭,說了出來。
    “書記,我之前跟你申請過恩典,這半年的時間內,我對慶和縣的治理,肯定會出現一些不好的影響。”
    “當時,您已經答應過我。”
    楊東開口,在電話這邊朝著陳國民說道。
    聞言,陳國民皺緊眉頭出聲︰“我知道,但這明顯不包括把村書記判處死刑吧?”
    “判處死刑必須是罪大惡極的犯罪,要有三大原則。”
    “第一是叛國罪,第二是販毒罪,第三是罪大惡極對社會有重大負面影響案件。”
    “這個村書記,是犯了這三個原則罪的哪一種?”
    陳國民開口,問楊東。
    死刑犯是有標準的,達不到這個標準就不能判處死刑。
    這可不是亂世,所以不適合用亂世用重典的這一套。
    “書記,這個村書記雖然每個單項罪都構不成死刑,但是他的所有罪疊加在一起,已經觸踫到了死刑標準。”
    “加上我在慶和縣需要重拳出擊,需要樹立一個典型,因此不這麼做壓不住慶和縣的歪風邪氣。”
    “這個村書記強搶老百姓的耕地,把耕地搶過來挖深坑,擴展他的魚塘。”
    “不僅如此,他還組織黑惡勢力對搶走耕地的老百姓們施展暴力,這已經涉及到了社會暴力的黑惡一面。”
    “還有他貪污六個一村的村村通工程的修路資金,我們慶和縣撥給六個一村用于修路的資金是五百五十萬萬,他一個人就吞了五百萬。”
    “還有他犯了重婚罪,以及強搶民女,其中還有兩個是未成年少女,他以強硬畜生一般的手段,威脅兩個未成年少女家長不準說出去,還企圖利用金錢了事。”
    “數罪並罰,我把他判處死刑,並不為過。”
    “如果只是判處一個有期徒刑的話,慶和縣的法律何在?慶和縣的公平正義何在?”
    “這樣罪大惡極的人都可以輕輕饒恕,今後效仿者只怕會越來越多,那我在慶和縣還當他媽什麼官?當什麼縣委書記?我還不如去下海經商,何必受這樣的氣?”
    楊東越說越生氣,那些南方系的經濟媒體,發那麼多報道,里面無一例外都是歪曲事實的,是故意突出他干涉司法辦案,而非揭露事實真相。
    在這樣的輿論推動之下,這件事在輿論上面僵持住了,有人支持自己,也有人反對自己。
    因此,省委書記陳國民打電話過問,就很正常。
    但楊東必須解釋清楚,也必須告訴陳國民,自己為什麼要堅定的對這個六個一村的村書記判處死刑。
    這樣的畜生,判處死刑,冤枉他了嗎?
    不冤枉!
    一點都不冤枉。
    “听你這麼說,這個村書記倒是的確過分。”
    “但是死刑還是未免有些過了吧?無期徒刑不行嗎?”
    陳國民皺起眉頭,朝著楊東問道。
    無期徒刑也很嚴重,而且他覺得無期徒刑應該適合這個六個一村的村書記。
    “不,必須死刑,而且必須是立即執行,不許緩期!”
    “我不可能在慶和縣當一輩子縣委書記,我早晚都會離開這里。”
    “一旦我離開這里之後,這個村書記就會找辦法減刑,無期徒刑減到有期徒刑,有期徒刑越減越短,弄不好他花個幾百萬塊錢,就能把他自己從監獄買出去。”
    “我在這里得跟您說一個無奈的事實,那就是即便是被法院判刑的罪犯,只要有人脈背景有錢,也是可以花錢買時間的。”
    “那些貪官,那些開發商,那些涉黑涉惡的黑社會老大,只要進了監獄,只要有人,就可以花錢贖罪,爭取早日‘戴罪立功’而後出獄。”
    “這樣的結果之下,法律如何為人民伸張正義?法律如何為國家守護正義?法律如何維護自身正義?”
    “我楊東的意志很堅定,這個村書記,我非殺不可!”(www.101nov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