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當家

第1176章 起訴

類別︰ 作者︰溫嶺人 本章︰第1176章 起訴

    白手公開要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別以個人名義和公司名義,起訴《某某某報》及其總編、副總編、兩名責編和三名記者。

    事發期間,《某某某報》共發表十七篇文章,賺足眼球,銷量增加四倍。

    白手蓄謀已久。

    正月初八,向法院遞交訴狀。

    同時,就在法院門前舉行新聞發布會,發誓向《某某某報》追究到底,哪怕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這場新聞發布會,有整整十家媒體記者到場,其中包括一家香港媒體和一家外國媒體。

    這是《新申報》的功勞,是陸明和周末端努力運作的結果。

    這場新聞發布會,還首次有網絡媒體到場,開創了網絡直播的先河。

    白手當眾宣布,原來的騰飛集團公司不復存在,新的騰飛地產開發公司已經誕生,並以申城銀行大樓為新公司的辦公地。

    白手還宣布,在起訴《某某某報》期間,每天上午九點到十一點,在申城銀行大樓三樓會議室,對外公布案子的進展情況。

    白手就是要搞得轟轟烈烈,轟動上海灘,最好是家喻戶曉。

    反正《某某某報》已經把自己的老底全部曝光了,已經丟盡顏面,那就不妨再丟一次。

    白手這是刑事自訴案件,依據是刑法中的三個條款。

    “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正月初十,法院正式立案。

    正月十三,法院通知白手,將在正月十六,在法院召開首次庭前調解會。

    當天,白手的律師袁妙可告訴記者,她的當事人拒絕任何形式的庭前調解。

    正月十六,法院派人面見白手,再次動員他參加庭前調解,並告知對方也就是《某某某報》希望調解此案。

    當天,白手委托律師袁妙可,再次告訴記者,白手拒絕調解。

    法院還沒有確定開庭和開庭日期,但法院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

    因為報紙天天報道白手起訴《某某某報》案。

    更因為報道此案的媒體越來越多,國內增加到十九家,海外增加到十一家。

    白手是箭在弦上,非發不可。

    正月十七,為了給法院施加壓力,白手授意袁妙可,逐步公布他的訴訟請求。

    一,追究《某某某報》及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二,追究《某某某報》及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

    三,要求《某某某報》當眾賠禮道歉,在《某某某報》刊登道歉書一百天。

    四,要求《某某某報》交代幕後指使人,並交代與幕後人的關系。

    五,要求《某某某報》支付本案的全部訴訟費。

    事情越鬧越大。

    正月十八,陽歷二月十七日。

    法院的上級約見白手。

    白手婉言謝絕。

    陽歷二月十九日,法院的上級親自登門拜訪。

    躲不過,那就見上一面。

    申城銀行大樓,十樓,白手辦公室。

    陳法官等三人,代表上級法院而來。

    律師袁妙可到場。

    白手客客氣氣。

    陳法官勸說白手,接受調解。

    白手尊重陳法官,問道︰“陳法官,你打算怎麼調解?”

    陳法官道︰“一方面,鑒于案子重大,我們中級法院決定提升案子的級別,由我們中院接手。”

    “好,我同意。”

    “另一方面,我們還是希望調解。當然,調解是非強制性的,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陳法官,你不僅只找了我吧?”

    “是的,我們找了被告人,被告人態度誠懇,願意認錯,希望調解。”

    白手冷冷的說道︰“我知道,他們無非是想逃脫刑事責任。”

    陳法官道︰“你們提的五條,第三條第五條,他們全部接受。第二條,你們提的賠償要求太高,他們接受但只是部分接受。”

    “陳法官,你認為我會同意嗎?”白手淡淡的問道。

    陳法官愣了一下。

    “這個,這個怎麼說呢?”

    白手又使他的老招,不說話。

    “白總,我們是這樣考慮的。從你的起訴書上看,《某某某報》對你和你的家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我們之所以考慮調解,是為了保護你和你的家人,不至于造成第二次傷害。”

    點了點頭,白手說道︰“謝謝陳法官,你們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我是這麼想的。我現在已經體無完膚,全上海乃至全國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和我家人的事情。可以知道的和不可以知道的,都被大家知道了。你說,我還會怕第二次傷害嗎?”

    “請你確認,你不接受調解?”

    “就是太陽從西邊上山,我也不接受調解。”

    陳法官走了。

    白手問袁妙可,“接下來總該開庭了吧?”

    袁妙可點著頭道︰“對,庭前調解結束,或直接跳過後,接下來就是開庭。”

    “對方通過關系拖延開庭怎麼辦?”

    袁妙可道︰“輿論造起來了,社會上都知道了。作為法院,不僅不敢拖延,反而會加快,因為早結束早解脫。”

    “如果開庭,咱們還要做些什麼準備工作?”

    袁妙可想了想,“要緊緊依靠輿論,要時不時的透露一些信息,保持案子的熱度,讓媒體保持關注度。另外,我一個人擔任你的辯論律師,我怕我忙不過來。”

    “你有什麼建議?”

    “給我增加人手呀。”

    梁偉杰律師和顧小北新婚,正在蜜月,還沒上班。

    袁妙可手下還有兩名助理,郭興涵和鞏俐俐,但一直沒有在一線工作過。

    白手知道袁妙可的意思,“好吧,通知小郭和小鞏,做好準備參與這個案子。”

    二月二十三日,白手訴《某某某報》案開庭。

    但是,僅僅三分鐘,第一次庭審就匆匆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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