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3開始

第二百八十二章 許非說(3)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睡覺會變白 本章︰第二百八十二章 許非說(3)

    《論影視劇的自我修養》第二篇,服化道。

    許非寫的比較郁悶,如果寫後世,他能噴十萬字不重樣。現在的影視工作者素質太高啊!服化道要貼合時代,符合人物,這是當常識來做的。

    所以他只能強調其特殊意義,呼吁大家重視,懂得欣賞。

    “服,即服裝設計。化,即化妝。道,即道具和布景。

    如果劇本決定了一部作品的下限,那服化道就決定了它的上限。它是觀眾的第一眼審美,是評判作品的重要標準,不是用一句‘幕後工作’就能形容的。

    關于它的討論性,更多出現在古代戲中,還是先看例子。

    圖片是1983年的電視劇《武松》,齊魯電視台拍攝,祝延平主演。

    它不僅僅是一部改編名著的古典電視劇,在很多方面,該劇都足以載入史冊。比如它的敘事結構、鏡頭運用、武打設計等等,都達到了高度成熟。

    今天我們說的是服化道。

    《武松》堪稱開創了服化道尊重歷史和文化的先河,雖然當時很粗糙,但細節值得考究,基本還原了北宋末年的社會風貌。

    看圖。

    書中寫武松辭別宋江時,‘穿了一領新納紅袖襖,戴著個白範陽氈笠兒,背上包裹,提了桿棒,相辭了便行。’

    北宋男子的基本服飾,大概分公服、常服和平民服。武松此時不是都頭,所以穿的是平民襖,長至膝蓋,有袖頭,夾或棉。

    至于範陽氈笠,氈笠是用羊毛或其他動物毛制成的,帶寬檐的帽子。

    範陽在今保府北部以及京城這一地區,在北宋屬漢族和游牧民族的交界處。當地漢族人學會了制氈技術,又擁有豐富原材料,就成了氈笠的生產基地。

    北宋馳名品牌,老少爺們都喜歡。

    所以我們再看《武松》的這身裝扮,自會發現其中妙處與值得敬佩的地方,這也是服化道最根本的價值。

    我們不能拿前朝的劍來斬本朝的官,不能在戰國時期就出現胡服騎射,更不能從建築外景到室內內景,從人物著裝到桌面擺設,永遠那麼嶄新靚麗。

    古代磚牆上沒有風吹雨打的痕跡,人來人往的集市干干淨淨,一塵不染。

    這種‘嶄新’,必須要唾棄。

    所謂一步一景有故事,一草一木總關情。

    服化道絕不是可有可無的幕後,其中蘊含的龐大信息,決定著影視劇‘塑造環境’的成敗,也是作品真實感的關鍵來源。

    甚至承載著傳播歷史符號和營造美學的重任。

    再舉個例子,我在電視劇《紅樓夢》中有幸出演了賈芸一角,有段時間與化妝師楊樹雲同屋,他就為我講述了構思黛玉煙眉的過程……”

    在許非飽藏私貨的第二篇文章見報之後,數家全國性報刊的轉載影響力,也慢慢釋放出來。

    《中國電視報》、《大眾電影》、《大眾電視》等,每期的發行量加在一塊,不亞于一次央視黃金時段的廣告投放。

    在文藝界和影視愛好者的圈子里,引起了相當震動,很多人都在討論他的專欄。

    媒體敏銳的抓住這一熱點,連番采訪相關人士。這貨朋友也多,不少人拎出來都能顫一顫。

    “戴臨風︰帶來了一種新視角,值得思考。”

    “陳長本︰通俗易懂,多數觀點並無偏頗,可以作為影視愛好者的入門知識。但有些內容未免言過其實,太過想象。”

    “陳小二︰哎喲,總算有人說到表演了,不然我面條就白吃了。”

    “李雪建︰這是演員的本分。”

    “葛尤︰怎麼沒夸我呢?”

    “楊樹雲︰希望越來越多的人,看到我們幕後工作者的努力和價值。”

    “汪朔︰這小子就是教大家怎麼看戲呢。”

    “劉恆︰感覺對我很有啟發,尤其贊同對服化道的論述。”

    “張鐵霖︰國外信號不通。”

    支持、交流、善意批評者居多,純反對的較少。

    誰能看出來,他是真心喜歡影視藝術,並希望這個行業有大發展。

    而且他除了吐槽一下皇阿瑪之外,沒有開殺戒的內容。被夸到的作品和電視台,不可能跳出來噴,沒被夸到的也無所謂。

    人家都寫“由衷敬佩現在的影視工作者,在成本少得可憐的情況下,還能做出如此考究的服化道,著實不易。”

    你還有啥可說的?

    總之一夜之間,許老師覺得自己火了。

    “在八十年代,每個人都能當上十五分鐘的學術超男。”

    許•中天•非

    …………

    “哎喲,許老師!”

    中心辦公室里,許非迎來了一位出版社編輯,也就是前段跟自己說,先在報紙上試試水的那位。

    “不打擾您吧?省的您跑一趟,我就特意過來了。”

    編輯熱情洋溢,笑道︰“老實說啊,我真沒想到理論性文章也有這麼多人喜歡,還是您筆力足。”

    “就是新鮮,讀者圖一樂,真讓我搞理論還不一定能成。”

    “謙虛了不是,行了不說廢話,今兒來跟您商量商量出書的事。”

    編輯取出一份合同,許非一瞧。

    大意是,許非起碼要寫十篇,總字數不超過十五萬,對方負責編纂出版,稿酬一次性付清。

    在早期,作家不賺什麼錢。

    報刊、出版社都是看情況給,給完這文章就跟你沒關系了,人家愛賣多少是多少直到兩個人的出現。

    一個是汪朔。

    他最初是按字算,一個字五塊錢,有家魔都的報紙約稿,一听2千字要1萬,直接嚇跑了。

    後來又按版稅算,這都懂。

    另一位是鄭淵潔。

    頭幾年他還過得很貧苦,同時在16個報刊上連載《皮皮魯和魯西西》,但稿費微薄。

    他就對負責人說,負責人表示,報紙那麼多文章,你怎麼確定是你的讓銷量增長了呢?

    鄭淵潔覺得有理,便決定自己辦一份雜志,只連載自己的作品,並且酬勞按分成算。

    于是《童話大王》橫空出世。

    十棟樓存信都不算啥,他還是建國以來第一個移動電話用戶,最膨脹的時候穿500塊錢一雙的襪子。

    這襪子用純銀做的,據說能殺菌去味。

    而此刻,許非翻了翻合同,給的錢不多。他倒不差這點錢,主要想看看有多少人會買書,遂道︰“酬勞能不能改一下,按分成算?”

    “……”

    編輯應該有準備,並未意外,問︰“您想怎麼分?”

    “按你們的正常價,不用特殊。”

    “可以。”

    編輯直接又摸出一份合同,看來真想趁熱打鐵,免得讓別家搶走。

    許非一樂,也沒看,刷刷簽了字。

    自個也神奇,你說我一三級美術師,怎麼就成文化名人了?上哪兒說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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